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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

   1964年大兴安岭特区成立,设有文教卫生局。1973年文教分开,成立大兴安岭地区文化 局,江大伦任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局内设:文化科、艺术科、秘书科、政治处。1975年 张青任局长。1978年政治处改为政工科。1979年张维翰任副局长。1980年局内增设知识青年 上山下乡办公室。1983年5月文化科、艺术科合并,政工科、秘书科合并。1984年11月,张民 清任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