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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尘肺防治

  全省有很多工矿企业的车间或某一工种的作业环境含有粉尘,如煤、矽、水泥、石墨、 炭黑、滑石、亚麻等。长期在粉尘中生产的工人易患尘肺,省内煤矿多,患矽肺、煤尘肺的 人数也多。   
    1963——1984年,全省累计尘肺患者10655人。其中煤矽肺为4210人,占39.5%;死亡7 56人,其中煤矽肺472人,占62.5%。
    1958年,省卫生厅、劳动局、工业厅、煤炭管理局、省总工会联合召开了全省防止矽尘 危害工作会议。成立了省防尘委员会,制订了防止矽尘危害工作规划,并由专家组成了尘肺 诊断小组。会议推广了湿式作业、通风除尘、密闭作业、个人防护等综合性预防措施。
    由于推广上述综合性预防措施和加工生产方法的改进,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在煤 矿中推广了湿式凿岩,陶瓷、水泥、石棉业推行了密闭除尘、湿式粉碎,铸造业用“70”砂 代替石英砂造型,普遍推广通风除尘和个体防护,使有些厂矿的粉尘浓度得到控制。1960年 ,经对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佳木斯等7个市的270个厂矿调查,有24.4%的车间粉尘 浓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12.5%的车间粉尘浓度接近国家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