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文化专业户
以经营文化艺术商品和组织文化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户,解放前有,建国初期也有,后随
着50年代中期的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部公私合营或停业了。80年代初,随着商
品经济的发展和群众文化的普及,城乡又出现很多经营文化商品和组织文化活动的个体户。
城市的,以经营文化用品和环境美化作坊者为多;农村的,以组织地方戏表演、电视和电影
放映、租借图书以及实用美术和摄影服务者为多。其中还有部分工农商大户搞的无偿性文化
服务活动,如图书借阅、电视收看等。到1985年末统计,全省各类文化专业户已达3 831家。
其中服务型的356家,经营型的2 344家,服务兼经营型的1 131家。经营品种和服务项目,有
戏剧曲艺演出的302家,电影放映的1 030家,图书发行的362家,图书租借的437家,搞工艺
美术的874家,摄影的645家,经营曲艺茶社的93家,搞游艺、台球、录相放映、旱冰场和文
化活动以及出租剧场的14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