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保健
1953年,黑龙江、松江省部分市、县医疗部门开始婚前检查。拟结婚者男女双方持医疗
部门出具适于结婚的身体检查证明,到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未能普及。1979年2月,
黑龙江省按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要做到优生优育”的要
求,全省开展了婚姻保健工作。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开设了遗传咨询门诊,对查出患有疾病
的青年男女,给予指导与治疗。
1981年,省卫生厅、民政厅、省计划生育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保健指导,保证优
质生育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大力普及婚姻保健科学知识,积极提倡婚前检查,以便发现
疾病及时治疗。同年,哈尔滨市市区登记结婚者32744对。其中,进行婚前检查者59571人(
男性29899人,女性29672人)。占登记总人数的90.96%,检查中发现患有各种疾病者6846人
。1981——1982年的两年中先后对10万名男女青年进行了婚前检查,发现男性患病者占受检
男性的11.35%,女性患病者占受检女性的6.58%,对于不宜结婚者,分别给予治疗和保健指
导。
1982年,哈医大生物教研组、哈医大附属第一、二医院、哈市妇产医院均开展了遗传咨
询门诊。齐齐哈尔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婚前保健指导,保证优质生育方案》。省卫生
厅举办了优生与遗传咨询培训班,由专家、教授讲课。哈尔滨市计划生育指导所举办了婚前
保健学习班,讲授了优生优育,遗传病等知识。全省城乡婚前健康检查与优生咨询工作全面
展开。
1982年3月,讷河县卫生科、民政科、县计划生育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婚姻保健,
保证优生优育的通知》,首先在城镇实行持健康检查证进行结婚登记的制度。结婚前男女双
方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到婚姻保健门诊接受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到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
婚证书。县妇幼保健站制定了做婚前检查的工作人员守则与受检人员应遵守的制度,规定了
检查的项目并做详细记录。同时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生育科学知识宣传教育,使结婚适龄青
年了解婚前健康检查的意义,自觉地接受检查。同年有400余对,1984年有468对结婚青年双
方接受了检查。
1984年,各市、县妇幼保健站(院)都开设了婚姻保健优生优育咨询门诊。哈尔滨市各
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也都开设了婚姻保健咨询门诊,咨询内容主要包括由医生指导避孕、
咨询性知识、育儿和遗传病知识;对高龄初婚者由医生指导孕期保健并做染色体检查;对暂
不宜结婚、生理缺陷、畸形者由医生进行保健指导与治疗等。
1985年1月,省卫生厅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征求《婚前保健门诊工作常规(草案)》意见的
公函。同年,省卫生厅同民政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协作,开展婚姻保健和病残儿的技术鉴
定。大庆市第四医院开设的婚前检查咨询门诊,由外科、妇科负责,1985年共做婚前检查62
8对(女性发病率3.04%)给予保健指导与治疗。凡受检者发给婚姻保健册,同时进行晚婚、
晚育、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指导。
1985年,全省登记结婚者为225971对,婚前检查95101对,患病者男性7646人,女性354
2人,分别给予保健指导与治疗。
二、围产期保健及孕产妇系统管理
孕产妇系统管理即妊娠、分娩、产褥期3个阶段的管理。从妊娠第28周至产后42天为围产
期。围产期保健含孕妇保健、围产儿保健、分娩期保健、新生儿保健。50年代初,在部分市
、县开展了围产期保健工作。哈尔滨市1950—1951年上半年即开始做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工
作。齐齐哈尔市13所私营妇幼保健站亦开展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工作。1950——1952年,
双城县妇幼保健人员对孕产妇做产前检查4008人次,产后访视6806人次,对孕产妇中发病者
254人,采取了治疗措施。
1955年,省卫生厅组织妇幼保健工作人员18人,赴天津市学习产科三级负责制工作经验
,并在全省推广。哈尔滨、佳木斯市、推行孕妇地段负责制,地段保健医随时进行产前检查
、产后访视工作。1957年,齐齐哈尔市内有95%的孕妇接受产前检查。1958年,在全省城乡推
行了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已坚持经常。
1980年,全省开展了对孕产妇实行系统管理的试点工作。同年9月,省卫生厅召开了全省
围产期保健工作会议,哈尔滨、佳木斯市、讷河、海伦、方正、富裕县,介绍了如何做好围
产期保健,高危孕妇的管理经验。会后全省各市县继续开展了围产期保健工作。哈医大附属
第一医院,通过对3662例围产儿危险因素的分析,认为妊娠并发症、合并症中,妊娠中毒病
对围产儿的危险性最大,是发生死胎、早产儿和低体重儿的主要原因。胎位异常、胎膜早破
并脐带脱垂也是发生死胎的主要危险。经过上述分析认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妊娠并发症
、合并症,加强对围产儿的综合监护,并在适当时机选择妥善的分娩方式是降低围产儿死亡
率,减少危险因素的关键。并强调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是妇幼保健、产科和儿科医务人员
的重要职责。
1983年,各市、县普遍实行了对孕产妇建立卡片,进行系统管理。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卡
,在产后及时送交地段医,地段医接卡后于第3、7、14、28天定期进行访视。对体弱儿和早
产儿每周访视2——3次,检查产妇的宫缩、乳房、新生儿体温、体重、皮肤有无黄疸等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治疗。同年,哈医大附属第一、第二医院设立了高危妊娠门诊,地段
与门诊对妊娠3个月的孕妇,建立母子手册,对高危产妇访视4——5次。哈尔滨市建立三级围
产医疗保健网,妇产医院是全市高危妊娠监护的中心,并承担产科合并症的孕产妇的医疗保
健工作。开展了对胎盘功能、胎盘成熟度测定、筛选高危妊娠症等新技术,还利用产程图、
胎儿监护仪加强对产妇的重点监护。
1984年,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采取由街道防治员负责管理孕妇并动员孕妇到医院妇产
科门诊登记建卡、接受定期检查、孕期保健指导。全市建立高危孕产妇监护中心4处,设高危
孕产妇病房,对高危孕妇做到早发现、早监护、早治疗。全市共管理孕产妇9545人,产前检
查率为89%,对高危孕妇302人进行定期检查,严密监护,对症治疗与矫治率达94.3%。1985
年4月,哈尔滨市妇产医院开设高危产科门诊,诊治高危妊娠、妊娠中毒症、胎位异常、胎儿
宫内发育迟缓、妊娠合并症、有异常分娩史、骨盆异常、过期妊娠等患者,针对不同病因,
采取不同措施给予保护治疗。同年,延寿县经查产妇2747人,其中产科并发症90人(妊娠中
毒症21人、产后出血19人、子痫4人、臀位产与其他并发症各23人),采取不同措施给予治疗
。
1985年,省妇幼保健所,对全省围产儿死亡,调查400例。城市死亡率为13.77‰,农村
为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