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篇 妇幼卫生

  黑龙江地区,在旧中国时期,没有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几乎是空 白,妇女儿童患病主要靠偏方、土法或求神拜佛求得精神上的安慰,实际是听天由命。产妇 的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和死亡率极高。妇女和儿童的传染病、多发病更是连年不断, 夺去了大批妇女儿童的生命。
    1883年(光绪九年),黑龙江将军衙门为给婴儿引种牛痘,每年拿出白银300两,做为预 防天花的专项费用。民国和伪满时期,哈尔滨、齐齐哈尔的官立医院开始设有妇科和小儿科 ,并举办过助产士训练班,也有少数私人的产院和挂牌的助产士在大城市中开业,极少数人 接受新法接生,对儿童预防天花推行牛痘苗接种。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各级民主政府都建立了卫生管理机构,妇幼卫生工作被提到管 理日程,原黑龙江、松江两省都分期分批地开办旧产婆培训班、改造旧产婆为新法接生的接 生员,并装备了接产用具(产包)推行新法接生。
    1950年,两省卫生厅都设有妇幼卫生科。1952年开始,市县陆续建起了妇幼保健站,开 展了妇幼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检查;在女工集中的企业和农村开展了妇女劳动保护;在农村 建立了难产抢救网和农忙托幼组织;在儿童中普遍推行了卡介苗、牛痘苗、白喉、百日咳、 破伤风、麻疹、小儿麻痹等预防接种。在农村开展了妇女病主要是对子宫脱垂、闭经进行了 普查普治。不断地提高了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免疫水平。
    “文化大革命”中,妇幼卫生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多数机构瘫痪,工作限于自流。1976 年以后,各级妇幼卫生组织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工作走上正轨。1980年,在全省推广了“ 三簿、六卡、七个常规”,对孕产妇、婴幼儿的健康状况、疾病防治、计划免疫等分别进行 登记造册,统一管理。1983年,全省新法接生率达到98.3%,其中科学接生占40.3%。1985 年,继续实行妇幼保健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将原“三簿、六卡、七个常规”简化为“四卡一 簿”(儿童保健卡、孕产妇管理卡、妇女病普查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妇幼保健工作登记 簿),妇女儿童的传染病、多发病大幅度下降,有的传染病已被控制或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