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印鉴、旗帜
一、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印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印,系1959年10月于东北烈士纪念馆地下室发现,
现藏省革命博物馆。
印为铜质。正方形,边长7.3厘米、印面厚1.3厘米。印钮直径0.6厘米、高9厘米。印
通高10.3厘米。重1095克。印面文款为阳刻大篆“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之印”。印背右侧
阴刻楷书“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之印”,左侧阴刻楷书“印铸局造”。此印基本完整,印
面四周有大小不规则的钉帽坑痕迹,梭角部位稍有残缺。
1921年2月12日,依据北京政府大总统徐世昌令,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在哈尔滨成立。
滨江道尹董士恩兼局长,马忠骏为副局长,同日就职,并通告驻哈尔滨的各国领事馆:中东
铁路沿线各地市政统由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所辖。自此启用“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之印
”。2月15日,该局接收帝俄在哈尔滨的各机关,改悬中国国旗。12月徐世昌批准公布《东省
特别区市政管理局章程》。1922年8月17日,董士恩辞职,马忠骏接任局长。1923年东省特别
区行政长官公署成立后,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归其所辖。1925年9月,马忠骏辞职,由储镇
继任局长,李绍庚为副局长。1926年9月李绍庚任局长,1927年10月储镇再任局长。1928年1
1月,何玉芳任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局长兼哈尔滨特别市市政管理局佐理员。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政府从沙俄残余势力手中收回了中东铁路沿
线市政的主权。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之印”是中国行使主权的物证。
二、东北反日延方抗日救国总会印
东北反日延方抗日救国总会印,于1955年由东北烈士纪念馆征集、收藏。
印为木质,正方形,边长5厘米。印文为阳刻小篆“东北反日延方抗日救国总会”。侧面
稍呈梯形,高2.5厘米。重50克。现状完好。
1936年,在方正县建立起群众抗日组织“东北反日延(寿)方(正)抗日救国总会”,
中共方正县委宣传部长刘兴亚任总会会长,县委书记范景海领导总会工作。抗日救国总会行
使地方政权职能。总会设在侯家屯刘兴亚家,曾用这颗印鉴发过会员证、宣传品和征收救国
捐票证等。1940年敌人疯狂镇压抗日斗争,刘兴亚由侯家屯移住到延寿县北部的苗家屯,将
印交给侯家屯的会员张玉崑保存。张玉崑和同屯会员韩景隆把印藏到韩景隆家房柁头下的土
墙里。1940年8月,刘兴亚、
范景海相继被捕。刘兴亚被判刑7年,1944年死于狱中。范景海被判刑15年,直到1945年8月
日本投降后,才回到方正县。
1947年土地改革时,韩景隆搬迁到伊春。1955年5月,张玉崑和原救国会会员刘贵德一起
到向阳村侯家屯韩景隆旧宅起出此印,献给东北烈士纪念馆。
三、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部印
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部印系1951年周保中捐赠,现藏东北烈士纪念馆。
印为木质,棕色,长10.5厘米、宽1.5厘米、高4厘米,四周无边框。印文为阳刻隶书
“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部”,1937年10月启用。
1937年9月29日,在依兰县四道河子召开了中共吉东省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东北抗日联
军第二路军筹备委员会,并组建了第二路军指挥部。原抗联第五军军长周保中任总指挥兼政
委,副总指挥赵尚志,参谋长崔石泉,参谋处长王效明,政务主任黄玉清。该指挥部以四、
五、七军为基础,团结八、十军,联络东北义勇军、救世军和二军五师共同参加抗日斗争。
主要活动地区为松花江右岸,乌苏里江左岸,牡丹江流域及中东铁路东段20余县。
