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佳木斯市京剧团
1952年8月组建,初称佳木斯市实验京剧团,团长王树祥,全民所有制。前身为佳木斯市
人民剧院。主要演员有吴蕊兰、尚香蕊、王杰梅、笑兰、张凤茹、宋魁英、王宝奎、宋文启、
于占鳌、刘寄宣等。前期上演的剧目有《竹林记》、《劈山救母》、《红娘》、《貂婵》、
《清官册》等。1955年后,尚长春、王虹、张文轩、王幼臣、万春燕、王少臣、李洪涛、尤
振海、王志英、赵麟童、曹云龙、吴英林、张春林等先后进团。1956年《吴国之灭》参加黑
龙江省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演出,荣获集体优秀表演奖、创作奖。1958年6月创作首演的
《钢铁老人》(后改为《雪岭苍松》),于1964年参加黑龙江省戏曲现代戏会演大会演出,获
优秀创作奖、优秀表演奖。1965年又参加东北区京剧现代戏观摩演出,获集体优秀表演奖、
剧目创作奖。
“文化大革命”时期,机构瘫痪,领导干部、主要演员被揪斗,服装道具被烧毁。演职
人员有的到农村插队落户,有的去“五七”干校,有的参加“样板戏”演出。1969年两次去
珍宝岛慰问中国人民解放军前沿部队。1972年改名合江地区京剧团,演出了《龙江颂》、《
平原作战》、《杜鹃山》等剧。1973年恢复原建制。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落实各项政策,陆续恢复上演传统剧目和新编历史剧。上演了
《逼上梁山》、《十五贯》、《秦香莲》、《三岔口》、《春草闯堂》、《平妖剑》、《白
莲花》、《岳云》、《绿川英子》等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