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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族卫生工作队

  一、黑龙江省民族卫生工作队
    1955年,省卫生厅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抽调10名医务人员组建了黑龙江省民族卫生组, 深入到杜尔伯特旗的蒙古族群众中,普查疾病(重点是性病),共查出性病(主要是梅毒) 患者409人。经过用青霉素油剂肌肉注射,每10天为一个疗程,免费治疗,治愈了393人,治 愈率为96%。从普查普治工作中看到性病对少数民族不仅戕害当代,而且贻害子孙,关系民族 繁衍,急需查治,迅速消灭。因此,1956年省卫生厅和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将省民族卫生 工作组,扩编为省民族卫生工作队,选配了干部、医生、药剂和化验人员,装备了药品、器 械,并把这个工作队列为卫生厅直属单位。制订了防治少数民族性病的工作计划,将16个有 少数民族集居的市、县划分为4个片,分期分批逐片开展普查普治工作。赴讷河、嫩江、依安 和富裕县的工作队,在富裕县的两个区6个乡普查了蒙古、柯尔克孜和达斡尔族共1140人,查 出性病患者642人,检出率高达56.3%。对查出的患者均给予免费治疗。1958年,省民族卫生 工作队与各市、县的基层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开展了对少数民族性病的突击性普查普治活动。 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经过70天的连续工作,先后完成了对16个市、县23336人的普查,共查 出性病患者4382人,检出率为18.7%。经过免费治疗,治愈3908人,治愈率为89.18%。至此 ,在全省少数民族中基本消灭了性病,其后,又经过反复查治,巩固和扩展了已得的成果。 1958年后,各市、县的基层卫生组织已建立健全起来,大部分少数民族乡、镇都成立了卫生 院、所,均能承担对遗漏下来的少数散在患者的查治工作。据此,1960年,省卫生厅与省民 族事务委员会决定将省民族卫生工作队撤销。
    二、专署、市、县民族卫生工作组
    1952——1955年间,黑河专署与地区的鄂伦春族协领公署共同组织了有7名医生、护士参 加的黑河专署民族卫生工作组,深入到瑷珲、逊克和呼玛3个县的鄂伦春族集居、定居的村屯 进行巡回医疗,对患者实行免费治疗。工作组选3名卫生积极分子到齐齐哈尔医士学校学习, 并以“带徒弟”方法培养了6名鄂伦春族的初级卫生人员。这些人后来都成了少数民族乡卫生 院的医疗骨干。
    1953年,齐齐哈尔、杜尔伯特、泰来、富裕和讷河等有少数民族的市、县(旗)卫生局 、科也都根据少数民族的疾病情况和季节特点组织过民族卫生工作组,开展了巡回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