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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化站

  黑龙江省的农村乡、镇文化站,于1950年开始试建,1952年正式兴建。在县下设区的区 政府内建有文化总站。文化站是“政府为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而设立的事 业机构。”其基本任务是:“通过各种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满足当地群众——特别是工农群 众的文化需要,并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精神教育群众,使其成为祖国的自觉的积极的保 卫者与建设者。”“辅导农村俱乐部工作是文化馆、站的任务之一。”文化站“在工作方法 上必须善于结合当地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本身业务,善于从群众需要出发计划自己的工作。” “严格防止和纠正不看对象、不顾条件、好高骛远、追求形式以及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等倾 向”(见1953年2月18日文化部《关于整顿和加强文化馆站工作的指示》)。为加强民族文化工 作,黑龙江省文化局于1957年4月8日,以特发(57)黑文社字第1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少数 民族地区重点建立文化站的通知》。各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区,根据“通知”精神积极筹 建少数民族文化站。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民族区、汤原县汤旺朝鲜民族乡、肇源县义顺 蒙古民族乡、讷河县占仁索伦民族乡和呼玛县布拉格鄂伦春民族乡等10个区、乡,首批建立 了少数民族文化站。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期间,文化站建设一哄而起,所有乡、镇都建 立了文化站,而且有相当部分城市的街道也建立了文化站。如齐齐哈尔市铁丰区,“书记挂 帅,一天半建起6个文化馆、56个文化站”(见《齐齐哈尔日报》)。不久,大部分文化站撤消 停办。到1965年,全省乡、镇和街道文化站只剩下了85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化站全部停办,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逐渐恢复和扩建。到70 年代末,全省有500个乡、镇建立了文化站。从80年代初开始,文化站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在 中共黑龙江省委和省政府的关怀下,于1984年将51个边境乡、镇文化站全部改为国办,并拨 专款(每站3~5万元)建设站舍。同年,由国务院下达和省里自行安排了740名文化站国家干部 指标,于是又新建了一批地办国助文化站。由于乡、镇实行体制改革,国拨的和省里自行安 排的国家干部指标,一律定为聘任制合同干部。根据1984年5月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转发文化 部《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集镇文化中心的报告》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积极建立“集 文化艺术、群众体育、科学普及、政治宣传和业余教育于一体的农村集镇文化中心”。到1985 年末,发展到309处,占文化站总数的244%。城市街道文化站也有很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