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室
第二章 社会文化活动组织
1948年,土地改革结束后,农村普遍创办了扫除文盲的夜校,并在夜校中搞些文化活动。
1950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农民的集体活动增多了,按照苏联的模式,学习旅大市的经
验,把村屯夜校逐渐变成了俱乐部。排练文艺节目,文化学习和开会都在俱乐部里。到1952
年,随着合作化高潮的到来,农村俱乐部活动也出现了高潮。俱乐部由村党支部管理,团支
书、妇女会主任和小学教师作具体工作。从1958年开始的工农业生产“大跃进”期间,群众
文化也搞“大跃进”,不仅在农村大建农民俱乐部,在城镇街道也大建居民俱乐部(或叫文化
室)。到1958年末止,全省农村俱乐部,据全省文化艺术跃进展览会统计,已达24 545处。特
别是在文化部于1960年3月在太原召开的全国农村文化工作会议上推广“文化活动十到田间”
经验后,就更助长了黑龙江省农村文化工作的浮夸和形式主义。进入“三年困难时期”,由
于俱乐部的建设是一哄而起的,因而又一哄而散了。1963年后,农村和城镇的俱乐部逐渐恢
复一些。1964年在“社教”后,俱乐部改成了文化室。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城乡文化室、俱乐部又骤然增多。先是成了批斗和看押“牛鬼
蛇神”的会场和监所,后又成了跳“忠”字舞、唱“样板戏”和语录歌的“造反”文艺活动
阵地。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由于生产建设的恢复和发展,又促进了城乡文化
活动的开展。在党的基层组织领导下,全省农村的村所在地和城镇居民委员会,普遍建起了
政治、文化、教育、军事、科技综合文化活动室,简称文化室。80年代初,地方文化主管部
门把文化室的建设和活动纳为群众文化网络的一环,作为乡、镇和街道文化站业务评比中的
一项重要内容。由此村屯文化室的设施标准不断提高,活动内容日趋多样。从设施标准划分,
有砖瓦房舍的约占总数的70~80%;有专门院落、剧场、游艺室和图书室的约占总数的20~30%。
个别的建成了综合活动楼,内设影剧场、游艺室、图书室、会议室、展览厅、广播室、学习
室等;院内有灯光球场,院外有假山、水池、花坛、树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