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皮张收购价格
(一)羊皮
东北沦陷时期,皮张产量日趋下降,随着物价全面上涨,皮张价格逐渐上涨。1934年绵
羊皮收购价格,哈尔滨市每张为伪满币(下同)3元,齐齐哈尔市每张2.1元。1938年日本侵
略者为保证军需,颁布了《毛皮、皮革类统制法》,禁止自由购销,实行垄断性掠夺,断绝
了皮革工业原料的来源,市场供求日趋紧张,皮张价格大幅度上涨。1939年哈尔滨市每张绵
羊皮上涨到6元,比1934年上涨1倍;齐齐哈尔市每张绵羊皮上涨到3元,比1934年上涨42.8
%。由于皮张涨价,毛皮加工厂纷纷倒闭。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民主政府虽然重视皮张生产,但尚无力大规模发展畜牧业,皮
张供应仍然偏紧,价格继续上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毛皮等副产品主要供国家外贸
出口,私商抬价抢购皮张,市价高于牌价。哈尔滨市每张绵羊皮收购牌价为东北币113675元
。1951年10月松江省提高省内各地羊皮收购牌价,2等绵羊皮每张收购价格,哈尔滨地区铁路
沿线为旧人民币(下同)60000元,非铁路沿线59000元;牡丹江、佳木斯地区铁路沿线5950
0元,非沿线58000元。1952年1月,经过打击奸商,皮张市价降低,调低了皮张收购牌价。2
等绵羊皮每张收购牌价,哈尔滨市降为53300元,哈尔滨地区铁路沿线降为48500元,非铁路
沿线降为47900元,牡丹江、佳木斯地区铁路沿线降为47400元,非铁路沿线降为46100元。,
同年12月10日,东北贸易部规定,以沈阳市皮张收购价格为基准价,降低黑龙江地区绵羊皮
的收购价格。2等绵羊皮每张收购价格,哈尔滨地区铁路沿线调为40760元,非铁路沿线调为
40200元;牡丹江、佳木斯地区铁路沿线调为40380元,非铁路沿线调为39820元。
1953年4月,毛皮征收商品流通税之后,毛皮制品价格提高,毛皮收购牌价显得偏低,致
使大部分毛皮流入市场自销,满足不了加工业的需要。为扩大收购,改变了主要皮张交货地
点和商品流转方向,以齐齐哈尔市为集中地,并以齐齐哈尔市收购价为基价,重新计算地区
差价。绵羊皮的收购价格以齐齐哈尔市为100,龙江区为97,讷河区为96,克山区为95.5,
肇东区为95。按商品流转方向调整了地区差价后,减少了交货者的杂费。2等绵羊皮每张收购
价,齐齐哈尔市为35950元,其他地区按差率计价收购。同年11月,正处绵羊皮生产旺季,私
商在度抬价抢购。为保证国家收购,提高了绵羊皮的收购牌价。2等绵羊皮每张收购价,哈尔
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市分别为40800元、40800元和39500元。城城之间差价率为2—4%,铁
路沿线与非沿线之间城乡差价率为3—8%。收购价格提高后,增加了收购量,满足了工业原料
的需要,此收购价格持续稳定到1957年。1957年规定了玄羊皮、黄羊皮收购价,2等玄羊皮每
张收购价格,哈尔滨市为3.26元,其他市、县平均为2.94元。
1958年人民公社化之后,由于推行畜牧业“以公养为主”的方针,经营管理不善,致使
畜牧业生产受到影响,皮张产量下降。为满足工业原料的需要和改善牧民生活,提高了皮张
收购价格。全省羊皮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0.6%。同时实行粗、细皮张收购差价,以粗皮张价
格为100,细皮张加价45%,1等粗皮张收购价格,哈尔滨等8个城市提高到5.24元,各县提高
到5.2元;2等皮张,8个城市提到4.19元,各县提高为4.16元。
