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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境卫生监测

  自1950年以来,由于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排放 量在逐年增加,现全省每天排放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约500多万吨,1985年较1972年增加 将近1倍。这些废水中含有酚、氰、汞、铬、砷、镉、铅、锌、铍等,还有放射性物质、有机 物、病菌等多种有害物质,大部未经处理直接排人江河或渗入地下水层,使全省水域或农田 受到了严重污染。
    大气的污染也很严重,全省每日排人空间的废气约4.6亿立方米,其中含二氧化硫、一 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有害的物质2.1亿立方米,毒化了环境,影响了人民健康。
    工业生产的废渣,全省工业每年排放约1300万吨,其中冶炼废渣43万吨,煤矸石800万吨 ,粉煤灰400万吨,因逐年堆积使大量农田受害。
    一、水系卫生监测
    全省大、小河流有1741条均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据省环境监督监测部门和卫生、自来水 公司、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多年对松花江水系各江段监测,经上万个数据分析,有毒有 害物质的检出率达90%以上。
    1958年,齐齐哈尔钢厂、第一重型机械厂向嫩江排放焦油和含酚废水,严重污染了江水 。同年4月,富拉尔基区某大队有64人因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贫血等症状。此后,造成连年 死鱼等污染事件不断发生。此外,其他水系也不断出现江水污染和引起人畜中毒事故的发生 。据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个城市不完全统计,日产废水150余万吨,相当于 松花江流量的15.3%,其中工业废水占93%,生活污水占7%。工业废水中的酚、铅、氰化物含 量都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几十倍、几千倍,甚至上万倍,造成江水严重污染,致使江鱼 体内蓄积大量有害物质。据1958——1959年检测,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方正县松花江段 的鲤鱼、鳌花、鲫鱼、黄姑子、牛尾巴、鲶鱼等体内都含有酚类化合物,其中牛尾巴鱼含酚 量达2.4毫克/公斤,鲶鱼含酚量1.9毫克/公斤,连年大批死鱼。有的江段甚至鱼虾绝迹 。经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促,大部分排放单位采取了综合治理,初步收到了效益。
    1971年,松花江水含汞量很高,而且污染范围很广,省卫生防疫站与哈医大卫生系等单 位调查证明,汞污染主要来源于吉林化工厂,这个厂每年生产用汞总量25吨,大乙醛车间每 日排放废水420——1200吨,废水中含汞50一55毫克/升。哈尔滨市有的工厂也直接排放含汞 废水。检测中发现第二松花江下游江段的江水、底泥、鱼体和沿江渔民的头发、血液中全部 都含汞(蓄积汞)。第二松花江下游水中最高含汞量为0.002毫克/升;嫩江下游水中含汞 量0.0012毫克/升,底泥中含汞量第二松花江下游江段为0.408毫克/公斤,松花江哈尔滨 市上游江段为0.425毫克/公斤。
    调查中发现,第二松花江的鲶鱼体内平均含汞量1.96毫克/公斤(对照嫩江未被污染的 江段的鲶鱼体内平均含汞量0.348毫克/公斤),鲫鱼平均含汞量1.11毫克/公斤(对照嫩 江未被污染江段的鲫鱼只含0.182毫克/公斤)。证明松花江水被汞污染严重,并已在生物 体内蓄积。对沿江渔民和农民做对比调查,结果常吃鱼的渔民体内蓄积了较高浓度的有机汞 ,平均含汞量5.63—9.54毫克/公斤;而不常吃鱼的农民体内平均含汞量仅为0.71—1. 58毫克/公斤。调查发现,吃鱼量多的老渔民皮肤感觉、听力和视力都有程度不同的甲基汞 中毒迹象。
    国务院和黑龙江、吉林两省人民政府对此极为重视,专门成立了“松花江水系保护领导 小组”。中央有关部门拨给专款并督促吉林化工厂等排汞单位进行治理,1982年,停止直接 向江中排放含汞废水,有效地降低了江水中甲基汞的含量。
    全省在水系监测中,共设85个监测断面,分布于16条河流,19个湖泊。据1984年全省地 面水监测结果表明,松花江主干流(包括嫩江)污染比较严重。黑龙江、乌苏里江水质好于 松花江。湖沼以大庆境内的泡沼污染为最严重,镜泊湖也有一定程度的污染,兴凯湖水质较 好。
    二、大气卫生监测
