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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黑龙江省艺术研究所

  经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79) 129号文件批准,黑龙江省艺术研究所于1979年6月13 日成立,编制为35人。黑龙江省文化局局长高云梯兼任名誉所长,首任所长康夫、副所长 张川,顾问李景波、张凤楼、张德发、胡景岐。研究所下设编辑部(3人)和办公室(5 人)。  建所初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省直退休、离休的老艺人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和条件 组织和协助老艺人写回忆录、记录和整理艺术成就,总结从艺经验。随着艺术事业发展的 需要,1982年办所方针改为:“研究具有地方特点的民间艺术,以二人转(包括拉场戏)、 龙江戏、少数民族艺术为重点,兼顾其他”。
    1984年初,黑龙江省文化厅为了落实“全国艺术学科规划座谈会”的精神,决定由黑 龙江省艺术研究所全面承担黑龙江省艺术集成和戏曲志的编纂任务;并授权省艺术研究所 代行领导全省各地艺术集成和戏曲志的编纂工作。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今后新建和 扩充研究机构的重点放在地方”和“地方的研究机构的研究课题,应从地方的实际出发, 紧密结合地方两个文明建设的实际,要有自己的特点,注意有计划地建设和发展自己的优 长学科”的精神和要求,于1984年2月修改补充了黑龙江省艺术研究所的办所方针任务: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 针,遵循艺术的发展规律和科学性、学术性、史料性的原则,本着总结历史、研究现实、 探索未来的精神,采取史、论、现状三位一体和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有机结合的方法,以 研究黑龙江省具有地方特点的民族民间艺术为中心,以研究地方戏曲为重点,并从实际出 发,适当兼顾其他艺术领域的艺术研究,争取在本世纪末,把黑龙江省艺术研究所建成为 全省的综合性的艺术研究机构,成为全省的艺术研究中心、艺术史料与资料中心和艺术情 报中心,成为全省艺术工作的智囊团、参谋部、咨询处,更好地为我省艺术事业的繁荣发 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1984年3月黑龙江省文化厅决定充实和加强黑龙江省艺术研究所,重新调整了领导班 子,扩大了编制(从原有35人扩编为60人);并从省直文化系统抽调一批具有艺术研究能 力的人才充实了艺术研究所的各研究室与编辑部。当时设立的机构有:编辑部、音乐研究 室、戏剧研究室、地方戏研究室、音像室(负责录音录像工作)、艺术综合科研办公室与资 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