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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墓 群

  一、牛尾巴岗墓地
    牛尾巴岗墓地属青铜时代墓地。位于林甸县东升乡西南约18公里处一个隆起的土岗(当 地称“牛尾巴岗”)上,东距林甸县城32公里,向西12公里是乌裕尔河。1977年,东升乡建 国村村民在牛尾巴岗烧砖取土时发现。1981、1983年,嫩江地区文物管理站会同林甸县的有 关人员对墓葬进行了调查,并获得一批文物。
    墓葬坐落在牛尾巴岗中部略偏北一带,一部分已被村民烧砖取土所破坏。从残存情况看 ,多为土坑竖穴墓,有单人葬、双人葬和三人葬。其中有一座3人合葬墓保存较好。墓为土坑 竖穴,长3米、宽1.3米;墓中有2人为仰身直肢,另1人葬在2人脚下。不见葬具。随葬品有 陶器2件、铜器6件、骨器18件。陶罐为泥质红褐陶,手制,腹部呈圆球形,小底。胎质细腻 ,火候较高。通体饰有长方形篦点纹组成的几何形及动物形图案。
    铜器1件为带骨柄的铜刀,另1件为联珠形饰件。骨器中有镞12件,依形制不同可分为5式 ;另4件为刻有纹饰的骨片。在其它墓中也发现了铜刀、铜扣等遗物。
    地表采集的陶器以泥质黄褐陶为多,其次为泥质红褐陶,还有泥质灰褐陶、夹砂黄褐陶 ,以及少量“红衣”陶。均为手制,多素面。带纹饰的有锯齿纹、附加堆纹、指压纹、篦点 纹、戳压纹等。器类有罐、杯、鬲、纺轮、器座等。
    牛尾巴岗墓葬的某些文化因素与富裕县小登科、讷河县二克浅墓葬相类似,它们大体应 归属于同一文化范畴,故其年代也应与之接近。它的发现,为松嫩平原青铜文化的研究,增 添了新资料。
    二、二克浅墓地
    二克浅墓地属青铜时代墓地。位于讷河县二克浅村北嫩江左岸的二级阶地上。东距讷河 县城25公里。墓地北端最高处,有一条东西向水渠,西侧是自然断崖。南北长160米、东西宽 70米。
    1960年省博物馆在嫩江流域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1985年秋,省博物馆对墓地进行发掘 ,清理墓葬26座,出土一批文物。
    墓地表土为森林草原黑色腐殖土,厚20—40厘米;其下是黄色亚粘土层,厚60—100厘米 ;再下为红褐色强风化花岗岩层。所有墓葬皆叠压在黑色腐殖土层下,打破黄色亚粘土或强 风化岩层。部分墓葬排列有一定规律,东西成排,南北成行。经发掘的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 ,有些墓的上部填土中或地表周围堆积和排列有石板块,未发现封土迹象。大多数墓不见葬 具,仅个别墓用石板隔成上、下两层,或在墓口棚盖桦树杆枝等。葬式以二次葬为多,少数 墓为一次葬,或两种葬式合用。墓向依葬式不同而有所区别,二次葬墓一般为东北—西南向 ;一次葬墓多北向(或偏西北向)个别向西和向南。二次葬墓多为男女合葬,埋葬个体1—7 人不等。在少数墓内发现有烧灰和被烧黑的人头骨残片,当是下葬时用火焚烧所致。
    8号墓位于墓地中部西侧,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坑口西、南两边不规则。墓口长3.2米、 宽1.25—2.07米、深1.1—1.41米。墓向为西南—东北向。7人合葬(二次葬),无葬具 ,骨骼散乱于墓底,仅存头骨、髋骨及股骨等。随葬品极少,只有2件陶器。
    24号墓位于墓地中部,墓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北窄南宽。长1.94米、宽0.46—0.78米 ,无葬具。墓主为成年男性,单人一次葬,头向北,仰身直肢,骨骼保存基本完好。头侧和 骨盆右侧分别随葬有陶壶、陶杯各1件,左侧腰部佩置铁匕首和铁刀,在下颌及胸部发现3枚 铜泡,石、铜珠饰散落于头、肩、髋骨等处,脚下随葬一狗头骨。
    二克浅墓葬随葬品较少,26座墓中只发现70余件器物。有些残破的陶器似在下葬时打碎 的,表明某种特殊的埋葬习俗。二克浅出土的陶器多呈黄褐色,夹细砂,焙烧火候不高,陶 质疏松,有的器表显现灰、黑斑驳。纹饰有坑点纹和由坑点组成的三角纹、动物形纹。还发 现有“红衣”陶。种类有壶、罐、碗、杯、纺轮等,还发现有鬲和鸭形陶壶残片。金属器多 为小型饰品,如铜泡、耳饰、小刀、匕首及带螺旋纹的铃形器等。
    二克浅墓地有叠压和打破关系,表明墓葬有早晚之别,其早期遗存的某些因素与白金宝 文化近似,故年代也应大体与之接近。在该墓地的晚期墓葬中出现了铁器,表明其超出了青 铜文化的范畴,已步入铁器时代。
