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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摄影组织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5年底,黑龙江省的摄影组织主要有五种:管理机构、群众 团体、艺术群体、工作部门和摄影企业。
    一、管理机构
    黑龙江摄影艺术展览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影展办),是黑龙江省仅有过的一个专事摄影展 览管理业务工作的机构。前身为黑龙江省美术、摄影展览办公室,成立于1971年,由黑龙江 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领导,受全国美术、摄影展览办公室业务指导。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 建设街104号(各地市也设有同名办公室,为省影展办对口单位)。关义、杨力为负责人。分设 美术、摄影两个办公室。1973年,美术、摄影分开,分别设立黑龙江省美术展览办公室、黑 龙江省摄影展览办公室。省影展办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69号黑龙江新闻图片社楼内, 主任由黑龙江新闻图片社社长于国华兼任。1980年,省影展办撤销。全省摄影展览管理工作 分散到各地市有关部门,省级摄影展览工作转入中国摄影家协会黑龙江分会。
    二、群众团体
    (一)中国摄影家学会黑龙江分会
    1961年末,成立中国摄影学会黑龙江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筹委会,主任委员程晓侯,副 主任委员王庆功、郭云启。1963年9月6日,首届会员代表大会于哈尔滨召开,中国摄影学会 黑龙江分会正式成立。程晓侯任分会主席,马放、刘青山任副主席;于敏、胡伟、崔祥忱、 尚书年、刘文阁任常务理事;李日宣任秘书长。分会成立后,主要工作是组织全省摄影工作 者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摄影创作活动,培养青年摄影人才,扩大摄影队伍,开展国际 间的摄影文化交流。1966年《“五一六”通知》后,停止了活动。1968年7月20日,恢复工作。 1979年11月随着中国摄影学会更名为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学会黑龙江分会也更名为中 国摄影家协会黑龙江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分会性质进一步明确为全省摄影家、摄影工作者 和摄影爱好者自愿结合的专业性群众团体,为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中 国摄影家协会的业务指导。分会的工作主要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全省摄影人 员积极进行创作活动,开展摄影理论研究和摄影评论工作,组织举办摄影展览和摄影比赛, 编发通讯刊物给会员通报摄影信息,参加国际、国内各种摄影交流活动,扶持群众业余摄影 活动,发展会员,培养人才,不断扩大摄影队伍。1981年11月,任命崔祥忱为秘书长,主持 常务工作。1982年2月,分会在哈尔滨市召开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增补于国华、王志立、冯 锦亭、韩景湘4名理事,聘请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李力安为分会名誉主席,选举于国华为分会 主席。同年9月6日,分会理事(扩大)会议在哈尔滨北方大厦召开,制订了分会工作计划和任 务要求。1984年5月,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任命张靖为分会秘书长,主持常务工作。 1985年4月27日,分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市花园村召开。115名代表出席会议。会 议总结了自1963年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时称学会)以来的工作,通过了新的章程,选举产生 了由47人组成的理事会。关荣玉当选分会主席;于敏、王志立、张靖、胡伟、陆智慧当选为 副主席。聘请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李力安继续担任名誉主席。
    (二)地市级摄影工作者协会
    各地市摄影工作者协会,是80年代初陆续建立的,为与中国摄影家协会黑龙江分会没有 从属关系,但在业务上接受分会的指导,至1985年底共有14个地、市建立了摄影工作者协会。 这些协会是:
    鹤岗市摄影工作者协会,1978年11月成立,会员48人。
    鸡西市摄影工作者协会,1979年成立,会员48人,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1人,省分会 会员10人。
    合江地区摄影工作者协会,1980年10月5日成立,会员25人。1985年1月,佳木斯市、合 江地区合并,加入佳木斯市摄影工作者协会。
    黑河地区美术摄影工作者协会,1981年4月15日成立,1985年2月更名为黑河地区摄影工 作者协会,会员120人,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1人,省分会会员4人。
    齐齐哈尔市摄影工作者协会,1981年7月4日成立,会员170人,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3人,省分会会员41人。
    双鸭山市摄影工作者协会,1981年7月10日成立,会员52人。
    伊春市摄影工作者协会,1981年7月24日成立,会员35人。
    七台河市美术摄影家书法篆刻工作者协会,1981年8月5日成立,会员82人,其中摄影工 作者27人,省分会会员3人。
    大庆市摄影工作者协会,1981年12月31日成立,会员130人,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1 人,省分会会员26人。
    绥化地区摄影工作者协会,1982年3月成立,会员47人。
    松花江地区摄影工作者协会,1982年4月成立,会员52人,省分会会员11名。
