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黑龙江省歌舞团舞蹈队
第五章 舞蹈表演团体
黑龙江省歌舞团成立于1954年8月4日,由原黑龙江省民族歌舞团、原松江省歌舞队、音
乐工作组、民间艺术队及原黑龙江省话剧团的部分演员组成,设有舞蹈队。首任团长关松军,
副团长宫威、白村、于复思;舞蹈队长达凤玉、副队长李松华、张昭旭;民间舞教员夏春阁、
范景田,外聘教员伦娜、李鑫亭等;主要舞蹈演员有丁大川、宋秋菊、李艳、夏英、乔良、
原桂兰、田兆春、李彦、隋振芬、康莹、李鹏、刘振国、谷声等。歌舞团组建初期,演出的
舞蹈节目主要有《铃舞》、《扇子舞》、《小车舞》、《毽子舞》、《跑驴》、《猎人舞》、
《荷花灯》等。
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时期,歌舞团组成两个演出队深入农村,为农民演出。
1957年黑龙江省歌舞团与哈尔滨市歌舞团合并,改称哈尔滨市歌舞剧院。同年参加全国
第一届音乐、舞蹈会演,舞蹈队演出了创作的舞蹈《罕伯舞》、《单鼓舞》、《在节日里》
和舞剧《东郭先生》,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朱德、邓小平接见了全体演员并合
景留念。
1963年哈尔滨市歌舞剧院一分为二,成立了黑龙江省歌舞团。同年北大荒文工团舞蹈队
并到黑龙江省歌舞团。团长由省文化局副局长白伟兼任、副团长陈巅、于复思;舞蹈队长张
昭旭、副队长张正豪;舞蹈编导李松华、古经南、宋秋菊、汪松岭、赵金铭;教员周广惠、
贺彬、乔良、彦世义、田兆春、夏英、徐德才;主要演员有李艳、原桂兰、邢籁、田桂萍、
夏英、王恩启、田兆春、姜虎臣、孔欣莉、何新力、贾晓露、于颖、王千、李世春、丁杰、
郑红石、张凤仪、田维忠、仲崇昆等。编导和演员在深入生活的基础上,创作演出了《伤疤》、
《公社女民兵》、《选种姑娘》、《红太阳光辉照万代》、《草原新牧民》、《战士王杰》
等舞蹈节目和舞剧《挡车》、《消灭侵略者》、《抗日烽火》、《苦难的中国》、《人民战
争胜利万岁》等。在向民间艺术学习的基础上,又先后创作演出了民族民间舞蹈《小鼓舞》、
《春到草原》、《北疆猎人》、《幸福鄂伦春》、《欢乐青年》、《鄂伦春马队在巡逻》等
节目。呈现出舞蹈兴旺发达的新局面。
1963年秋季舞蹈队随省政府慰问团赴黑河地区逊克县新鄂村庆祝鄂伦春族定居十周年,
演出了《猎人舞》、《大刀进行曲》、《脚铃》、《罐舞》、《孔雀舞》等舞蹈节目。随后
又慰问边防部队。1964年参加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演出了一批舞蹈队创作的节目。会后《公
社女民兵》、《选种》《战斗的南方》三个舞蹈节目被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成专题片。同年来,
舞蹈队在拜泉县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边工作、边演出,并创编了歌舞剧《社会主义大道
上》等节目。
“文化大革命”初,舞蹈队的编导、教员、演员或进学习班,或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改
造。“文革”后期在学“样板戏”浪潮中,排演了《白毛女》、《红色娘子军》、《沂蒙颂》
等舞剧。还创编了《你追我赶学大赛》、《果园里》、《台湾人民心向红太阳》等舞蹈节目。
1968年到鸡西矿区和大、小兴安岭林区演出,受到广大工农兵群众的欢迎。1976年10月舞蹈
队赴广州,为广州交易会演出了具有东北地方特色的舞蹈节目,受到各国来宾的欢迎。之后
又赴湛江、韶山等地演出,并参观了毛主席故居。同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舞蹈队落实
政策、重新组建队伍。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创作演出了舞蹈
《路》、《歌伴舞蹈集锦》、舞蹈剧《根》(在全省舞蹈比赛中均获一等奖)、舞蹈《春花盛
开》、《金花火神》、《在希望的田野上》、《铃兰》、《喜歌》(在全省舞蹈比赛中均获
二等奖)、《飞翔》、《幸福鄂伦春》、《草帽歌》、《春之歌》、《冬钓》(在全省舞蹈比
赛中均获三等奖),在这期间涌现出武丽艳、兰福光、黄晓峰、唐文娟等一批年轻的优秀舞
蹈演员。
从1974年至1985年歌舞团的领导先后由朱志明、陈巅、常占达、张信、张昭旭、郭颂、
郑红石、王培栋等人担任;舞蹈队长先后由张正豪、李松华、郝惠林、李艳等人担任,副队
长先后由周广惠、李艳、何新力、朱婉华等人担任。
歌舞团在长期建设中,不仅培养了一大批专业舞蹈编导、教员和演员,还为文化部门输
送了一批业务骨干和领导干部。舞蹈队有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20人,其中理事1人;中国舞蹈
家协会黑龙江分会会员31人,其中理事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