    与二克浅墓葬近似的遗存有富裕县的小登科、林甸县的牛尾巴岗、吉林省大安县的东山 头等墓葬。
    三、小登科墓葬
    小登科墓葬属青铜时代墓。位于富裕县城西南约15公里,小登科屯西一条狭长的弧形沙 丘阶地上。阶地下为嫩江旧河道,再往西约1公里为今嫩江干流。
    1960年,省博物馆在对嫩江流域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同时对其中已暴露的4座墓葬进行 清理。1981年5月,小登科农民在墓地又发现4座墓葬。1985年7月,省考古队对已暴露的9座 墓葬进行清理。经几次试掘,获得一批文物标本。
    1960年发现的1号墓保存较好。该墓位于紧临江套沼泽的沙丘上,沙丘表层是0.3米厚的 浮沙,其下是0.5米厚的黑土层,再下是黄沙土层。墓葬开口于黑土层,向下打破黄沙土层 。墓葬为土坑竖穴式,无葬具,长2米、宽0.8米、深0.5米。墓为南北向(略偏西),内葬 3人,有1个较完整的头盖骨和两块下颌骨。头向南。随葬陶壶2件。其中1件为短颈、平底, 在颈下附有两个桥状耳,腹部向外突出四角,从颈部沿四角下垂4条附加堆纹,其形状似模仿 皮制 容器的缝线。另一件陶壶为短颈鼓腹,颈部和肩部饰有篦点纹组成的三角形、长方形图案。
    4号墓为多人合葬墓,呈圆坑形,骨骼凌乱相互叠压埋葬个体4—5人,当为二次葬。无任 何随葬品。
    1981年发现的1号墓为土坑竖穴,长2米,东西向,内葬2人,头向西。无葬具。靠头部放 置陶罐2件,青铜耳环1个。在两具骨架之间有石范1付,卵石两块。1件陶罐为束颈、圆鼓腹 ,腹部以上有篦点组成的平行线和三角形纹饰。另1件素面无纹饰。石范系用黑灰色滑石磨制 而成,为两片一组的合范,合起后呈圆柱状,从内面的凹槽形状看,当为铸造铜镞之用。
    1985年清理的9座墓葬破坏最为严重,其形制与上述墓葬基本相同。在部分墓葬中有陪殉 马头。
    墓葬的随葬遗物主要是陶器、铜器、石器三类。陶器以夹砂红褐陶和夹砂黄褐陶为主, 大都带有纹饰,“红衣”陶占一定比例,器类主要是壶、罐、钵。铜器有镞、扣、管饰和耳 饰等。石器包括装饰品和实用器两类,装饰品有石管饰和绿松石珠;实用器主要是刮削器和 石片、石叶以及石范等。石质镞范的发现,表明当时这里的居民已能用手工铸造铜镞。
    关于小登科墓葬文化类型的归属及年代,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小登科墓葬属于白 金宝文化类型,但在时间上“要早于白金宝遗址,它们应是同一文化的不同发展阶段”,其 年代相当于中原商代;另一种意见认为“二者区别是主要的”,“很难把小登科墓葬归到白 金宝文化中去”,小登科墓葬“大体上要比白金宝文化晚”,但“不能排除二者在时间上交 错的可能性”,其年代大致在春秋战国之际。
    与小登科墓地相类似的遗存有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的官地、林甸县的牛尾巴岗、讷河 县的二克浅、吉林省大安县的东山头、镇赉县的坦途西岗子等。近年发现的泰来县平洋砖厂 墓葬的某些文化因素也颇与小登科墓葬类似。
    四、官地墓葬
    官地墓葬属青铜时代墓。位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官地村西南约150米的岗地上,岗地 南、西两面临近嫩江。1957年10月,省博物馆在对嫩江下游左岸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1960 年9月,省博物馆又对该遗址进行了复查,并在遗址东北角的冲沟断层上发现已暴露的墓葬两 座。
    断层处表土为黄沙土层(略红),厚1—1.5米,其下为黑沙土层,厚0.8—1.4米;再 下即生土(黄沙土)。墓葬叠压在黄沙土层下面,打破黑沙土层。两座墓相距5米,1号墓仅 存头骨和随葬品5件。头骨左侧放1件小陶钵和1件铜丝圈,头骨右侧放大、小铜泡各1个。头 骨前面置1件骨锥。2号墓为双人合葬,仰身直肢。随葬品皆放于头骨上端,有陶壶2件、陶碗 1件、三足器1件,铜丝圈2件和穿孔骨制品2件。头骨之上放置1蚌壳。
    陶壶为短颈、直口、圆底,整个器身呈球形。口部和肩部各饰红色彩带1圈。陶碗为敞口 、平底,表面通身饰红色;三足器制法与碗基本相同,呈半圆形、圆底,下有三个短足,表 里均涂满红色。陶钵表里涂红色。铜泡制作较粗糙,正面呈圆凸形,背面有条状鼻,大的1个 表面饰三角形纹饰,小的素面。铜丝圈系用铜丝做成单环或螺旋状圆环,铜丝径2—3毫米。
