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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文化行政管理机构

  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国家形式的产生、政府机构的不断完善,逐渐出现并形成了相应 独立的管理文化艺术事务的权力机构。
    公元762年渤海国建立后效仿唐王朝政府建制建立的六部中的礼部,则为宫廷管理礼仪庆 典,歌舞演艺活动的文化行政领导机构,是黑龙江地区有文献记载最早的文化行政管理机构。
    1882年(清光绪八年)黑龙江将军安定决定,在齐齐哈尔设义学,义学下设文艺、经义、 说约、启蒙四馆。文艺馆为专门培养教习歌舞、音乐、绘画人才之所。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 清政府在黑龙江衙门交案处内设学务处,主管阅报社、讲演所、图书馆等文化教育设施。1905 (光绪三十一年),黑龙江将军署学务处内设提调、文案和稽查各一员,负责管理教育及社会 文化事项。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黑龙江衙门设学务司统管文化教育事务。1907年(光绪三十 三年)黑龙江学务公所内设图书等机构,管理社会文化工作。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黑龙江省 府设有提学司,后改为教育管理局,行使管理全省文化教育职能。1910年(宣统二年)工艺传 习所改为江城工艺制造局,以“取材必土产之所有,成器为日用所必须”为宗旨,大力倡导 研制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美术制品。
    1912年(民国元年)黑龙江省提学司改称教育厅,管理全省的文化教育事务。同时,各县 亦设教育局,管理民众教育和图书馆。1913年黑龙江省教育厅内设社会科,分管社会文化事 务。省府规定,凡文娱场所,演艺舞台、书馆茶社及其上演的剧目、书目均须呈报警察厅审 批、审查;对有伤社会风化的剧目、书目均责令停演。1925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令将各县劝学 所自7月起一律改为教育局,管理县内的文化教育事务。
    1932年伪满洲国黑龙江省公署设教育厅。伪滨江省所属各县公署教育科内设有学务股, 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阅览、文艺演出等事宜。有的县的通俗教育馆及图书馆,则由礼教股管。 黑龙江省的文化艺术事宜曾一度由民生厅管理。1934年,黑龙江地区有四省,即:黑龙江省、 滨江省、三江省、黑河省及哈尔滨特别市。各省设教育厅,掌管文化艺术工作是其任务之一。 1935年各省设弘报股(日伪文化特务组织),专事监视文化、教育、新闻界人士的社会活动, 对文化艺术实行监督、统治。1936年社会文化事务,在齐齐哈尔又由市公署社会股管理。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先后派大批干部进驻黑龙江地区。当年,黑龙江、 嫩江、松江、合江、牡丹江五省人民政府相继宣告成立。当时,文化艺术工作由中国共产党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管理。同年11月双城、巴彦县政府设宣教科,兼管文化艺术工作。宾 县、通河、五常、绥化、庆安、富锦、宁安、克山、尚志等县设民政科或教育科,兼管文化 演艺活动。1946年2月中共佳木斯市委组成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管理文化艺术工作。 1946年5月东北文化工作委员会在佳木斯成立是中国共产党在黑龙江境内建立的第一个全区性 的文化行政领导机构。1947年2月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市委宣传部成立文娱管理委员会,负责管 理戏院、文娱场所和开展旧戏改造、改善艺员生活、提高艺员文化水平等工作。同年,各县 负责管理文化教育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统称教育科。1949年5月黑龙江、嫩江两省合并为黑龙 江省,松江、合江两省合并为松江省。合并后,两省均在文教厅内设文化处,主管文化艺术 工作。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和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艺术 表演团体和文化娱乐场所及其所属设施,通过文化行政管理手段,先后进行接收、改造,转 制为国营、私营公助或集体(合作)经济体制。这一时期,群众文化娱乐生活极为活跃,工矿、 企业和农村业余剧团大批涌现,县城先后建起民众教育馆。1953年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 定成立文教委员会。李剑白为主任,王梓木为副主任。
    1953年4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了文化事业管理局,松江省人民政府成立了文化局。 1954年8月,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两省文化行政管理机构合并为黑龙江省人民 政府文化局。1955年7月改称黑龙江省文化局。地、市、县的文化行政管理机构,在这个时 期内,一般都随着省的文化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变动而相应地设置和变动。
    1966年5月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黑龙江省的文化行政管理机构,先后由黑龙江省革 命文化领导小组、临时接管委员会、“三结合”(军宣队代表、工宣队代表、革命领导干部代 表)的文化系统革命委员会、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化组、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文化局 革命委员会、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文教局、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文化局所取代。这一时期, 地、市、县文化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变化,大体与省的文化行政机构设置、变化相应。
    1979年12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文化局改称黑龙江省文化局,1983年4月改称黑龙江省文 化厅。同时,地、市文化行政机构统称文化局,县由文化科亦改称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