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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推广新法接生

第二章 妇女保健

  一、旧法接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黑龙江地区城镇、农村妇女分娩,除少数用新法接生 外,主要是由旧产婆接生和自家接生。旧产婆均是中老年经产妇女,绝大多数是文盲,不懂 科学接生知识、不懂消毒,没有助产器械,产妇分娩时,卷炕席、铺谷草、蹲坯头、或跪着 ,接生婆用不消毒的民用剪刀、秫秸蔑、碗碴子或牙咬为新生儿断脐带,遇有难产者则采用 一些封建迷信做法折腾产妇或束手无策。
    这种不科学、不卫生,粗暴野蛮,封建迷信等接生方法,断送了无数产妇与新生儿的生 命。民间有俗语“女人生孩子,如过鬼门关”、“妇女怕产前产后”(指有生命危险)。民 间流传着对产妇产前产后恐怖的说法:“寅时还在阳关道,卯时就到鬼门关”。1941年,双 城县兰棱区有一产妇难产,请来的10多个旧产婆面面相嘘,产妇身亡。1943年,双城县五家 区一产妇因双胞胎又难产,产婆把胎儿的四肢割掉,才算保住了产妇的生命。
    产妇因产褥感染、产后出血、难产、新生儿患破伤风等原因,而丧失生命者屡见不鲜。 1949年调查,讷河县青丰屯妇女82人,在育龄期中,共生小孩466人,死亡266人,其中因破 伤风死亡的183人,占死亡数的68%。拜泉县一妇女15年中生育10个孩子全都死亡。逊克县鄂 伦春族妇女托拉盖氏,在解放前生过10个孩子一个也没有成活。双城县一妇女生过16个孩子 ,只存活2个。龙江县鲁河村一位接生员回忆说:“我给人家用旧法接生,拣10个孩子就有6 -7个抽风死掉”。不知有多少个家庭成员在长吁短叹:“只见娘怀胎,不见儿走路”。   
    由于封建迷信及陋习,使产妇、新生儿遭到不幸。瑷珲县、逊克县(原奇克、逊河县) 一带鄂伦春族,临产妇在自家屋内分娩认为是不吉祥,所以无论酷暑严寒,其丈夫在数里之 外,为妻搭“撮罗子”(桦树皮窝棚),送产妇分娩居住,满月再接回家,有的产妇竟露天 分娩。因此,产妇患病率高达85%以上,婴儿成活率仅为20%。1956年开始,人民政府帮助鄂 伦春族定居之后,才改变了这一陋习。
    二、改造旧产婆、推广新法接生
    1945年以前,黑龙江地区城乡对妇女保健设施很少,仅大中城市、县城、少数乡镇设有 私人助产所、产社或联合产院。由于封建迷信,经济条件和传统思想等多种原因,多数产妇 分娩,依靠旧产婆或自家接生。
    1948年,黑龙江省民政厅卫生处,对北安县的妇幼保健状况进行典型调查,某屯育龄妇 女20人,共生新生儿98人,因患破伤风等死掉67人。
    同年,黑龙江、松江省民政厅卫生处,有计划地培训县、区、村妇幼保健工作队伍,为 改造旧产婆做了人力、教材准备。
    1949年,为改造旧产婆推广新法接生,黑龙江省民政厅卫生处成立助产轮训队,举办助 产士培训班,培养了师资。1950年,根据全国第一次卫生工作会议提出“推广新法接生,改 造旧产婆”的要求,松江省在第一届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确定在全省推广新法接生,提出了 :“以积极大量的改造和提高旧产婆,广泛推行新法接生为主要奋斗目标”。同年,在黑龙 江、松江省“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办法,使改造旧产婆的工作收到成效。
    1950年,根据东北人民政府指示,黑龙江、松江省各搞一个卫生实验县之后,黑龙江省 卫生实验县增至9个,松江省增至7个。经东北卫生部批准,决定讷河、双城两县为重点卫生 实验县,两县改造旧产婆工作经验,在两省推广。
    同年3--9月,双城县举了3期旧产婆培训班,共培训385人,经过考核甄别留用276人。 旧产婆经过改造后称为接生员,并全部给她们装备成套产包。之后又举办3期接生员培训班, 共培养277人。旧产婆改造前两个月接产新生儿1880人,死亡923人,死亡率为49.6%,改造 后两个月,接生员接产新生儿2300人,死亡420人,死亡率降为18.3%。
    1950年5月,黑龙江省民政厅卫生处在讷河县成立卫生工作室,抓旧产婆的改造工作。派 卫生工作队员32人到讷河县与当地干部11人一起,分别到县辖15个区,培训妇联主任125人, 助产士105人改造旧产婆897人。讷河县改造旧产婆与培训接生员,由妇产科医生和有经验的 助产士利用教材、挂图、模型讲课。边学习边用模型操作表演,传授新法接生技术,讲解器 械使用、消毒方法,以及女性生理、产前产后发病原因、接产姿势、会阴保护、胎盘处理、 产后急救、剪脐带、假死的苏生法等。用当地旧法接生的害处,新法接生的好处的实例进行 宣传讲解。集中在各区政府学习7天,深入村屯实习。同年制订了10条新法接生公约。还建立 了难产抢救组。接生员实行了新法接生后,婴儿死亡率下降,改造前3个月接生209人,死亡 113人,死亡率51.6%,改造后3个月接生309人,死亡48人,死亡率15.53%。