    地表和地层中发现的陶器与墓中出土的基本相同,有夹砂陶和泥质陶两种。夹砂陶器壁 较厚,多素面,带纹饰的较少,有的带桥状耳,烧制火候高,陶质坚硬。泥质陶数量较少, 有的内掺蚌壳粉,制作较精细,表面磨光,器形规整,多饰篦点纹、刻划纹和指压纹。器类 有罐、钵、碗、鬲等。
    官地墓葬与富裕县的小登科、讷河县的二克浅及林甸县的牛尾巴岗等墓葬,在文化面貌 上有相似之处,应属于同一文化范畴。但官地的圆底器、小三足器(鼎)等在上述遗存中少 见,说明它们之间在地域、时间上尚存在一些区别。
    五、东八里墓群
    东八里墓群属青铜时代墓地。位于肇东县东八里村西南,松花江左岸的二级阶地上。东 北距肇东县城45公里。1980年绥化地区文物管理站进行文物普查时发现。1982—1984年,省 考古队连续三年对墓地进行发掘。揭露面积近2500平方米,发掘墓葬60余座,出土各类器物 1200多件(《肇东县东八里青铜时代墓地》,《中国考古学年鉴》1984年。)。
    墓葬多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式,墓向为西北——东南。排列整齐并有一定规律。仅有少数 墓中发现有木质或桦树皮葬具。葬式为单人葬和多人合葬,又可区分为一次葬和二次葬。以 仰身直肢葬为主,也有个别的屈肢葬。合葬墓埋葬个体多寡不一,随葬品亦有多有少。
    20号墓为小型土坑竖穴墓,长1.2米、宽0.65米、深1.25米。方向300°。墓内两端各 有一头骨,中间置放肢骨,头骨旁边置有陶器6件和铜饰、骨管等5件。
    32号墓为大型土坑墓,长2.9米、宽1.45米、深2米。方向277°。土圹内置有木棺,棺 内分层埋葬尸骨27具,皆仰身直肢,随葬品多达110件,有陶器、铜器、骨器等。
    墓中出土的遗物以陶器居多,另有一定数量的铜器、石器、骨器和蚌器等。陶器皆手制 ,有泥质黄褐陶和夹砂黄褐陶两大类,器形有鬲、壶、罐、钵、匜、杯以及支座等。陶器多 素面无纹饰,有一定数量的“红衣”陶。铜器除少量镞、刀外、多为扣、泡、耳环等装饰品 。
    经碳—14测定,东八里墓群距今为2460士75年,相当于战国时期。墓群的一些文化因素 与泰来平洋墓群相似,但亦有不同之点。
    六、平洋墓葬
    泰来平洋墓葬属青铜时代墓葬。位于泰来县平洋镇西约2公里砖场取土地。呼尔达河在墓 地南面,绰尔河在墓地西北,二水都注入嫩江。墓葬分布在一条土岗北端。1984年夏,省考 古队对墓群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共清理墓葬97座,出土遗物达2000余件。
    墓葬形制多为长方形,土坑竖穴,个别的略呈方形。发现的多为中、小型墓。小型墓一 般长1.6—1.9米,宽0.4—0.95米;中型墓长2—2.5米,宽0.5—1.3米,多无葬具, 呈东南——西北向。葬式可分一次葬和二次葬;单人葬和二、三人合葬。也有一次葬和二次 葬共存于一墓的现象。单人一次葬的数量较少,合葬墓较多。一次葬者基本为仰身直肢,头 向西北。二次葬的墓中有的个体骨架堆放有序,肢骨、肋骨、髋骨等摆在下面,其上置头骨 。从墓主性别和年龄来看,无论单人葬、合葬或一次葬,男女老幼单独或共处一墓的现象均 有所见。二次葬在同一墓中也不分性别年龄。
    随葬的陶器,表面多饰“红衣”和彩绘。器型基本组合为壶、钵(碗),一次葬墓多摆 放在头骨上端。70号墓出土的鸭形三足陶器,腹部由篦点组成连续矩形图案,造型比较奇特 ;青铜透雕版饰也较为少见,1件是鎏金虎纹,1件为虎口衔兽头纹,另1件似为奔鹿纹。3件 牌饰均无边框,前两件已近图案化,后1件具有写实风格。此外还出土了两组成套的饰件。
    50号墓主为男性,年龄约40岁。其胸骨上端置放1件鎏金虎纹铜牌,铜牌左侧有两枚绿松 石珠,其下放置1块长方形金片;右侧放1件骨环,骨环下亦有1块金片,金片下还置有铜饰件 。整套饰品保存完好。
    墓中出土的青铜制品十分丰富,占整个出土物的半数以上,大多为小件饰品,生产工具 和兵器等少见。还出土了大量骨镞、骨弭和一些玉、石、金、银等各种质料的装饰品。值得 注意的是在墓中发现了铁器,表明平洋墓地的晚期阶段已经跨入铁器时代。
    墓中出土大量殉牲骨骼,有马、牛、羊、狗、猪、兔等。
    经初步研究,平洋墓葬大致经历了三百多年的发展过程,其时代相当于春秋晚期至战国 时期。与平洋墓地相类似的遗存有泰来战斗村、齐齐哈尔大道三家子、吉林省通榆兴隆山、 内蒙古陈巴尔虎旗完工等处墓葬。
