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节育技术指导
一、节育技术指导
1955年8月,卫生部《关于避孕及人工流产法》指出“节制生育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一项
重大政策性问题”。1956年,卫生部发出《关于避孕工作的指示》。1962年4月,省卫生厅转
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避孕知识的宣传,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通知》。同
年12月,省卫生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的精神,要求各
级卫生行政领导部门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妇幼保健与医疗机构建立避孕指
导门诊,指导群众应用新的避孕药具和有效方法节制生育。
妇幼保健机构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的主要任务:1.负责组织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指
导人员参加计划生育技术专业学习,考核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技术技能;2.组织计划生育技术
工作经验交流,举办有关学术活动,协同医学教学单位、医疗单位总结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成
果;3.负责组织节育手术的并发症,手术事故的会诊鉴定、定性处理;4.负责组织医务人
员对节育术前后的疑难病人的会诊,对急重病人的抢救;5.配合各级计划生育机构,进行计
划生育技术指导和节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节育措施,在已婚育龄妇女中普及生理卫
生知识、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教育。
1963年,省卫生厅召开了全省节育技术学术会议,进一步推动了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工作的开展。1982年,省计划生育办与卫生厅协同主持,对全省从事节育手术的人员,进行
了基础和临床技术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实行凭证施术。同年7月,省卫生厅与省计
划生育办公室,在绥化县召开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会议,明确了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指
导站的建设与任务。1984年,省卫生厅与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尚志、讷
河县调查总结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经验,并了解“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年底
各县均已建立起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乡镇建立起计划生育服务站。村与自然屯普遍设立节
育技术和优生优育辅导员、服务员。
二、节育技术宣传
1956年起,全省城乡广泛地开展了计划生育与节育措施的宣传教育,省卫生厅举办节育
技术文字、图片流动展览。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市举办大型流动节育技术展览,展期分别17
——75天,散发宣传单、供应避孕书籍和进行有关咨询活动。
1957年,嫩江、讷河、泰来等17个县建立了节育技术指导门诊30所。省卫生宣传教育所
印发节育宣传画5万册,并赴部分市、县放映节育科教片。1963年,全省编发宣传资料35万份
。同年9月,牡丹江市组成由妇幼保健人员、医务人员、行政、政工干部800余人的工作组,
分别深入街道、农村宣传计划生育,并对育龄妇女生育状况进行普查,有针对性指导落实节
育措施。哈尔滨市举办5期培训班,培训宣传骨干500余人,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计划生育科学
知识,受教育人数200余万人次。鸡西、伊春市、泰来县组成宣传组,携带小型展品深入到工
矿区、林区、农村进行巡回宣传。全省共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骨干2300人。到1964年9月,
全省共培训计划生育群众宣传指导员20余万人,编发各种宣传资料10万余册。
1983年,全省各级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保健机构与医疗单位配合,广泛开展
了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的宣传,全省共培训各级干部57.1万余人,培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积
极分子63.2万余人,绘制编发各种宣传品数百万份。
1984年,各县相继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乡(镇)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站,
村屯设节育技术和优生优育辅导员、服务员,坚持经常进行节育、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教育
。
三、节育技术队伍培训
1955年开始,省卫生厅直接举办和委托医学院校、医疗单位举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培训
班,培训计划生育宣传指导员,计划生育宣传骨干,节育技术指导人员,卫生技术人员。
1962年,省卫生厅直接和委托举办各级医院妇产科医师培训班,学习生殖生理,生殖内
分泌、避孕节育的技术、遗传学、优生优育知识、围产期保健等内容,并进行临床经验交流
。经过培训与临床实践,全省能做上节育环的卫生技术人员752人,会做人工流产的791人,
能做输卵管结扎手术的610人。
1963年,省卫生厅为各市、县培训节育技术骨干,办了5期进修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共
培训计划生育宣传与节育技术骨干近10万人次,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举办了避孕环技术指导
培训班。卫生厅组成3个节育技术指导组分赴部分县培训节育技术骨干。哈尔滨市卫生局举办
5期计划生育宣传与节育技术指导骨干培训班,培训500余人。
1972年,省卫生厅在哈尔滨市与绥化县举办3期计划生育技术措施学习班。
1983年4月,省卫生厅与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通知,要求市、县继续培训农村计划生育
技术人员,为乡卫生院和计划生育工作小分队培训节育技术人员,全省共培训334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