    双城、讷河县改造旧产婆、复训接生员、培训助产士的经验,迅速推广到黑龙江、松江 省各市、县。1950年,黑龙江省30个县(旗)共改造旧产婆4443人,1951年上半年,松江省 26个市、县改造旧产婆2593人。
    各市、县对接生员,采取“定期复训、重点提高”的办法,进行复训。同时选择一批具 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好、热心接生工作的中年经产妇女,培训成为接生员。讷河县用 集中学习、公社卫生院代培的方法,培养出新接生员618人。
    1951年2月19日,东北卫生部《东北地区接生员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公布实施, 《草案》中规定:“旧产婆经过改造后,可称为接生员”。同年,“三·八”妇女节,松江 省卫生厅表彰奖励了在新法接生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接生员128人,并给各地接生员500 人免费装备了产包。
    1951年5月,在松江、黑龙江全省城乡广泛开展了妇幼卫生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期间, 利用各种形式针对不同对象,召开群众大会、座谈会、母亲会、孕妇会、姑娘会、女工会、 进行口头、广播和图片展览宣传妇幼卫生保健知识。穆棱县等地文化馆还举办了妇女卫生保 健知识讲座。
    到1952年末,黑龙江省、松江省中的56个市、县,共培训出新法接生员12293人,其中复 训749人,培训助产士784人。1954年,两省新法接生率由1949年的8%,上升到40%。
    1955年,黑河地区有接生员501人,全年共接产新生儿1001人,其中因早产、异常产等死 亡71人,死亡率为7.1%。推行新法接生后,降低了产妇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195 6年全省新法接生率上升到80%左右。讷河县达89.3%。
    1957年,全省城乡新法接生率,大体分为3种情况,城镇和开展较好的农村新法接生率达 95%,开展一般的农村为60--70%,边远地区、山区农村为40%。
    1958年,省卫生厅为了推动农村新法接生进一步发展各项妇幼保健事业,在双城县召开 了全省农村产院工作现场会议,卫生部派人出席了会议。会上,交流了开展新法接生工作经 验,参观了现场,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普及新法接生,在全省试办农村产院,推行住院分娩 ,社社有接生站,屯屯有接生员,每个接生员有产包”。同年,双城县根据会议精神,建立 起农村产院146所,占应建总数的54.9%。1959年4月,讷河县达到屯屯有接生员,每个接生 员有产包。村屯共有产床418张。群众反映:“过去生孩子愁眉苦验,怀揣有喜夫妻为难,如 今生孩子满面笑容,夫妻不愁,母子生命无危险”。
    三、普及新法接生、推广科学接生
    1959年,在农村继续普及新法接生,在城市开展推行科学接生。科学接生是:一观察( 严密观察产程)、二无菌(器械无菌、操作无菌)、三做到(做到剃毛、灌肠、导尿)、四 正规(正规观察产程、正规保护会阴、正规处理新生儿、正规处理胎盘)。接生人员有3个产 包(处置包、敷料包、接生包),共有23件接生器具,经高压灭菌后备用。在城市开设家庭 产床,在妇幼保健院站中设简易产床,产妇住院分娩人数日渐增加。同年11月,省卫生厅在 讷河县召开了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了培训复训接生员工作及产包装备标准等 的经验。1961年,佳木斯市区科学接生率达80%。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多数妇幼保健机构被解散、合并,人员被调出或改行,器 械设备多数被并到医院或其他单位。普及新法接生推行科学接生工作处于撂荒状态,一些地 方旧法接生又有抬头。1970年调查,宾县旧法接生回升到40%,双城、明水县都回升到50%, 肇东县到52%。
    1976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逐渐得到恢复和整顿,并迅速开展了工作。农村继续普及新 法接生,在城市与郊区推行科学接生。