    七、大道三家子墓地
    大道三家子墓地属青铜时代墓葬。位于齐齐哈尔市西南约12公里处嫩江左岸、大道三家 子屯东北一座沙丘的北坡。沙丘呈西北——东南走向,长250米、宽200米。沙丘周围地势平 坦,东、北两面原为沼泽地,现已辟为农田。1981年6月,省博物馆与齐齐哈尔市文管站对墓 地进行了抢救性发掘。
    墓地表土为黄色细砂土,其下第二层为黑褐色细砂土,再下即黄粘土(生土)层。墓葬 开口于第二层,向下打破生土。
    1号墓为土坑竖穴墓,无葬具。长2.20米、宽1.15米、深1.62米。方位240°。墓底散 布有残碎的人骨,似为二次葬。经鉴定,其中1人为50岁左右的女性。随葬品有陶壶、铜环、 骨镞、石饰各1件,串珠3件。
    2号墓亦为土坑竖穴,部分遭到破坏,残长0.8米、宽0.85米、深1.15米。方位340° 。墓内并排放置2具人骨架,仰身直肢,一次葬,头向西北。均为男性,年龄25—30岁。另有 4个头骨分别置放在2人胸部,经鉴定,除1人性别不明外,余为1男2女,年龄在20—45岁之间 。随葬品26件,有陶壶1件,陶罐4件,陶碗1件,铜耳环5件,铜泡14件,小铁削1件。
    3号墓西距2号墓约8米,土坑竖穴。长1.92米、宽0.7米、深1.35米。方位313°。墓 内葬4人,相互交错叠压,皆为仰身直肢一次葬。其中1人为6个月的婴儿;其余3人年龄在30 —40岁之间,2女1男。出土随葬品15件,其中陶壶2件,陶罐1件,陶碗1件,铜泡8件,铁削 1件,骨镞2件。墓室东南角有1具破碎的狗头骨。
    除墓中出土的随葬品外,还采集到各种文物标本145件。有陶器、铜器、铁器、石器、骨 角器等。铜器的数量占首位。
    陶器有夹砂陶和泥质陶两种,以细砂黄褐陶为多,泥质黄褐陶、灰褐陶较少。器类有壶 、罐、碗、杯等,以壶的数量为多。陶器以素面为主,红衣陶占一定比重,“红衣”自口沿 内缘或颈内壁一直涂刷到外壁的中部,亦有通体布施者。纹饰陶很少见到,几乎都是平底器 ,三足器较少。个别壶、罐附带环状耳。陶器均为手制,采用泥条盘筑法,大型器分段制作 后再对接成器。器形不甚规整。陶壶中的鸭形壶别具特色。
    铜器全为小件制品,不见大型器和容器,以装饰品居多,还有一定数量的马具、兵器及 工具。器类主要是铃、带扣、印、环、镞、牌饰等,并出土1方带有“孔缓”字样的铜印,十 分珍贵。此外还发现有少量石器、铁器、骨角器等。
    大道三家子墓葬破坏较严重,但一些文化因素很有特点。陶器口沿内侧和外表涂抹“红 衣”,种类以壶为主,是该墓地的一大特色。类似三家子的鸭形壶在泰来平洋砖厂、讷河二 克浅、吉林通榆兴隆山、内蒙陈巴尔虎旗完工等地均有发现。在赤峰、朝阳等地也曾发现过 类似的鸭形器。上述这些特点可能是区别于其它文化的一种标志。铜器出土数量和种类较为 丰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文化的自身特征。铸有“孔缓”印文的铜印是迄今在黑龙江省境 内发现的时代最早的汉字印章。它表明至迟从汉代起,活动在嫩江流域的古代先民就直接或 间接地同中原地区发生了密切关系。
    三家子墓地和内蒙陈巴尔虎旗完工、吉林通榆兴隆山、大安东山头等遗存的文化内涵相 近;泰来平洋砖厂、战斗墓地的某些文化因素也与之近似,可能是性质相同的一种文化类型 。发掘者认为,三家子墓地的年代上限可达战国早期,下限相当于西汉晚期。并推断三家子 墓地“或许是东胡人及其后裔鲜卑人的遗存”。
    八、团结砖厂墓地
    团结砖厂墓地属铁器时代墓葬。位于萝北县东南10公里团结乡团结砖厂西部的椭圆形沙 岗上。南北长约50米、东西宽35米。墓区西临通往县城的公路,南距乡所在地0.5公里,东 和北面为砖厂作业区。
    1982年8月初,砖厂烧砖取土时发现。合江地区文物管理站对受到严重破坏的墓葬进行了 现场调查、征集,并清理墓葬3座,出土文物近100件。1983年秋,省考古队进行了发掘。
    墓葬主要集中分布在沙岗南侧,南北排列。地层比较简单。一层为灰黑表土层,厚20— 40厘米,土质松散。二层为沙土层。墓开口此层,被上层的灰黑土所叠压。墓内填土为沙土 和黑土,除含大量陶片,兽骨外,还有一定数量的木炭和铁器物等。三层即生土层。
