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文物立法、执法

  1916年11月5日。黑河道尹公署公布了黑龙江地区迄今所见第一个地方性文物法规《保护 古物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档案馆档案:124全宗3目362卷。)。其后,1931年,黑龙江省政 府印发了中华民国《古物保存法》(黑龙江省档案馆档案:70全宗1目265卷。)。同年5月,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通过了《禁止私掘古物以保存古物案》(黑龙江省档案馆档案:77 全宗1目16卷。)。1932年初,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向特别区地亩管理局转发了中华民国 行政院公布的《古物保存法施行细则》(黑龙江省档案馆档案:79全宗1目120卷。)。1933 年后执行伪满洲国颁布的《古迹保存法》及《古迹保存法施行规则》。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的黑龙江、嫩江、合江、松江、牡丹江等省政府,均向各市 、县贯彻了东北行政委员会于1948年2月1日公布的《东北解放区文物古迹保管暂行办法》, 和同年4月东北文物保管委员会颁布的《东北解放区文物古迹保管办法》(废止了2月公布的 《暂行办法》),要求将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发现的有价值文物、图书和美术品等,集中上缴 各省文物保管委员会分会。
    建国后,1950年7月,东北人民政府向各省、市、县直接转发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 于保护古文物建筑的指示》。1953年9月4日,松江省文化局下发了关于《注意搜集古代文物 的通知》,并附发了省内25处重要文物古迹名单及供宣传文物保护的《工地宣传员宣传材料 》。1956年8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遵照国务院《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 知》,发布了黑龙江省第一个《关于保护历史文物的布告》,11月12日又发出黑龙江省第一 个《关于文物古迹保护的几项规定》,开始加强对重要文物古迹的保护。1959年,制止了东 京城林业局对宁安县渤海上京遗址的破坏。1961年4月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转发了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指示》、《关于发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等 3个文件,并结合本省实际作了补充通知,要求对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宁安 县渤海上京龙泉府遗址认真做好保护工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破四旧”中,哈尔滨东正教圣尼古拉教堂、极乐寺、极乐 寺塔,依兰县关岳庙,宁安县清真寺等一批文物古迹遭到破坏。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国家财产,节约闹革命的通知》中,“对文物、图书要加强管 理和保护工作,不许随意处理和破坏”的指示,以及1967年5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 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在黑龙江省也未得到全面贯彻。1972年,省 文管会的建立,开始扭转全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混乱的局面。尤其是1978年,省文管会成为 独立的行政机构后,进一步加强了对文物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起地、市、县文管站、所。 1980——1982年,连续召开全省文物(博物馆、图书馆)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了《文物保护 管理暂行条例》及1980年5月17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1981年7月 2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再次发布《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布告》。1982年2月23日,国务院发 出了《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黑龙江省阿城县金代上京会宁府遗 址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 《文物保护法》)公布实施。1983年,省文管会编印了《保护历史文物》、《保护革命文物 》宣传画,发往全省各地张贴,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和“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思想 。同年,依据《文物保护法》对宾县三宝乡金代铜钱窖藏遗址被农民“挖宝”破坏,哈尔滨 、肇东等市、县发生的盗掘古墓、砍伐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树木、破坏文物保护标志等事 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对保护哈尔滨新香坊金墓的有功人员和大庆市捐献一级文物《 蚕织图》、《瑶池醉归图》古代绘画长卷的冯义信,给予了表彰和奖励。1984年3月和10月, 省文管会召开了两次全省文物(博物馆、图书馆)工作会议,贯彻《文物保护法》和全国文 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全省的文物保护工作。为了结合本省实际贯彻《文物保护法 》,省文管会会同有关部门从1984年7月起,着手制定《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草案)》, 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于1985年12月将《条例(草案)》报送省人民政府(《黑龙江 省文物管理条例》,于1986年1月21日,经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条例(草案)》中具体规定:各行政公署、市及有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 县(市)设立文物管理机构;文物保护经费,要按文保单位的级别,分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不准挪用;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要划定特别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建设控 制地带;对破坏文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或罚款的数额。同年,对省级文保单位—— 阿城亚沟金代石刻画像,因采石放炮,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