    1978年,全省新法接生与科学接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全省新生儿446493人,用新法接 生(含科学接生)420287人,新法与科学接生率达90.4%。1979年,各县公社卫生院建立了 妇幼保健组,广泛地开展了普及新法接生工作。同年11月,全省新法接生率上升到95%,达到 卫生部要求的指标。
    1979年,在农村部分公社、生产大队,开始推行科学接生。由县妇幼保健站牵头,与县 妇联、县医院合作,举办妇产科医生、助产士、接生员、乡村女医生培训班,同时选送一批 接产人员到省、市大医院和各级妇幼保健院、站进修学习科学接生。鹤岗市妇幼保健院还利 用塑料人体模型做科学接生技术表演。双鸭山市共举办科学接生培训班16期,共培训483人次 。
    1980年,全省有52个县,1156个生产大队,为乡村女医生、接生员装备了科学接生产包 ,在农村试行科学接生。同年,佳木斯市新生儿5885人,新法接生(含科学接生)率为97. 5%;市区产妇住院分娩4105人,住院分娩率为96.9%。
    同年,黑河地区各县668个生产大队中有646个大队配备有乡村女医生。其中会接产的有 541人,占83.7%。1199个自然屯,有接生员1031人,占85.1%,装备了完整的产包744套。 全地区新法接生(含科学接生)率已达96%以上,极少数地方仍有用旧法接生者。
    1981年,讷河县全县产妇7606人,应用科学接生者3088人,科学接生率占40.6%,全县 新法接生率已达97%。同年1月,省卫生厅、商业厅联合发出《黑龙江省科学接生工作方案》 ,《方案》中指出:“省内一些地方已具备条件开展科学接生”,并对推行科学接生工作的 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与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均做了阐述和规定。全省各地按《方案》精神大力 推行了科学接生工作。
    1981--1985年5年中,伊春市产妇总数为50555人。其中,应用新法接生者20166人,占 39.9%;应用科学接生者28773人,占56.9%,新法与科学接生率达96.8%。1985年,鹤岗市 产妇总数5715人,其中,住院分娩者5042人,占产妇总数的88.2%。
    1985年,齐齐哈尔市新法接生(含科学接生)率达99%,城市科学接生率97.77%,农村 为26.47%。住院分娩率城市为84.12%,农村为18.99%。
    同年,海林县产妇3623人,其中,用新法接生2125人,占58.65%,科学接生1489人,占 41.10%,新法接生与科学接生率为99.75%。延寿县新生儿2747人,应用新法与科学接生率 占98.03%。
    由于广大群众经济条件改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提高;全省城乡健全了妇幼保健网,专 业技术队伍技术水平提高;妇幼保健知识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家喻户晓;广大群众与产妇 主动接受科学接生与新法接生,认为“母子安全,不出危险”。1985年,全省新法接生(含 科学接生)已达到97.23%。   
    四、降低产褥热与破伤风发病率
    1934--1935年,伪龙江、三江、滨江省警务厅卫生科,对辖区部分县产妇产褥热与新 生儿破伤风发病情况做过几次调查。但均没有采取有效措施。1949年以前,产妇产褥热和新 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死亡率都很高。孕产妇死亡率为40.6/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45‰, 产妇产褥热发病率26.7%。
    1956年,省卫生厅为了降低产妇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病率,发出通知《加强对妇 幼卫生工作领导,降低产褥热破伤风发病率》,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 的领导,健全基层妇幼保健组织,训练与复训接生员、保育员。
    1958年,全省妇幼保健工作以降低难产发生率、产妇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主 ,加强了基层妇幼保健组织的建设。在推广新法接生的基础上,试办农村接生站、产院,到 年末,全省培训、复训接生员65556人。1965年,据典型调查,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3.8‰ ,婴儿死亡率为40.2‰,孕产妇死亡率为12.1/万。
