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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卫生防疫

  黑龙江省在历史上曾是传染病和地方病十分猖獗的地区。1910——1911年、1920——19 21年,鼠疫有两次大流行;1902——1947年,霍乱有4次大流行;1907——1945年,克山病有 3次爆发流行。疫病流行最高年份患者死亡都数以万计。至于天花、伤寒、麻疹等则是连年不 断。新中国成立前,全省每年罹患传染病人数都在20万人左右,病死率高达10%以上。急性传 染病居当时人口死因的第一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了省、市、县( 区)各级卫生防疫站和其他卫生防疫专业机构,系统地开展了环境、食品、劳动、放射、学 校卫生和急、慢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到1955年先后消 灭了人间鼠疫、霍乱、天花。1985年,全省发生急型克山病患者19人(1973年为3853人), 有效地控制了克山病。其他各种急性传染病的发病率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白喉、麻疹、脊 髓灰质炎、回归热得到了控制。但细菌性痢疾、病毒性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出 血热的发病率仍然很高,还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