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藏书分类
辛亥革命前,1906年至1911年原黑龙江图书馆的古籍线装书依经、史、子、集四部分类
法分类;新式教科书自编有教科书分类法,即普通类、修身类、经类、史学类、国文类、图
画类、算学类、地理类、实业类、警察类、军事类、政法类,总计12类。1912年后,原黑龙
江图书馆古籍线装书仍依四部分类法分类,中文新书采用《杜威十进分类法》,包括总类、
哲学、宗教、社会学、语言学、自然科学、应用科学、美术、文学、历史,标记符号为0~9
十位阿拉伯数字。各类之下复分为10部,每部又分10节,总数为1 000节。
伪康德年间,个别学校或公共图书馆一度采用《日本十进分类法》进行藏书分类。有的
馆将图书分为10辑:1.哲学、心理伦理、论理、宗教、教育、修养;2.文学、语言学;3.
历史、传记、地理、纪行(旅行记);4.政治、法律、经济、军事;5.理科、工学、数学、
天文、气象、矿物学、地质学、医药学、生物学;6.艺术、演艺、娱乐、运动;7.产业、
商业、工业、交通;8.社会、风俗、妇女、家庭、儿童;9.乡土资料、杂书;10.年鉴辞
典、统计。杂志和新闻各单设一类。
抗日战争胜利后,有的县图书馆自编有图书分类法。
1946年后,黑龙江地区各级图书馆开始应用新编图书分类法,有《东北图书馆图书分类
法》、《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馆图
书分类法》等。80年代后,各县(区)图书馆和小型图书馆一般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简本)。《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大类是:A.马克思主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B.哲学;C.社会科学总论;D.政治、法律;E.军事;F.经济;G.文化、科学、教育、
体育;.语言、文字;I.文学;J.艺术;.历史、地理;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
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农业科学;.工业技术;
U.交通运输;V.航天;X.环境科学;Z.综合性图书。
黑龙江省各级图书馆古籍线装书分类多采用《四库全书总目》分类表。80年代后开始改
用《全国善本书总目》分类表(试行稿)分类。1978年成立了黑龙江省古籍善本书总目领导小
组,1979年组织专人到重点单位巡回辅导善本分类,1980年4月15日全省古籍善本汇编完毕,
计入选善本1 187种,20 238册。
哈尔滨市图书馆的古籍线装书,曾采用张英敏编著的《四部分类号码表》分类,俄文及
西文书采用苏联托罗帕夫斯基的《十进分类法》。
1950年原黑龙江人民图书馆的中文期刊按《东北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60年代后,
黑龙江省图书馆的期刊分类使用自编分类表。1975年5月后,齐齐哈尔市图书馆等开始使用《
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期刊或根据该表改编的自编类表分类。80年代后,县(区)图书
馆的期刊分类依《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本)一、二级类分类。
各级公共图书馆的报纸多不分类,而依报纸名称或按地域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