    1976年,在城市推行科学接生的同时,各市、县开始实行了对孕产妇系统管理,对80%的 孕妇做到产前检查,对70%的产妇做到了产后访视。
    1983年,省卫生厅组织工作组,对佳木斯市、甘南、桦川、尚志县进行了孕产妇死亡回 顾调查,通过调查分析,城市和农村相比,城市死亡率较低,其原因主要是城市医疗条件比 较好,妇幼保健网健全与住院分娩率高有关。哈尔滨市妇产医院与儿童医院、儿童保健所、 市第一医院等单位协作,对孕产妇死亡原因调查分析,1978--1982年5年中,全市孕产妇总 人数157499人,死亡57人,死亡率为3.60/万,死亡原因,城市主要是: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产后出血、心脏病、肝病、羊水栓塞、中暑;农村主要是:产褥感染、心脏病、产后出血 、贫血、痢疾、肠梗阻、羊水栓塞。
    1981--1983年,甘南、桦川、尚志3个县调查产妇40946人,死亡45人,死亡原因:产 后出血15人、产褥感染9人,其余分别是羊水栓塞、子痫、前置胎盘、子宫破裂等。
    1984年,省妇幼保健所对省直辖10个市、14个县进行了婴儿死亡回顾调查,10个城市婴 儿死亡率为14.25‰,14个县的婴儿死亡率为46.25‰,死亡原因前10位顺序是肺炎、早产 、畸形、窒息、硬肿症、败血症、意外化脓性脑膜炎、颅内出血、新生儿破伤风。在1975年 新生儿破伤风则是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当时占第2位,占死亡数的9.23%,这次调查退居第 10位,这是全省普及新法接生和科学接生所取得的显著成果。
    1949--1985年,全省城乡产妇因患产褥热、新生儿因患破伤风而死亡的人数,逐年下 降。1972--1984年的13年中,望奎县产妇累计总数114802人,患产褥热死亡4人,新生儿1 14790人,患破伤风死亡25人。1975--1984年,拜泉县新生儿累计83577人,因患破伤风死 亡62人。1981--1985年,海伦县新生儿4281人,产妇患产褥热38人,死亡4人。新生儿破伤 风无发生病例。                  
    五、建立难产抢救网
    为保障产妇与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在交通不便和距医院较远的村、屯和边远县份,建立 了难产抢救网组织。以县卫生科(局)为主,主动取得民政、邮电、交通、妇联等部门配合 ,共同协调做好产妇难产的预防与抢救工作。
    1951年,黑龙江省卫生厅提出了控制、抢救难产的要求是:“坚持控制并争取早日消灭 难产,保证母子安全人财两旺”,助产士、接生员:“显神手、当英雄,消灭难产立大功” 。
    讷河县以县、区助产士配合接生员,在医院妇产科医生和各区卫生所医生的指导、协助 下,结合产前检查和进行孕期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每个区都成立起对孕妇开展工作小组。经 过对孕妇检查,发现胎位不正者给予矫治,保安村国庆屯接生员陈淑贤亲手矫治了胎儿横位 的孕妇7人,避免了难产发生。
    难产抢救组织。由主管卫生的县长、卫生科长、民政科长、妇联主任、邮电局长、交通 科长、车站站长、医院院长、妇产科医生等组成。领导各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难产抢救 工作。同时,制定了难产抢救公约,公约的主要内容:遇有难产,邮电局优先接通电话,交 通部门及时出车,凡持有抢救难产工作介绍信者,不论客车、货车均可优先乘车。各区、村 亦吸收有关部门组成难产抢救小组,村里设有专人、专车(或爬犁)、专用快马(与抢救克 山病的专车统一使用),用于抢救难产的产妇与新生儿,并建立遇难产时逐级报告制度。19 53年冬,通南区兴隆村报告难产1例,距县城80华里,不足1小时抢救组就到达了产妇家,及 时做了抢救。
    坚持经常培训,复训接生员,提高处置难产的技术水平。除举办培训班外,还与妇联等 部门相配合结合中心工作,经常进行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讷河县的经验,在原黑龙江 全省推广。
    50年代,齐齐哈尔市卫生局组成“难产抢救核心工作组”,由市内技术水平较高的妇产 科医生、助产士参加,农村发生难产者及时前去抢救。
    1977年,铁力县在农村合作医疗站新建孕产妇检查室19处,组成难产抢救组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