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本底及核试验监测
一、本底监测
黑龙江省环境放射监测工作在60年代初期即已逐步开展起来。1962年成立放射性本底监
测机构后,经过1年多的实验室建设和业务培训,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1964年开始大气本底
监测和核试验监测,并正式定期向国家上报各项监测数据。
(一)大气沉降物和空气气溶胶的监测
自1964年正式向国家上报数据后,在20多年的监测工作中,共获得10万多个监测数据,
圆满地完成了国家交给的监测国内外核试验的任务。根据历年监测结果,哈尔滨市地区大气
沉降物总β日沉降量历年平均值为0.22士0.08毫居里/平方公里、天(扣除核爆后40天值
)和0.23±0.7毫居里/平方公里、天(未扣除核爆后40天值)。
近地面空气气溶胶总β放射性,哈尔滨地区历年平均值为(27.4±9.9)×10-15居里
/升(采样后放置4天,未扣除核爆后40天值)。采样后放置4小时并扣除核爆后40天值为25
.810-15居里/升。
(二)各种生物样品的监测
粮食中总β放射性以黄豆为最高值,其平均值为9.49微居里/公斤,而稻米为最低,其
平均值为0.92微居里/公斤。
蔬菜中菠菜的总β放射性最高,其平均值为3.49微居里/公斤;黄瓜为最低,其平均值
为1.06微居里/公斤。
牛奶的总β放射性比前者都低,其平均值为0.98微居里/公斤。90锶的含量与总β放射
性相一致,粮食中以黄豆含量最高,稻米含量最低。蔬菜中以菠菜含量最高,黄瓜最低。
粮食、蔬菜、牛奶中137铯含量差异不大,其中黄豆和高粱含量高于其他品种。
(三)地面r照射量率和土壤中的放射性水平
哈尔滨地区平均每月监测1次地面r照射量率(1971——1985年)历年平均值为16.0微伦
/小时。根据全省地理环境(1957——1980年)选择北安、五常、虎林、铁力市县进行地面
r监测。
哈尔滨地区土壤中的总β放射性历年平均值为1.69居里/平方公里。90锶平均强度为0
.34居里/平方公里,137铯含量为719微微居里/平方公里。
(四)各种水源的放射性水平(包括自来水、江水)
松花江水(哈尔滨段)总β历年平均值为8.56微微居里/升;90锶历年平均值为1.43
微微居里/升,137铯历年平均值为0.49微微居里/升。
哈尔滨市自来水总β历年平均值为480微微居里/升;90锶历年平均值为0.59微微居里
/升,137铯历年平均值为0.13微微居里/升。
黑龙江水和乌苏里江水的总β放射性接近哈尔滨市自来水的水平。
二、核试验对黑龙江省的影响
从哈尔滨和佳木斯两个监测站所积累的大气沉降总β沉降量的数据表明,我国第一次核
试验后第4天(1964年10月20日),对哈尔滨地区上空造成了污染。最大污染时间为1天,其
持续时间达半个月之久。其次是第3次、第5次、第15次核试验也有一定的放射污染,但这几
次的影响远低于第一次的影响。
核试验放射性落下灰对黑龙江省近地面空气气溶胶、粮食、蔬菜、饮用水及土壤中放射
性和地面r照射量率影响不大,对人体健康不致造成影响。
三、全省环境放射性调查研究
1972年1月,海林县山市及宁安县沙兰一带发现某些放射性核素含量较高。1973年,经省
与当地协作开展了调查,结果表明还不足以确定为高本底地区。
1978年,对哈尔滨市南岗、道里、太平等几个大水厂的22口井进行天然铀含量分析,发
现有7口井水天然铀含量接近或超过国家标准。1978年以后,又继续对哈尔滨市(除平房区外
)的69口井水天然铀含量进行调查,其中10口井水中铀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1979——1983年间,开展了松花江水系(哈尔滨段)放射水平的调查,经分析测定,除
天然钍及137铯含量较高外,其他各项均属中等水平,可视为环境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
1983——1985年,省放射医学研究所对全省150个居民饮用水源(城镇为自来水、深水井
、农村为土井)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天然铀、天然钍、226镭、40钾)的分析测定,均为天然
放射性本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