第二路军总指挥部印是这段抗联斗争历史的见证。
四、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部参谋处印
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部参谋处印为1951年周保中捐赠,现藏东北烈士纪念馆。
印为木质,棕色,长10.5厘米、宽1.5厘米、高4厘米,四周无框边。印文为阳刻隶书
“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部参谋处”,印的顶部有一阴刻“上”字。侧面是不规则梯
形,表面不甚平整,刀刻痕迹依稀可辨。参谋处是总指挥部的下属执行机关。此印是东北抗
日联军的珍贵文物。
五、江山村贫雇农委员会印
江山村贫雇农委员会印为1962年省博物馆从江山村征集,现藏省革命博物馆。
印为木质,正方形,边长3.5厘米,印文为阳刻小篆“佳木斯市第一区一乡江山村贫雇
农委员会之印”。印钮为不规则长方体,全印高5.5厘米,重35克,现状完好。
江山村位于佳木斯市东郊,原名高家围子。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
到达这里,取“人民坐了江山”之意,改名为“江山
村”。1947年10月,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提出平分土地的政策。同年12月,
根据上级决定,江山村撤销农会成立了贫雇农大会。贫雇农大会为当时农村中最高权力机关
,一切事情都要由大会决定。大会下设代表会,集中与反映贫雇农意见,执行贫雇农大会决
议。江山村是较大的村屯,代表数量多,又专门成立贫雇农代表委员会,承担划阶级、定成
份、丈量分地、动员参军、支援前线等具体工作。
江山村贫雇农委员会印是江山村平分土地阶段使用的印鉴。
六、护城村人民政府印
护城村人民政府印为1959年东北烈士纪念馆从讷河县征集、收藏。
印为木质,长6厘米、宽5厘米、高6厘米。印文阳刻“讷河县护城村人民政府印”。
土地改革以后,东北行政委员会指示各省,自1948年9月至1949年3月以前,普遍进行民
主建政工作,完成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并选举三级政府委员会。当时的嫩江
省在讷河等县选了若干行政村作试点,护城村为试点村之一。经过民主建政,巩固了农村政
权。讷河县护城村人民政府印是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人民群众当家做主,行使权力的历史见
证。
七、海伦战勤支队部印
海伦战勤支队部印为1959年东北烈士纪念馆于海伦县征集、收藏。
印为木质圆形,高7厘米、直径4厘米。阳刻楷书印文:“黑龙江省海伦战勤支队部”。
解放战争时期为支援前线,黑龙江省各地人民群众组成了支前战勤支队。海伦县战勤支
队即是这个时期组建的。战勤支队主要是通过组织民工担架队和运输队等支援前线,为保证
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八、“团结工商发展经济”锦旗
“团结工商发展经济”锦旗为1962年省博物馆于佳木斯市工商业者联合会征集,现藏省
革命博物馆。
锦旗用3块红地银花织锦缎制成,长183厘米、宽69厘米。旗面上款为“佳木斯市政府一
九四六·十一·九”,中间为“团结工商发展经济”8个隶书大字,用白色广告粉写成。
东北解放战争中,佳木斯市在创建革命根据地期间,十分重视团结工商业者发展生产,
支援前线。1946年11月9日工商业者召开选举大会,成立了佳木斯市工商业者联合会。这面锦
旗是佳木斯市政府为祝贺工商业者联合会的成立而赠送给大会的。
九、“苦奔千里参战灭蒋”锦旗
“苦奔千里参战灭蒋”锦旗为1956年东北烈士纪念馆从铁力县征集、收藏。
锦旗用杏黄色丝绸制成,长78厘米、宽73厘米。旗中间写有“苦奔千里参战灭蒋”8个大
字,上款为“北安省铁力县民工队”,(北安省应为黑龙江省。)下款为“东北解放军十九师
五十六团”。锦旗周围镶2寸白麻布边,缀以黑色花边。
在东北解放战争中,黑龙江省人民组织了许多民工队随军转战。民工队在前线抬担架,
抢救伤员,运送军需物资等,担负着繁重的支援前线任务。十九师五十六团为表彰铁力县民
工队的功绩,赠送了这面凝结着军民战斗情谊的锦旗。
十、“胜利之源”锦旗
“胜利之源”锦旗为1959年东北烈士纪念馆从海伦县征集、收藏。
锦旗用蓝灰色地、格状花纹图案缎面制成。四周镶有黄、白两色花绦子边,长120厘米、
宽70厘米。旗面竖贴白绸布楷书字。上款为“赠给海伦县及东边、祥富、海南、城西、海北
、福海、双禄、爱乡、长发、海伦等区”,中间为“胜利之源”4个大字,下款为“七纵廾师
全体同志敬赠”。