1964年把改良绵羊皮与绵羊皮实行同一等级差率,以甲级皮为100,特级定为120%,乙级
皮为80%,丙级皮为60%,改良绵羊皮的收购价格随之调整。
1965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制定的《收购农副产品奖励办法》规定:“交售羊皮、羊毛
、菜羊分等奖售给棉布,超售部分给予加价10—15%的奖励”。实行此政策之后,国营农牧场
和部分农村社队兴办了养羊专业队,全省养羊业进一步发展。
1974年1月,全省在提高活羊收购价格的同时,提高了部分羊皮的收购价格。甲等山羊板
皮每张由3.08元提高到3.5元,提高幅度13.6%;山羊绒皮由3.37元提高到3.94元,提高
幅度16.9%;二毛羔皮,城市由2.01元,县城由1.97元一并提高到2.7元;改良绵羊羔皮
,城市由1.11元,县城由1.08元,统一提为1.44元。等级差率:山羊板皮和山羊绒皮以1
等为100,2等为80,3等为50;二毛羔皮和改良绵羊羔皮,以1等为100,2等为80,3等为60。
玄羊皮和黄羊皮的收购价是1957年制定的,多年来因成本较高而收购价未作调整,影响了收
购,将城市和县城2等玄羊皮每张由2.94—3.26元统一调为3.26元;2等黄羊皮由1.16—
1.35元统一调为1.35元。1975年,在调整20种三类畜产品价格时,再次提高了黄羊皮等皮
张收购价格,2等由1.35元提高到2元。
1980年,对羊皮收购价分品种作了有升有降的调整。
改良绵羊羔皮和山羊绒皮各增加一个特等收购价,改良绵羊羔皮特等每张1.87元,山羊
绒皮特等4.93元,分别比1等提高30%和25%。由于华北路山羊板皮质量较差,价格较高,将
1等降低16.8%。1983年调低羊皮购销价格。
1984—1985年,羊皮放开经营,价格由买卖双方商定。由于国际市场对羊皮需要增多,
放开经营后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二)牛皮
东北沦陷后的1934—1935年,牛皮收购价格比较稳定;1936年之后,牛皮上市量减少,
价格上涨。1936年哈尔滨市每公斤牛皮为伪满币(下同)1.46元,1937年涨到2元,1939年
涨到3元。“九·三”抗战胜利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牛皮收购价格下降。1949年哈
尔滨市牛皮收购价格比1939年下降了63.3%。
50年代初期,毛皮等畜副产品主要供国家外贸出品,价格较高。1951年10月,根据东北
贸易部部署,调整了牛皮收购价格。2等生板牛皮哈尔滨地区铁路沿线每公斤为旧人民币(下
同)38000元,非铁路沿线36800元;牡丹江、佳木斯地区铁路沿线每公斤37400元;非铁路沿
线36000元。等级差率以1等为100,2等为80,3等为60,等外为45。1952年11月,哈尔滨市干
牛皮每公斤34200元。同年4月,因时届春季,生板牛皮质量较次,从收购质量上掌握标准,
降低了干牛皮的收购价格。哈尔滨市干牛皮2等每公斤32400元;哈尔滨地区铁路沿线31800元
,非沿线31600元;牡丹江、佳木斯地区铁路沿线31600元(鲜牛皮2.5公斤折干牛皮1公斤)
。1953年2月,再次调低生板牛皮收购价格。
1953年4月,主要皮张的交货地点改为按商品流转方向安排,同年5月,以齐齐哈尔市为
集中地,并以收购价为基准价,地区差率以齐齐哈尔市收购价为100,龙江区为95,讷河区为
97,克山区为96.5,肇东区为96.2等甜干板牛皮每公斤收购价格,齐齐哈尔市为27200元,
龙江区为26780元,讷河区为26500元,克山区为26360元,肇东区为26300元。同年11月为制
止私商抬价抢购,在加强市场管理的同时,提高牛皮收购牌价。哈尔滨市2等南牛皮每公斤2