    牡丹江地区摄影工作者协会,1982年6月成立,会员49人,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2人, 省分会会员9人。1983年10月牡丹江地市合一,加入牡丹江市摄影工作者协会。
    哈尔滨市摄影工作者协会,1982年12月25日成立,会员310人,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11人,省分会会员55人。
    牡丹江市摄影工作者协会,1983年1月28日成立,会员77人,其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10 人,省分会会员26人。
    佳木斯市摄影工作者协会,1983年7月6日成立,会员64人。
    此外,还有两个协会,即:北大荒摄影工作者协会,1985年1月10日成立,会员36人,其 中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4人,省分会会员21人。哈尔滨铁路局文学艺术工作者协会,1984年5 月成立,其中摄影工作者会员27人。
    (三)专业或专门性摄影团体
    黑龙江省除全省或地区、部门的综合性摄影群众团体外,尚有按摄影专业或摄影人员特 征组成的摄影团体。
    中国卫生摄影协会黑龙江分会,1982年10月22日成立于哈尔滨,会员41人。
    黑龙江青年摄影学会,1981年6月6日成立于哈尔滨。首批会员95人。
    黑龙江新闻摄影学会,成立于1985年9月25日,为黑龙江省新闻学会的一个专业学会,并 以团体会员资格加入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会员153人。名誉会长黄枫、杜显忠;会长龚赞麟, 副会长于敏、胡伟、刘勇;秘书长刘洪山。
    三、摄影事业单位
    (一)黑龙江新闻图片社
    成立于1963年4月,隶属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综合性的摄影事业单位,先与中 国摄影学会黑龙江分会、后与中国摄影家协会黑龙江分会合署办公。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发行 新华社出版的新闻展览照片,编发出版黑龙江省新闻展览照片,供全省城乡公共或单位内部 展览橱窗展出。曾编发过对开一版印刷的《新闻展览照片(普及版)》。内容多为国家或省内 重大政治事件的新闻照片。此外,承担省内重大政治或外事活动的摄影和留存资料的任务。 来黑龙江视察的中央、国家领导人,来黑龙江访问的重要外宾活动,都由黑龙江新闻图片社 派记者随同拍摄。1961年,周恩来、陈毅陪同朝鲜贵宾崔庸健,1963年刘少奇陪同西哈怒克 亲王来黑龙江,都由黑龙江新闻图片社派记者随同采访,拍摄了大量珍贵文献资料,收藏于 省档案馆,其中部分优秀作品曾被《人民日报》、《黑龙江日报》等报刊发表。同时还承担 重要的团体照、纪念照。1970年黑龙江省新闻图片社划归黑龙江省出版局。1972年成立黑龙 江省美术、摄影艺术展览办公室,于1973年划归黑龙江新闻图片社。1975年在黑龙江新闻图 片社内成立黑龙江画报社。1978年12月12日,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黑龙江画报社归属 黑龙江省出版局,黑龙江新闻图片社重新归属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社长兼中共支部 书记于国华、副社长崔祥忱、冯锦亭;1985年3月至年末社长兼中共支部书栾文海,副社长冯 锦亭、刘永祥;顾问崔祥忱。下设采编室、制作室、发行科、办公室4个科级单位。
    (二)其他摄影部门
    黑龙江省摄影部门多集中于新闻出版部门。其中主要有:新华社黑龙江分社摄影组,1954 年10月成立;黑龙江日报摄影组,1955年成立;黑龙江画报社,1957年成立,1977年重建; 哈尔滨日报摄影组,1960年成立。后各地市级报纸也相继成立摄影组。这些组织的工作人员, 是全省摄影创作的骨干。
    四、摄影群体
    80年代,随着群众持有照相机数量的急剧增加,以及彩色扩印、彩色放大的普及,群众 性“摄影热”遍及全省。在群众性的业余创作活动中,自发地形成了一批新型的群众摄影组 织。
    (一)哈尔滨市摄影创作小组
    1983年11月在哈尔滨市群众艺术馆扶持下成立。小组成员多为中、青年。主要有郑学清、 王福春、李冬利、李桂林、赵晓为、朱湘君、徐波、赵皎钦等20余人。小组采取摄影理论研 究、研讨艺术风格、品评习作照片与定时集体创作、定题分散创作的办法。开展摄影创作活 动,取得很大成绩,对全省摄影艺术创作活动起了推动作用。截止1985年底,在全国性摄影 比赛中,有12件作品获奖;在第十二、十三两届全省影展中有29件作品入选;在哈尔滨市摄 影艺术作品展览中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在上海举办的全国中年摄影大奖赛中郑学清的 《市场一角》获三等奖,朱湘君的《雪牛》获纪念奖,另有两幅作品获鼓励奖、纪念奖。
    (二)黑河小白桦摄影学会
    成立于1984年,成员多为黑河地区及所属各县的青年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在创作上追 求北方乡土特色,形成了气势宏大、色彩强烈、抒情意味浓厚的群体特色。其作品在全国产 生一定影响。1984年5月1日,小白桦摄影作品在北京王府井大街摄影橱窗展出,受到好评。 后到几个省市巡展。在我可有的家乡摄影比赛(《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联合举办)中, 青年农民摄影爱好者官家良的作品《踏入平静》、《春天在这里》分获铜牌奖和鼓励奖;田 在浩的作品《大地阳光》入选全国第十四届影展;赵伦明的作品《透明的艺术》入选国外展 览。
    (三)虎林摄影艺术群体
    虎林摄影艺术群体包括80年代兴起的摄影沙龙及稍后成立的虎林摄影协会。这两个组织 以县文化馆为依托,以县文化馆摄影干部马毅行、县旅游局副局长董延方为骨干,有成员约 50人。摄影沙龙及摄影协会对摄影爱好者进行业务培训,组织艺术创作实践,开展作品分析 品鉴。并协助有关部门,每年举办一次全县摄影展览,每两年举办一次三县一市摄影展览。 每年10月1日还举办一次家乡美摄影比赛,每年春节举办一次新春乐摄影比赛。于1983年还曾 举办一次全国六省六县摄影联展。在多年的摄影艺术创作中,群体形成了塞北边疆独特的艺 术风格,其中以马毅行为代表,作品乡土气息浓厚,北国特色鲜明,粗犷与细腻巧妙交融。 群体成员先后在全国及省市级影展及报刊上展出、发表作品350余件,不少作品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