    墓葬皆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无葬具。3号墓较完好,其葬式为仰身屈肢一次葬。同时出 土有零星木炭,可能与当时的火葬习俗有关。1号墓破坏严重,残长1.9米、宽0.6米、深0 .9米。墓内无人骨架。出土2个盘口罐,放在墓的西端土台上。2号墓在1号墓东面间隔1.5 米,亦被破坏,残长2米、宽0.9米、深1.1米。墓内仅存头盖骨、肱骨和股骨,西南角有一 土台,上置2个盘口罐。3号墓在2号墓东,间隔1.9米,保存较好,长2.2米、宽1.1米、深 1.25米,墓向北偏西20°。墓内西北角有一完整头骨,东约40厘米处有2根股骨呈“Λ”形 置于墓底,头骨高于股骨。西南和东南角,各筑1土台,分别置2个器表呈灰褐色的盘口罐和 鼓腹罐;在股骨北侧置铁矛、小铁削各1件。人骨经佳木斯医学院鉴定为50多岁男性。
    随葬品以陶器居多,各墓数量不等。以陶色划分,大体可分为黄褐陶和灰褐陶两种;器 形皆为罐,有盘口罐、敞口罐、椭圆口罐和鼓腹罐。除1件椭圆口罐为泥质陶外,余者皆为夹 砂陶,焙烧火候较高,质地坚硬。
    盘口罐,13件。均为盘口状口沿,细颈、鼓腹、平底。2号墓中出土的盘口罐,完整,通 高34厘米、口径20厘米、腹径18.5厘米、底径9.5厘米。口部施锯齿状附加堆纹,颈部施有 两道不规则的凹弦纹,肩部横向施一道“八”字形纹。1号墓中出土盘口罐,呈黄褐色,完好 ,通高32.5厘米、口径18厘米、腹径22厘米、底径9厘米;口部施有附加堆纹,肩部施有4道 凹弦纹和两组“八”字形纹饰。
    敞口罐,1件,完整。敞口、鼓腹、平底,器身最大腹径在近肩部。通高35厘米、口径2 5厘米、腹径23厘米、底径10厘米。唇部施划刻纹饰,颈部施以3道凹弦纹,肩部施有“八” 字形长条斜纹,在第3道长条斜纹上,施4个长方 形凸纹,凸纹间距13至17厘米。
    椭圆形罐,1件,完整。细泥质陶,侈口、鼓腹、平底。口沿、器身、器底均呈椭圆形。 通高34.5厘米、口径25—28.5厘米、腹径25—26厘米、底径16—18厘米。肩部施两道平行 凹弦纹,间距3厘米。在两道凹弦纹中间的上部施水波状划纹,在器身小面一侧正中的两组水 波纹相交处之下,有一“赤”形押记。器表似经磨光处理。
    鼓腹罐,8件。其中较完好的4件,均为灰褐色陶,侈口、腹略鼓、平底。可分直领、斜 领两式。3号墓出土的鼓腹罐,通体高13.5厘米、口径7.5厘米、腹径8.5厘米、底径4.8 厘米。肩部施3道凹弦纹、腹部饰两道指甲纹。
    铁器共出土7件,为兵器或狩猎工具。除1把错金刀外,余者皆锈蚀严重。
    刀2件,1件为错金刀,已弯曲且被毁断为3节,两面均用金丝错以龙纹图案,线条流畅, 做工精细。残长33厘米。另1件为砍刀,平背,带柄,刃前部较窄,后部较宽;通体长18.8 厘米、刃长12.5厘米、柄长6.3厘米、刃宽2—3厘米。
    铁矛4件。扁刃中间起脊,有长柄,尾端较粗,尾部呈燕尾形,两侧各有两个小圆孔。其 中1件是在3号墓内出土,尚保存完好,长21厘米、刃部长5厘米、柄长16厘米、柄尾端最大直 径2.7厘米。此外,在墓地采集到1件两侧带有磨擦痕迹的板状石片(残长11厘米、宽3.5厘 米)和大量兽骨。1983年发掘时,墓中曾出土成组的铁铠甲片等。
    团结砖厂墓地随葬陶器的风格,与绥滨同仁遗址下层出土的同类陶器基本一致,可归属 为年代相近的同一文化类型。从出土的鼓腹罐、铁矛等,以及结合葬式特点分析,团结砖厂 墓地应属黑水靺鞨的遗存。
    九、平等村墓地
    平等村墓地属辽代墓葬。位于泰来县塔子城镇平等村西南150米处。1956年当地农民在耕 地中发现。省博物馆进行了现场调查清理。
    墓葬已遭破坏。在墓葬西南约200米处,发现有板石块和青砖,与被破坏的墓中出土的砖 相同。此处还发现了磁州窑系的瓷器残片和较多的瓦片等。
    墓顶已塌陷,墓室用大小不等的青砖砌成,呈槽斗状,口宽底窄,根据已被破坏的墓室 残边测量,全长约3.5米、宽(口)2.0米、(底)1.5米。从墓中到墓底深1米。
    墓砖有红、灰两色。灰砖坚硬,有长方形和正方形两种,长方形砖大者长51厘米、宽25 厘米;小的长34厘米、宽21厘米。方形砖每边长36厘米,砖厚6.5—7厘米。红砖质次,有的 砖上附有一层白灰,厚达1厘米。这两种砖几乎都有手掌印纹。
    墓中人骨架已被破坏,故葬式、性别均不可考。清理中获得的遗物有:
    铜马镫1副,黄铜铸成,保存相当完好。镫高15厘米、踏板长12厘米、宽4.7厘米。
    铁矛1件,矛头呈四楞形状,全长18厘米。锻造铁锥1件,已锈蚀,全长22.5厘米,柄銎 内残存木渣。
    项环1件,是用银和其他金属合铸而成,环两端有卷钩,环身中间粗两端细,全长28厘米 、直径0.7厘米。
    铁环2件,大小各一,大环拧成“麻花”状,直径为9.5厘米,环上附一铁钉,铁钉折合 套在环上。小环直径7厘米,亦附一铁钉,这两件铁环,可能是棺上用的。铁衔镳1件,全长 27厘米。