7500元,北牛皮23200元;齐齐哈尔、牡丹江市南牛皮每公斤27400元,北牛皮23000元。
1956年1月,为保护耕牛,在调低菜牛收购价格的同时,将牛皮收购价格平均下调27.6
6%。龙江路甜干板2等牛皮每公斤收购价格,哈尔滨市为2.142元,齐齐哈尔市1.914元,牡
丹江市为1.892元,佳木斯市为1.862元;龙江路2等鲜板牛皮每公斤收购价,哈尔滨、齐齐
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分别为0.848元、0.756元、0.748元和0.736元。
牛皮收购价格自1956年调整后21年未动,与粮食收购价格比价偏低。1965年0.5公斤牛
皮可换12.35公斤高粱,到1978年仅换9.55公斤高粱。价格偏低,农牧民不愿将牛皮卖给国
家。为扩大收购,1979年10月随着菜牛收购价格的调整,提高了牛皮收购价格。平原区产2等
甜干板牛皮每公斤收购价格,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调为3.74元,提高幅度
为35.9%;其他市、县调为3.64元,提高幅度为40%。草原区产2等甜干板牛皮,哈尔滨、齐
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调为3.4元,提高幅度34.3%;其他市、县调为3.3元,提高幅
度34.4%。等级差率:1等为100,2等为85,3等为65。由于提高收购价格,农牧民收益增加
,收购量增长。1980年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每公斤各等牛犊皮由0.86元统
一为1.32元,其他市、县1.28元。
为了活跃牛皮市场,1985年起国家只对国营食品公司系统及外贸屠宰场的牛皮实行派购
,供应需要,其余一律放开经营,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派购的牛皮价格随着菜牛收购价格
的变动实行浮动。收购价格按照1斤肉等于1斤皮的比例原则,收购食品公司的各等牛皮和各
市、县的甲级牛皮,价格上浮幅度不超过59.8%。等外牛皮(含牛犊皮)按甲级牛皮的50%计
价,等内牛犊皮按甲级牛皮的60%计价。
二、鬃毛收购价格
(一)猪鬃
东北沦陷时期的1934—1936年,猪鬃价格比较稳定,1937年之后价格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猪鬃价格由东北贸易部管理。1951年5月中国土产公司负责贩
运和加工生产,在哈尔滨市收购猪鬃。黑色猪鬃每公斤收购价格单尺2.5市寸为旧人民币(
下同)63420元,3寸的为121210元。颜色比价以黑色猪鬃价格为100,白色猪鬃为90,花色及
杂色猪鬃为80。由于私营工厂为了渔利,高价采购猪鬃,致使猪鬃价格混乱。为了制止私商
抬价抢购,1952年提高了收购牌价。每公斤中尺4.25寸黑色猪鬃,哈尔滨市及全省铁路沿线
为259200元,非铁路沿线为257200元。1953年由于实行商品流通税,加之猪鬃在国际市场滞
销,价格低落。为开拓市场,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将收购价格调低18.06%。此后猪鬃经营
逐渐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60年代初,随着生猪产量下降,猪鬃货源减少,1961年全省
猪鬃毛产量为2758万担,比1958年减少89%,而同时国际市场需求增加。为促进收购,扩大出
口,1962年提高猪鬃收购价格,每公斤黑色3寸猪鬃,哈尔滨市由6.46元,其他市、县由5.