    1976年,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开展了大气卫生监测。此后,鸡西、鹤 岗、双鸭山等煤矿城市也开展了此项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城市工业区污染较重,飘尘日平 均值超标率在60%以上。哈尔滨市卫生防疫站与哈医大卫生系对哈尔滨市交通污染情况进行调 查结果是:一氧化碳最大浓度可达28.29%毫克/立方米,与对照区8.5毫克/立方米相比, 高出2.33倍。二氧化硫最大浓度超标0.12——0.29倍。
    全省每年排人大气环境废气总排放量约4000亿标准立方米,其中80%集中在工业、交通发 达和人口密度高的城镇。
    全省每年排人大气环境中的各种废气中,生产工艺过程排放的废气为560亿标准立方米, 占总废气量的14%;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为3440亿标准立方米,占全省总废气量的86%。全年 排人大气中的污染物总量约300万吨,其中烟尘约114万吨,二氧化硫约17万吨,氮氧化物为 22万吨。各城市总悬浮微粒浓渡均超过国家规定3级标准以上,有的市是国家3级标准5倍,最 高可达9倍。
    哈尔滨市从1976——1979年对动物致癌性较强的苯并(a)芘进行测定,冬季每100立方 米含2——4微克,夏季为1微克左右,均超过标准。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沿江公社附近二氧 化硫日平均浓度2.78毫克,超标18.6倍。酚超标14倍。据对上述地区8000多人的检查,与 大气污染有关的气管炎发病率为4683/10万(世界污染最严重的国家气管炎发病率为5000/ 10万)。恶性肿瘤的发病率,1973年135/10万,1975年为259/10万,增加近1倍。
    三、废渣、噪声的污染与监测
    随着生产的发展,固定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也日趋严重,全省每年排放工业废渣约1300 多万吨。不仅是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而且又严重地污染了环境。目前虽有一部分得到综合利 用和处理,但大部分是露天堆放,每逢雨季,废渣经雨淋洗,有毒物质排人江河或渗入地下 ,直接或间接对环境造成污染。生活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粪便,一部分做农肥,大部分不 经处理而露天堆放,在高温季节,腐败变质,散发恶臭,孳生蚊蝇,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 康。
    近年来,噪声污染已被列为国家公害,是主要环境污染问题之一。黑龙江省的城市环境 噪声,各监测点均高于国家规定环境噪声70分贝的标准,最高为81.75分贝,对照区只有42 分贝。982年,哈尔滨市环境噪声中,交通噪声占34%,工业噪声25%,建筑施工噪声占22%, 生活噪声占19%。
    四、生物土壤卫生监测
    黑龙江省土壤污染也比较严重,主要污染是化肥、农药和污水灌溉。1980年,齐齐哈尔 市环保监测站对市区北部土壤的分析,表层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总量的检出率 为100%,其中“六六六”含量为0.075—18.85毫克/公斤。另据大庆市卫生防疫站1981年 对运输农场的土壤检测,“六六六”的残留量为1.12毫克/公斤,均超过标准。
    1983年2月,哈尔滨市抽样检测70名产后1——4个月哺乳期妇女乳汁中,含有“六六六” 总量,最大值为10.90毫克/公斤,最小值为0.96毫克/公斤,平均值为5.39毫克/公斤 。哈尔滨市的人体内有机氯主要来源于主、副食品中,因加工食品的粮食被农药污染所致。 检测结果表明,人体内有机氯蓄积浓度高,对人体健康已构成潜在影响。
    为搜集、调查、掌握全省环境卫生本底状况,建立健全了国营、集体所有1.5万多个厂 矿企业环境卫生监督监测管理档案,各级环境卫生监测站都能对辖区内工业“三废”排放和 处理以及动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全省的水、空气、噪声的污染,除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监测外,主要是加强了治污工 程建设和法制管理。省政府和卫生厅先后制订和公布了《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黑龙江省环境影响管理办法》和《污染事故处理暂行办法》等各项法规、条例、 标准和规范,使局部污染有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