这面锦旗反映了东北解放战争中,黑龙江省海伦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踊跃参
加支前活动,满足了部队的战勤需要,保证了作战的胜利。同时也体现了军民深厚的鱼水之
情。
十一、“你们家属有困难由我们负责”锦旗
“你们家属有困难由我们负责”锦旗为1959年东北烈士纪馆从肇源县征集、收藏。
锦旗用红色斜纹布制作,略为褪色。旗长126厘米、宽66厘米,四周镶有白色带圆球穗绦
边。旗面上为胶版纸贴成的白字。右上方为“献给人民解放军全体同志”,中间为“你们家
属有困难由我们负责”,落款为“嫩江省肇源县赠”。
这面拥军优属锦旗充分表达了后方根据地人民对前线战士的关怀和支持,在当时起到了
鼓舞士气,安定军心的重要作用。
十二、“中苏两国共管中国长春铁路移交纪念”锦旗
“中苏两国共管中国长春铁路移交纪念”锦旗为1959年省博物馆从哈尔滨铁路局征集,
现藏省革命博物馆。
锦旗以深红色锦缎制成,黄布镶边。长300厘米、宽110厘米。上款为“中苏两国共管中
国长春铁路移交纪念”,正中为“中苏两国伟大的友谊万岁”,下款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院”。
根据中国和苏联两国政府有关协定,1952年12月31日,在哈尔滨铁路文化宫隆重举行了
中长铁路移交仪式。中国政府总理周恩来与苏联政府驻中国特命全权大使潘友新参加了大会
。周恩来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向大会赠送了“中苏两国共管中国长春铁
路移交纪念”锦旗。
这面锦旗是中国完全收回中长铁路主权的重要标志。
十三、“北京市青年志愿垦荒队”队旗
“北京市青年志愿垦荒队”锦旗为1958年省博物馆从萝北县北京庄征集,现藏省革命博
物馆。
队旗用红色绸料制作。长200厘米、宽110厘米。左边缝有白色棉布旗裤,其余三边镶有
金黄色丝绒线穗。旗面贴黄布剪成的仿宋体字,上款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授予”,正中为“北京市青年志愿垦荒队”大字,下款为“一九五五年八月”。因风吹雨淋
,旗已褪色。
北京市青年志愿垦荒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支城市青年志愿到边疆落户的垦
荒队。1955年8月,由北京市青年杨华、庞淑英等60多人组成,得到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北
京市委的支持,由团市委主持召开了欢送大会。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亲临大会祝贺,并代
表团中央将这面队旗授给队员代表杨华。垦荒队员携带这面队旗来到黑龙江省萝北县,开始
了征服荒原的战斗。
这面队旗是北京市青年支援边疆、建设边疆、扎根边疆的历史见证。
十四、柳河“五·七”干校校旗
柳河“五·七”干校校旗现收存于省革命博物馆。
校旗用红色绸料制成。宽288厘米、长205厘米。左侧为白色细布旗裤,旗面贴黄布剪字
,上方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中间为“柳河五七干校”大字。旗帜已陈旧褪色。
“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5月7日在庆安县原省委机关农场所
在地,成立了柳河“五·七”干校(因毛泽东“五·七”指示而得名)。机构按军队建制设
置,校部下设营、连、排、班。原省直机关的大批干部被送到这座“高温高速大熔炉”里劳
动改造。196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以《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
》为题,发表了编者按,称赞黑龙江省“五·七”干校关于干部下放劳动的经验,并传达了
毛泽东关于“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此后,全国各地都相继办起了“五·七”干校。
“文化大革命”后期,随着干部政策的逐步落实,“五·七战士”陆续被分配工作。1980年
1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第22次常委办公会议确定,将原柳河“五·七”干校划归省农场总局
,建立农垦干部进修学院。
这面旗帜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广大干部中推行极“左”路线的一个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