    铜钱为北宋时期所铸造的“元丰通宝”、“治平通宝”各1枚。
    金属饰品3件,形状不规整,用铜、银等金属合制而成,其状为中间厚两边薄,一面较平 ,一面突起,长5.4厘米、高约1厘米,用途不详。小铜钉117个。钉帽突起,帽内附有两只 小爪,均向内弯成弧形,为钉饰马鞍用。大的99个,直径1.2厘米;小的18个,直径0.9厘 米。
    残陶罐1件,经复原后,其高约40厘米,腹大底小,肩部饰有弦纹。
    平等村墓葬与附近的后窝堡屯以及永安、英山、平安等地的墓葬均为同期墓葬。
    十、三号墓群
    墓群因地处三号边防哨所而得名,属辽代女真人墓地。位于绥滨县高力河注入黑龙江处 以东1公里的沿江沙丘地带,西距黑龙江第295号航标、北距江岸各约80米。整个墓群分布在 东西相距约50米的两座沙丘上。1975年7月,当地农场修江堤推土时发现。省博物馆会同绥滨 县文化馆进行了抢救性清理发掘。东区墓葬已全被推土机夷平,只采集到少量文物。重点清 理了西区墓群,共发掘墓葬14座,其中5座保存较为完整。
    整个墓区上覆盖一层厚约0.3—0.7米的黄砂土,下为疏松的沙层。墓圹开在砂层中, 圹穴经火烧,火烧后的砂土结成相当坚硬的红褐色整块。墓葬一般长2米、宽0.8米、深0. 5米。方向在北偏西21°—30°之间。为仰身直肢葬,骨架均不完整。所有墓葬皆无棺椁,仅 见5号墓1个陶罐中盛有骨灰。墓中随葬品的位置摆放清晰。整个墓群排列有序,东西成行, 14座墓葬由北向南排成4行,每行相邻墓葬间距约为1—2米。
    三号墓群(包括东区)共出土随葬品150余件,主要有陶器、铁器、铜器,另外有少量的 石器和玉器。
    陶器出土数量较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侈口、重唇、深腹、平底夹砂陶罐,多呈 灰褐色;另一类是细泥灰陶罐,呈灰色或灰褐色,此类陶罐的形制富于变化。在西区5座较完 好的墓葬中,均有这两种类型的陶罐,此外有少量红褐色陶罐,形制介于上述两种陶罐之间 。在1号墓主的脚下方及左侧出土陶网坠16件。
    铁器在随葬品中占很大比重,有小铁削、匕首、铁环、铁镞、铁腰带等。其中铁镞可分 为五式,即扁凿式、三棱式、平头式、分叉式(燕尾式)和带铤式。另外,在2号墓中还出有 小铁钮扣2枚。
    铜器有铜腰带、带銙、带铃、钮扣、铜环和胸饰等。铜腰带出土于3号墓中,是目前国内 外出土同类器物中较为完整的1件。它以猪皮作衬底,上面缀有19节青铜铸造的镂空带銙,并 镶有1件铊尾。每节带銙下端系有两枚小铜铃。这种带有铜铃的腰带,随人体的转动、跳跃会 发出琅琅响声,其音清悦。三号墓群出土不少带銙,其纹饰图案和形制富于变化:有的中间 镂为长孔,有的为十字孔,有的如两头小羊相向跳跃,有的为复杂的几何花纹。5号墓出土1 3件锻制鎏金铜带銙,有长方形和半月形两种。长方形带銙正面以匀称线条刻有点状背景和1 头瑞兽,兽作飞腾状,头有角,腋下生翼,长尾,形若麒麟。半月形带銙多数刻有瑞鸟1只。
    此外还出土砺石2件和玉璧耳环(小型玉璧套铜圈而成)一对,以及若干料珠、玛瑙珠等 。
    绥滨三号墓群及其出土文物是辽代中期以后五国部女真人的文化遗存,它的发掘填补了 自黑水靺鞨至金代女真人之间的物质文化史上的空白,为研究辽代五国部女真人的分布地域 和物质文化特征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十一、卡伦山墓群
    卡伦山墓群属辽代女真人墓葬。位于黑河市东南15公里处,南距卡伦山村1.5公里,坐 落在黑龙江右岸的二级阶地上,分布面积约6000平方米。
    1985年8月,省考古队对墓群进行了发掘,共清理墓葬19座。墓葬均为长方形土坑竖穴, 可分大型墓和小型墓两种,墓向为东北——西南,部分墓有木棺,但无棺盖和棺底,个别墓 铺敷桦树皮充做棺底和盖。埋葬方法以二次迁葬和火葬为主,一次葬少见,也有合葬。多数 墓中随葬有马、猪等动物骨骼,另外发现一处殉马坑。
    出土随葬品158件,主要有铜器、铁器、陶器和饰品等。其中,生产工具数量较少,铜铁 器多为马的辔具和前后鞧銮饰,如镰、当卢、衔、铃、带扣、环及各种泡状饰件。陶器基本 为泥质瓜棱壶、喇叭口高领壶和夹砂素面罐。另外还出土少量的银器、漆木器和骨器等。瓜 棱壶、喇叭口高领壶为辽代常见器物。结合葬式、葬俗及其它器物,初步断定墓群是辽代时 期生活在黑龙江流域的女真族遗存。
    卡伦山墓群的发掘,为探讨黑龙江流域辽代女真族的分布、葬俗及其社会生活状况提供 了新资料。
