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图书流通

  一、外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龙江省立齐齐哈尔图书馆借书读者需交借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图书馆实行无偿借书制度。图书外借形式有个人外借、集体 外借、邮寄借书、馆际互借、流动站借书。读者个人外借图书,每次借书量一般为2—3册, 借期各馆不同,在15~30天之间,还可续借一次。无借书证读者,可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借书。 读者借书逾期,实行超期罚款。各馆都制订有读者丢失、损坏图书赔偿制度。
    集体借书从建国初开始实行。1951年至1952年,哈尔滨市图书馆组织爱国主义读书小组 186个;1963年组织毛主席著作学习小组110个、农业技术读书小组50个。1962年黑龙江省图 书馆开始为省内党、政领导机关、科研和事业单位发放集体借书证。
    在1959年以前,哈尔滨市图书馆与市内及全国32个图书馆建立了馆际互借关系,在市内 图书馆网中发放统一的馆际互借证。1963年黑龙江省图书馆制定了馆际互借办法,在省内及 全国中心图书馆间实行馆际互借。互借以中、外文新书为限,每次不超过30册,市内借期一 个月,外埠借期一个半月。1979年黑龙江省全省图书馆协作委员会也制订了《馆际借书办法》。
    图书流动站借书始于50年代初。1951年哈尔滨市图书馆在各小学建立流动站70个,拥有 儿童少年读者7万名,年流通图书100万册次。1953年和1956年,哈尔滨市图书馆先后在基层 建立流动站114个和326个。1952年3月黑龙江省人民图书馆(现齐齐哈尔市图书馆)办有工农文 库;1953年制做流动书籍40个;1954年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建流动站136个。1971年黑龙江省图 书馆在全省建立图书流动站、点,至1985年在8个地区、26个县建站83个。1985年统计,黑龙 江省各公共图书馆共设图书流动站784个,年提供新书7 925册。
    二、阅览
    1910年1月黑龙江省最早的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在黑龙江图书馆(地点在齐齐哈尔市)建成。 建国前的图书馆多设综合性阅览室。1947年齐齐哈尔市立图书馆在市青少年宫开设科普阅览 室,这是专门阅览室建立的开始。新中国建立后,阅览室数量、类型增多,逐步形成体系。 1985年黑龙江省有综合阅览室90个、科技阅览室6个、参考阅览室20个、少儿阅览室49个,总 计165个。
    黑龙江省公共图书馆开办过的有特色的阅览室,如黑龙江省图书馆的地方文献阅览室, 哈尔滨市图书馆的参考阅览室,齐齐哈尔市图书馆的古籍特藏图书阅览室等。
    三、为基层服务
    1953年哈尔滨市图书馆参加了哈尔滨市组织的基本建设文化服务队,配有3万册图书,为 17个工区、49个工地送书服务;1958年又组织送书小组到工厂、农村、部队、学校、旅社、 火车、轮船等处服务。齐齐哈尔市图书馆1954年开始组织文化服务队下厂下乡。1960年12月 黑龙江省图书馆筹备处首次派下乡服务队开展服务辅导活动,至1977年共组建232批服务队, 下乡623人次,向基层送书40万册次,服务队到过23个县、33个乡、48个生产队。其它市、县 图书馆在50年代至70年代也曾把下厂、下乡服务作为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