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导演
1945年前,评剧没有导演这一概念,往往由戏班中的“戏母子”根据唱本、小说、电影
及传统的民间故事安排提纲、说戏,绝大部分没有准纲准词,内行叫“串纲活”或“撸叶子”。
演出中,允许演员在不离故事情节的情况下“跑梁子”(即兴发挥)。20年代后期,一些优秀
剧目如《桃花庵》、《孟姜女哭长城》、《花为媒》、《王少安赶船》、《三节烈》等,剧
本开始趋于规范。这些剧目经作者的不断编辑整理和多年演出实践逐渐丰富完善,已有初具
规模的文学剧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被收入评剧大观中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批新文艺工作者进入戏曲团体,参于戏曲改革,同戏曲艺人
密切合作,吸收话剧、歌剧的导演原则和方法,逐渐建立起评剧导演制度。导演的工作程序
大致为:排练前,根据剧本所规定的故事、情节、人物、语言,首先做案头工作——做好排
练计划,包括分析剧本,分析人物,分析地点,分析环境,对演员进行指导性的启发,帮助
演员把握好人物之间的关系,挖掘潜台词,对编曲及舞台美术设计提出具体设想和要求。然
后进行排练——根据剧情的需要,着重进行重点场次、主要人物及矛盾冲突的处理,按着舞
台上的时、空关系,合理调度,使戏的层次、气氛、节奏准确。最后进行复排、合成、彩排。
导演还要组织编剧、演员、音乐、舞美、前后台等创作集体,对彩排后的剧目进行分析、修
改,一边演出一边改进。
50年代和60年代初,为了提高评剧导演的业务素质,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一些表演团体
多次对专业导演进行培训,如派到东北戏曲研究院、中国戏曲研究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
戏曲学校进行深造。黑龙江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也举办多期导演培训班,培养了一批导演人
员。1978年后,进一步加强了培训导演的工作,很多评剧表演团体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办
法和其它形式培养了一批中青年导演骨干。
30多年来,黑龙江省的评剧导演工作者导演出《烈火丹心》、《猎犬失踪》、《民警家
的“贼”》等数十个代表黑龙江风格的优秀剧目,在全国发生较大影响。老、中、青三代导
演在历次会演中都获有导演奖、优秀导演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