    十二、新香坊墓群
    新香坊墓群属辽金时期墓,位于哈尔滨市东南郊阿什河左岸的二级阶地上。墓群在铁路 危险品仓库院内。西距张家油坊屯1公里,南距哈市绢纺厂约1.5公里,东面为阿什河河谷漫 滩,北与黄山遥遥相望。
    1983年、1984年省博物馆对墓地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共清理墓葬16座。
    墓葬形制有土坑竖穴木椁、土坑竖穴石椁和土坑竖穴砖室墓。葬俗可分为土葬、火葬和 迁葬(二次葬)3种。葬具为木棺,有的盛装骨殖的木棺还配置袱套,非常考究。
    墓地出土随葬遗物300余件,金、银、铜、铁、玉、水晶、玛瑙、牙骨等材质皆有,用途 可分为生活用具、工具、马具、武器和佩戴饰品、铜钱等。其中金佩铃、金耳坠、金嵌玉耳 坠饰、银钏、玉雕凤佩饰,以及龙凤纹图案镶银边鎏金铜鞍桥饰和鎏金银鞍桥饰各1套、铁柲 银骨朵等,其造形典雅、工艺精湛,为黑龙江地区发现的辽金时期文物精品。
    据对新香坊墓群的葬制、葬俗和随葬遗物的综合考察,墓地的年代时限当为辽代晚期至 金代中期。
    古墓群地处金代前期都城上京会宁府的京畿腹地,是“金源”、“内地”的中心地区。 这里被当地人俗称“王子坟”,几十年前地表曾竖有石人、石虎等雕刻,后佚,表明该地原 是一处附置地面神道的贵族墓地。
    十三、中兴墓群
    中兴墓群属金代墓葬。位于绥滨县中兴乡东北约17公里、中兴古城西北0.5公里处。墓 地北距黑龙江约4公里,东距黑龙江与松花江汇合口约20公里。墓葬和古城同在一条黑龙江支 流右岸阶地上。
    1973年6月,省博物馆对中兴古城址和墓群进行了调查,同年7月至9月发掘了12座墓葬。
    中兴墓群有土葬和火葬两种,均为土坑竖穴式木棺葬。发掘的12座墓,火葬墓占8座。据 分析,火葬在当时甚为盛行。其葬法是先将死者尸体火化,后把骨灰及随葬品装入木棺下葬 ,再在墓穴内加以火烧,它反映了葬俗的特点。3号墓是座大型土葬墓,早被盗掘破坏。墓中 仍出土了金花、金列鞢和鎏金银鞍饰、鎏金银盒、银耳坠、银钏、银簪、银钗,以及制作精 美的食具一银碗。鎏金银盒外是以数层丝绸包裹,在最里层的是罗纱,其上绣有茶花图案, 当系中原长江流域所产。墓中出土1方石制私人押印,印文第一字为缺笔汉文“郎”字,第二 字为画押记号。《金史·国语解》:“女奚烈曰郎。”“郎”为女真族“女奚烈”氏改的汉 姓。8号墓中出土鎏金银鞍饰,上有生动的龙纹和花草图案。出土有玉鱼以墨玉雕成,形象逼 真;另1件玉雕是由褐色寿山石精雕而成的佛教造像“飞天”,制作精湛,刀法纯熟,造形美 观,栩栩如生。这些文物都是黑龙江考古史上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
    墓中出土铜、铁器10多件。铜器有三足锅、铜鞍饰、带柄铜镜、铜质私人押印1方、铜钱 等,其中1枚铜钱为金代“大定通宝”。陶瓷器有陶罐、陶钵、陶壶,均以泥质灰陶为主,轮 制,有1件陶罐在器物腹部绘有深褐色8株小树图案纹饰,还出土多件定州、磁州和耀州窑系 生产的瓷器,其中耀州窑瓷器在这一地区的金代墓葬中出土尚属首次。此外还有用桦树皮制 作的桦皮桶、水晶制作的羊距骨形玩具(俗称“嘎拉哈”)。
    中兴墓群可分为大型墓和小型墓,两者区别明显,这是墓主人地位相差悬殊的表现。《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载:“(女真人)富者以珠玉为饰,衣黑裘,细布、貂鼠、青鼠、狐貉 之衣,贫者衣牛、马、猪、羊、猫、犬、鱼、蛇之皮。……死者埋之而无棺,贵者生焚所宠 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就3、7、8号墓所出随葬品之丰富,说明墓主身世其族属之显贵。 其它墓中的随葬品极为贫乏,墓中所出随葬品仅有少量的小陶罐或1枚铜钱,墓主身份应是奴 婢或平民。
    中兴墓群的发掘,为研究黑龙江地区女真族、金代历史及辽金考古学提供一批重要的实 物资料。墓地与中兴古城址为同时期遗存,均属金代中、晚时期。
    十四、永和、德丰墓群
    永和、德丰墓群属清初世居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的墓地。位于依兰县迎兰朝鲜族乡永 和村和德裕镇德丰村。两处墓葬皆坐落在松花江左岸的一级阶地上。
    1979年5月,省考古训练班在依兰县境内普查时发现。1980年夏,省考古队对两处墓地进 行了科学发掘,共清理墓葬12座。出土随葬器物共300多件。器类有瓷器、铁器、铜器、骨器 ,其它鎏金和银质的随葬品仅见于个别墓葬中。
