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鹤岗市文化局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鹤岗市的文化艺术工作由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直接管理。1951
年,成立了鹤岗市人民政府文教股,股长赵宝珊,另有一名工作人员。1952年成立文教科,
副科长赵宝珊设专人分管文化艺术工作。1956年7月成立了文化科。副科长卢洪钧。1958年5
月,文教科改为文教局。副局长赵宝珊。1958年9月,鹤岗市实行政企合一,将文教局、卫生
局、矿务局教育处、卫生处合为鹤岗市文教卫生部,并保留原机构的职能和权利。1960年3月,
随着鹤岗市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共鹤岗市委、市政府为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成立
了鹤岗市人民委员会文化局,副局长李金山。
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期间,撤消了文化局。1968年6月,成立了鹤岗市革命委员会
文教局。1972年7月改为鹤岗市革命委员会文化局,杨凤彦任局长。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艺
术科、文化科、政工科、创评科。1972年12月肖喜文任局长。1978年7月改为鹤岗市文化局,
许斡臣任局长,增设保卫科、电影科。1983年3月邱子木任局长。1985年张佐理任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