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航运价
中国民用航空运输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逐渐发展。1950年7月1日中苏民航股份
公司成立后,8月1日起北京—沈阳—哈尔滨一齐齐哈尔—海拉尔—赤塔航线开航,船期至19
54年12月末结束。此期间,中国民航公司经营国内航线,主要飞行于西南交通不便的地区,
每人公里运价沿铁路航线0.2—0.21元(已折新人民币币值,下同),不沿铁路航线0.31
元。按当时同美元比价,折合0.054—0.083美元,接近原中国航空公司每人公里0.055美
元的票价水平。
建国初,民航运价分别由中国民航公司、中苏民航公司制定,50年代中期全国实现统一
运价。此期间,中国民航哈尔滨航空站建立,国内航线为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每人
公里平均运价0.10元,哈尔滨至北京全程票价135元。1958年7月,国内民航运价平均降低4
0%,从此旅客运量增多,民航企业效益由亏损转为盈余。
70年代初,受“文化大革命”“左”的思想影响,旅客运价再次降低28%,由于运价连续
降低,运价出现偏低状态。1974年国家实行两种运价制度,由于国内运价多年不动,国际运
价则多次上调,国内运价明显低于国际运价水平。80年代中期,国务院决定改原第二种运价
为统一运价,并按国际惯例,区别不同对象,实行折扣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