    永和墓地在村西北约300米的农田地埂处。东距松花江约400米,南距巴兰河600米,东南 距依兰县城约4公里。墓地西部及东北隅因多年挖土已成为2米多深的土坑,多处墓葬已遭破 坏,有的墓葬在断层上露出骨架。
    永和墓地发掘了8座,分布在南北11米、东西7米的小平地上,墓葬比较稠密。因长年风 剥雨蚀,墓葬封土堆早已无存,整个墓葬在耕土层下发现墓口。其中5号墓、6号墓皆被2号墓 打破。墓填土中未发现遗物,仅有1号墓填土中见到1件金代瓷片。
    德丰墓地在德丰拖拉机站南1公里,松花江边缓坡上,南距松花江约200米。整个墓地保 存较好。德丰墓地发掘了4座,分布在南北16米、东西6米的缓坡上。墓葬封土尚存凸出于地 表的土包。
    12座墓皆为口底相当的土坑竖穴墓。东西向的11座,南北向的1座。一般长度2—3米,最 大的永和4号墓长为3.33米、宽1.08米,最小的永和2号墓为长1.80米、宽0.80米,现存 深度16—90厘米不等。有葬具(木棺)墓10座,无葬具墓2座。棺板厚薄不同,德丰1号墓棺 板最厚为8厘米,较簿的葬具只见一条狭窄的木头痕迹。葬具一般长2米、宽0.5米左右。葬 具形状可分4类。1类:单层堵头板的担架式木棺。边板长出堵头板成“ ”形。均无结榫, 有棺钉。永和5号墓的木棺底部3条横带是以木板排铺而成,未加联接。2类:脚部带双层足箱 的长方形木棺。足箱与木棺宽度相等,小箱长约14厘米,大箱长约37厘米,诸箱间隔板厚1. 5厘米,高16厘米。3类:单层堵板长方形木棺。4类:夯土葬具。坑四壁与底部有宽窄不均的 夯土。以夯土代替了木棺葬具。
    葬式为仰身直肢葬,头向多为西南,面部大都向上,偏向两侧的可能是被坍塌填土堆压 所致。多为单人葬。仅永和6号墓中有两个小孩头骨,德丰4号墓中只存部分残骨,疑为二次 葬。墓内随葬品多置于骨架的头部、腰间和足下。发掘的12座墓葬皆有随葬物品,多寡不一 。永和7号墓中的一部分随葬品置于足箱。炊饮器一般放在足部,佩带的装饰物和武器置于腰 部,部分饰品配于头部和胸部。
    瓷器14件,有碗、盘、盅。其中霁蓝碗1件,于永和2号墓中出土;碗口径13厘米、圈足 直径6.3厘米、高6厘米;碗内壁着白釉,釉色润洁闪光,碗外壁着宝石蓝色釉,釉色晶莹艳 丽;在碗底圈足内着白釉,并饰以蓝色圆圈纹两周,在蓝圈内有押记符号。青花盘1件,于德 丰4号墓中出土;瓷盘口径16.3厘米、圈足直径8.5厘米、高2.8厘米;盘内壁口沿处饰海 浪、野草花纹,盘内饰圆圈纹两周,在圆圈纹中饰龙纹,龙身卷曲,四爪伸张,目光威严, 形象生动;器外壁口沿处饰以对称的3个小儿头;圈足较矮,在器底圈足内饰圆圈纹两周,其 中有制造者的押记符号“”。白瓷盅1件,口径4.3厘米、圈足径1.7厘米、高3厘米;器 着白釉,釉色润洁白净,在釉上挂红绿两彩。绘以花鸟纹饰。器底圈足部分有垫烧疤痕。釉 陶盆1件,于永和1号墓填土中出土,已残,可复原;大折沿、斜腹,平底;器内壁着绿釉, 外壁露胎,胎质夹粗砂,质地疏松,呈红色。
    铁器有镞、矛、匕首、腰刀、斧、马蹬、马衔、带卡、剪刀、鱼叉、棺钉、炒勺、铁勺 等。
    铜器有吊锅、牌饰、箭囊饰件、钮扣、烟袋、手镯、瓦勺、链、 耳环和铜钱。其中有“太平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等。
    骨器有钮扣、骨环、骨扳、狍子嘎拉哈、兽骨等。
    其它有鎏金铜带卡、银环、鱼网残片、木勺、筷子、木碗、火镰、火石、玻璃饰珠、桦 树皮盒、磨石、箭囊残片、木箱残块等。
    永和、德丰墓地,都出土有清初康熙至雍正时期的典型青花瓷器和清代货币“康熙通宝 ”、“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同时出土铜吊锅、铁箭头、鱼叉、鱼网残片等。
    反映出以渔猎为主的生产方式,这与《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调查中记载的实物资料有 许多相似之处。《满洲源流考》载:“自宁古塔东北行千五百里,居松花江、混同江两岸者 ,曰赫哲喀喇;又东北行四五百里,居乌苏里、松花、混同(混同江:指今黑龙江。)三江汇 流左右者,亦曰赫哲喀喇。”
    永和、德丰墓地的发现与发掘,对研究黑龙江省松花江下游地区的民族分布、社会状况 、宗教信仰以及与中原的关系等方面,均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