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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馆藏文物保护管理

  一、文物保管部门
    黑龙江省的馆藏文物大部分集中在省博物馆、东北烈士纪念馆及省文物考古研究所。19 54年3月,松江省博物馆成立了专门文物保管部门——保管部(以前各馆未见设保管部门,而 设有保管人员)。同年8月与黑龙江省博物馆筹备处合并后,省博物馆继续单设保管部,有保 管人员3人。1958年精简机构时,保管部曾被撤销,1959年得到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 1970年省博物馆机构恢复时,未设保管部,1972年才重新设立。1979年,保管部又被撤销, 保管工作分别由自然部、历史部承担。后来因保管工作被削弱,1982年又恢复了保管部。19 85年,省博物馆保管部有工作人员10名。
    东北烈士纪念馆,1948年建馆时,因文物较少,未设保管人员。后来随着文物不断增多 ,1952年设专职保管员1人,1954年增加到3人。1957年成立陈列保管部。1959年单设保管部 。1960年,又合并为陈列保管部。1972年东北烈士纪念馆机构恢复后,设陈列保管部,后改 为保管部,有工作人员5人。1983年为筹备省革命博物馆,开展革命文物征集工作,保管部人 员增加到8人。1985年正式定编12人。承担两个馆的文物保管、征集工作。
    省考古队,1982年设专职保管员1人,1983年增加到2人。1985年设文保部。
    1985年末,各地、市、县文管站、所,纪念馆、陈列馆等,因文物较少,除个别设保管 部外,多数设有兼职保管员。
    二、文物库房及设施
    省博物馆在1952年前文物、标本大部分存放在地下室,1952年才腾出部分展室作库房, 但保管设施很不完备。1981—1982年由国家和省里拨款80万元,新建一座3000平方米较为现 代化的文物库房,1983年投入使用。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的要求,库房设有 完整的消防系统,并安装报警器具,设置了自动记温湿度计、毛发湿度计、干湿度表和去湿 机等。
    东北烈士纪念馆,于1953年设一简易库房。1963年,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国家拨款28 万元修建了文物库房,1965年正式使用。制做了一批文物柜,添置了防火、防潮等设备。
    省考古队没有自己的文物库房,先后借用省博物馆、东北烈士纪念馆房舍作临时库房, 保管条件较差。各地、市、县文管站、所和文博单位多数没有专门库房,将文物存放于办公 场所,保管柜橱简陋。
    三、文物保管制度
    省博物馆于1955年2月,制定了《黑龙江省博物馆保管工作制度》,至1957年基本建立起 文物、标本的分类帐和卡片(以前的文物卡片多为俄文)。1963—1964年,省博物馆进行了 一级品的鉴选工作。确定一级藏品共109件,其中自然标本1件,历史文物108件(144分号) 。1964年,根据文化部颁布的《博物馆藏品保管暂行办法(草案)》提出的保管工作要做到 “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细,保管妥善,取用方便”的要求和各项具体办 法,加强了馆藏文物的清理和分级管理工作。1978年,国家文物局颁发《博物馆藏品保管试 行办法》和《博物馆一级藏品鉴选标准》(试行)后,省博物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保管 主任保管员工作岗位责任制》(试行)、《藏品库房管理工作制度》、《藏品出入库制度》 以及库房钥匙管理和用电管理等办法,使保管工作走上了科学管理的轨道。
    东北烈士纪念馆,1954年建立了简易的文物登记簿。1958年,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两 个时期分别建立文物帐和卡片。1964年,根据《博物馆藏品保管暂行办法(草案)》,开始 对早期的文物卡片进行更新。1973年,建立了文物总帐。1978年,为贯彻《博物馆藏品保管 试行办法》,建立了馆长、保管部主任和保管员三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藏品保护管理制度 》。
    1981年,省文管会为贯彻《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举办了全省文物保管人员学习 班,24个文博单位的29人参加了学习。
    1981—1982年,省文管会根据《博物馆一级品鉴选标准》(试行),统一布置了一级品 的鉴选和登记工作。在鉴选登记的98件一级品中,省博物馆50件,烈士馆41件,毛泽东周恩 来刘少奇朱德同志视察黑龙江纪念馆2件,阿城县文管所5件。在此基础上加强了对一级品的 重点保管,并将目录和档案报送国家文物局。
    四、安全保卫工作
    1979一1984年,黑龙江省文博单位共发生文物失窃案件10起(其中省直属单位9起,破获 4起),丢失一级品1件,一般文物多件。为贯彻1980年4月公安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 于加强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1981年4月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安全 措施防止文物失窃的意见》,省公安厅、省文管会曾于1980、1981年,联合组成检查组,对 省内5个地区,4个市的35个文物收藏及文保单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推动各地加强安全保卫 工作。1985年,根据全国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精神和文化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博物馆 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的通知》,省文管会、省博物馆、东北烈士纪念馆成立了保卫科;省考 古队,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同志视察黑龙江纪念馆和其它地、市、县文博单位设兼职保 卫人员。1983—1985年,国家文物局拨款为省博物馆、东北烈士纪念馆等安装报警设施。各 馆都添置了灭火器具,健全了消防组织,加强了防盗、防火工作。1985年10月,省文管会、 省公安厅联合召开了全省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同年, 省文管会向全省28个地、市、县文博单位下拨报警装置10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