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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果品价格

  黑龙江地区处于中温带,冬季寒冷,果树品种很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黑龙江 地区只有零星果树,地产水果满足不了需要,市场销售的果品主要靠外进,1959年,国家将 苹果、柑桔、香蕉、菠萝等鲜果列为2类物资管理,实行计划价格。1962年省管地产果价格和 哈尔滨市秋苹果、柑桔的销售价格。1966年省供销社包购包销22个重点产果县集中收购点的 地产果。1970年省供销社安排东宁等6县1市的地产果基地集中收购点的价格。1978年省管哈 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秋苹果和哈尔滨市柑桔的销价。1979年地产果收购价提 高幅度较大。1980年地产果实行产销直接见面,议购议销。1983年省管哈尔滨市1等国光苹果 销价,柑桔价格下放由市、县管理。1984年国家将苹果、柑桔由计划收购改为自由购销后, 由经营部门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销价,实行指导性价格。其它外进水果价格随行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