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护 理 1892年(清光绪18年),随着西医传入,护理专业也同时传入黑龙江地区。阿城、呼兰
等教会医院开院伊始就有英籍护士。1900年(清光绪26年)建立的哈尔滨东清铁路中央医院
的护士则多为俄国人。1911年(清宣统3年),黑龙江省督军府在卜奎(今齐齐哈尔市)建立
的黑龙江官医院创办看护生班,招收女青年边学习边工作,至此,黑龙江地区始有中国人的
正式护士。其后,哈尔滨特区、卜奎等大城市公私医院逐渐增多,国外、省外的护士陆续来
此工作。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的西医药大量涌人,护士也随之到来,哈尔滨、
齐齐哈尔等城市的较大医院的护理队伍半数以上是日本人。1934年,哈尔滨市立医院开办看
护妇养成所,自培自用本院护士。舍身帮助重伤被俘的抗日将领赵一曼逃离虎口的见习护士
韩勇义,即是该看护妇养成所的第一期毕业生。1937年,哈尔滨市俄国侨民红十字会附属瓦
果马林妇人会开办了附设医药学校,护士科共10个班,毕业生200余名,分配到市内各医院工
作。1937年,东北抗日联军为解决医疗救护需要,曾先后选送3批共50名女青年战士,到苏联
远东地区学习护理、救护课程,半年结业后回国参加抗日战斗。徐云卿(女,病休前于湖北
省电力局工作)即为其中之一。1941——1942年间,东北抗联在中苏边境苏联侧的北野营成
立了救护训练排,25名女青年战士参加了学习,结业后继续在抗联部队服务。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当时除少数城市的大医院被接收,保留了一批护士外,多数流
散。1946年,东北民主联军在黑龙江地区建立一批后方医院和战勤医院,除招收流散的护士
外还开办了卫生学校,培养了600余名护士等中级卫生技术人员。1948年,东北全境解放。各
陆军医院随第四野战军人关,留下部分医护人员参加了地方医院工作。成了地方的骨干,带
动了各地的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到1949年,全省卫生技术人员为5904人,其中护士895人,占
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5.2%,在全省每千人口中有护士0.08人。1950年,支援抗美援朝战争
,黑龙江、松江两省共新建扩建战勤医院31所,床位1.5万张。除动员各地方医院护士参加
外,两省共培训了1000余名护士充实到各医院的护理岗位。1953年,战勤任务结束,战勤医
院的人员、设备全部转归地方,充实卫生机构。到1965年,全省护士为14050人,占卫生技术
人员总数的21.6%,在每千人口中的比例,已提高到0.6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护理队
伍遭到干扰和破坏。在“打破医护界限”的口号下,推行“亦医亦护和医护一条龙”措施,
致使护理队伍思想混乱,组织涣散,制度废弛,护校停办,护士改行,造成了护理队伍的数
量不足和质量下降。住院患者的陪护倍增,病房秩序杂乱,严重地影响了医疗质量。1978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拨乱反正,落实政策,加强了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重建
了护理规章制度,很快地恢复了正常工作秩序。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护理队伍的职称评定。在
全省23538名护理人员中评出主任护师6名,副主任护师11名,主管护师105名,护师3106名。
稳定了护理队伍的专业思想,激发了刻苦学习,进取向上的积极性。1985年,护理队伍发展
到30600人,比1949年增加了53.3倍。在全省卫生技术人员中的比例,也由1949年13.7%,
上升至29%,在全省每千人口中护士的人数由1949年的0.09人,上升为0.92人。
1949——1977年,全省各级医院的护理管理体制,除省、市级较大医院,设总护士长—
—护士长的二级负责制外,一般医院均为护士长一级管理体制。1978年后,在全省医院中实
行了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负责制,分设三、二、一级管理体制。300张床位以
上的省、市、县医院设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负责制;300张床位以下市、
县医院设总护士长——护士长二级负责制;100张床位以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则实行护士
长一级管理制度。病床不足300张,但医、教、研任务繁重的专科医院也设立了护理部主任的
三级负责制;100张床位以上或有3个护理单元以上的大科(病房)以及手术室、急诊室、门
诊部等均设科护士长。医院的病房护理员由护士长领导。配膳员、卫生员分别由营养部和总
务部门领导,但其业务工作,接受护士长的管理和指导。
1949年后,全省各级医院都建立了基础护理的常规、制度。1953年,还普遍开展了学习
苏联的保护性医疗制度。各级医院都把对重危病人的护理、防止交叉感染、防差错事故等制
度列为重点。1978年后,全省各地各医院都恢复了既往行之有效的制度外,还强化了病人分
级护理、定时护理查房制度。并由于新医疗设备和新技术引进和应用,较大医院增加了烧伤
、头、胸、骨、泌尿、五官、整容等专科护理。1984年,全省推行了护理责任制,实施了对
患者的全面,整体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