93—6.13元提高为:铁路沿线9.34元,非铁路沿线9.28元。农村收购价格按县城收购价扣
减合理运杂费,并根据品种不同,扣减0.5—2%的伤耗计价。提价后刺激了猪鬃生产,又一
度产大于销。收购价格一直稳定到1968年。1969年为适应市场对猪鬃品种需求变化,调整了
品种差价率,收购价格随之变化。以黑色猪鬃毛价格为100,白色和野猪鬃毛为130,花色鬃
毛为60。2.3市寸(原3.25寸)以上的黑色猪鬃收购价每公斤为9.28元,白色和野猪鬃每
公斤为12.06元,花色鬃为5.56元,全省统一价格。70年代后,国内外市场对猪鬃需求量增
长,短猪鬃尤其走俏。为扩大收购,1978年5月,调整了1.7—1.8市寸猪鬃的收购价格,并
增加收购1.5—1.6市寸短尺猪鬃。1.7市寸(原2.25寸)以上的2等黑色猪鬃毛每公斤为
2.34元,白色为3.04元,花色的为1.4元。此后,猪鬃价格放开,实行自由购销。
(二)羊毛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在黑龙江地区掠夺工业品原料,低价收购羊毛,使羊毛的收
购价格低廉。
1940年之后随着物价全面上涨,羊毛价格亦逐年上涨。哈尔滨、齐齐哈尔等东北8个重点
城市,平均每公斤收购价格,1940年伪满币(下同)1.46元,1941年涨到2.02元,1942年
涨到2.82元,1943年涨到3.6元。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羊毛自由交易,买卖双方协商议价。东北8个重点城市,1949年
1月份每公斤羊毛市场平均价格为东北币19750元,最高为20000元,最低为18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黑龙江地区土种羊多,羊毛质量差,产不足销。1951年松江
、黑龙江两省羊毛总产量只有16.7万公斤,影响了纺织工业的发展。1952年国家对羊毛实行
“统一计划,统一收购,统一价格,统一调拨”。哈达路混等羊毛每公斤收购价格为旧人民
币(下同)17120元。1953年比1952年提高12.7%,每公斤为19300元。1954年5月,东北区统
一了主要城市羊毛的收购价格。哈达路春秋毛每公斤净货价格,哈尔滨市为21540元,齐齐哈
尔市为21500元;2等纯种兰哈毛净货价格,哈尔滨市为41980元,齐齐哈尔市为37620元。省
内主要城镇之间的差价,只计运费不计其它费用。由于当时羊毛验等技术水平较低,生产者
怕压低等级少卖钱,不愿在当地出售,将羊毛运往城市出售。通北县农场一次运至哈尔滨市
羊毛300多公斤。为保证完成羊毛收购任务,除提高验等技术水平外,提高了羊毛收购价格。
哈达路混等羊毛每公斤提高到2.05元,比1953年提高6%。1957年10月,国家把羊毛列为二类
物资管理。为促进羊毛收购,1958年8月,将全国粗羊毛收购价格平均提高7.4%,细羊毛提
高15%,刺激了羊毛生产,1965年全省羊毛产量上升到2300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畜牧业生产受挫,羊毛产量下降。为促进生产,增加收购,19
73年12月,将改良半细绵羊毛收购价提高到改良细羊毛收购价的同等水平。1等品每公斤哈尔
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由4.26元提高到4.5元,其他市、县由4.16提高到4.4
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了流通和物价管理体制,推广科学技术,先后从国
外引进“考力代”等多种细毛羊良种,实行了细毛羊和半细毛羊发展区域规划,促进了养羊
事业的发展。
1981年除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外,其他市、县(含国营农牧场)每公
斤1等改良绵羊毛收购价为4.26元。
为了达到羊毛优质优价,自1983年增加特等羊毛和改良黑花羊毛的等级,以标准细羊毛
为100,特等细羊毛为124,改良黑花羊毛为66。特等细羊毛市、县城每公斤收购价格为5.2
8元;半细羊毛及其改良半细羊毛,与细羊毛及改良细羊毛执行同价;改良黑花羊毛每公斤收
购价格为2.8元。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毛纺工业的需要,自1985年新羊毛上市时起,取消派购羊毛的政策,
实行合同定购。合同内的细羊毛及其改良半细羊毛各等级的收购价格向上浮动30%。完成合同
任务外的羊毛,实行议购议销。议购议销后,全省羊毛收购价格平均上涨11%。
1952—1985年,全省通过提高羊毛收购价格,扩大了收购,为毛纺工业提供原料13万吨
,牧民增加收入496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