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供需矛盾突出,国家分配不足部分,60—70年代黑龙江省主要靠煤炭、木材的优势
与辽宁省调剂协作解决。但协作毕竟难以解决根本问题。随着黑龙江省经济建设的全面推进
,省内水泥不足的问题只有通过发展地方水泥工业才能得到解决。
1960—1961年省物资部门拿出钢材9000吨安排各地建设水泥厂的需要,在各部门及有关
市、县的大力支持下,至1961年底已有牡丹江红旗水泥厂(后改名为牡丹江建设水泥厂)、
尚志、双城、五常的拉林、佳木斯等8家水泥厂相继建立。其中以牡丹江红旗水泥厂从意大利
引进的回转窑最为先进。但由于国家调整经济的影响,大部分水泥厂在1962年全部关停,直
到1964年加强小三线建设时才正式投产。
1972年国家物资管理体制有较大的变革,对水泥、煤炭等物资试行了“在国家统一计划
下,实行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缴”的分配体制,国家和省的各部门、各
企业、事业单位所需水泥全由省(地方)统筹安排。1972年哈尔滨、牡丹江两大水泥厂生产
水泥64.2万吨。实行“地区平衡”办法,国家只给黑龙江省留下39万吨,其余全部上缴国家
平衡分配,而1970年全省(包括中直及下放企业)共需水泥70余万吨。为缓解黑龙江省水泥
供不应求的矛盾,开始走振兴发展地方水泥工业之路。
1972年,省政府投资1300万元,大庆补偿投资600万元,扶植哈尔滨水泥厂扩建。省物资
局专项安排供应钢材6700吨,木材2.6万立方米等,使该厂三号窑扩建工程于1973年建成投
产,增加年生产能力35万吨。按省政府、大庆与哈尔滨水泥厂当年签订的协议规定,自1977
—1987年,每年给省里留成水泥7万吨,给大庆留用3万吨。在支持哈尔滨水泥厂三号窑扩建
的同时,省物资局(省建筑材料公司)对全省各地、市、县的计划改建、新建的水泥厂也全
力给予扶持。1974年省建筑材料公司到市、县深入实际,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省
生产主管部门提出了发展、改造黑龙江省地方水泥工业的意见,建议改变黑龙江省西部地区
水泥少、布局不合理状况,并在资金、物资、经营管理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974年省物资局提出向国家出让水泥生产能力集资的建议,得到国家和省领导采纳,推
荐林口、玉泉、齐齐哈尔、哈尔滨建材、小岭、巴彦等水泥厂向国家出卖生产能力,共集资
1970万元,年增加生产能力57万吨。
1979年,国家支持黑龙江省地方水泥企业1000万元投资,从黑龙江省1979年和1980年两
年各上调水泥20万吨。上调水泥的工厂和数量是:牡丹江建设水泥厂2万吨、哈尔滨建材厂2
万吨、双鸭山市水泥厂1万吨、尚志县水泥厂2.5万吨、齐齐哈尔市水泥制品厂2万吨、鹤岗
市水泥厂2万吨、佳木斯市第一水泥厂1.5万吨、桦南县水泥厂1万吨、林口县水泥厂0.7万
吨、龙江县水泥厂1万吨、五常县拉林水泥厂1.5万吨、海林县水泥厂0.8万吨、宁安县胜利
水泥厂0.5万吨、鸡西市水泥厂0.5万吨、庆安县水泥厂0.5万吨、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泥厂
0.5万吨。
省物资部门积极帮助地方水泥建设(扩建、改造)解决所需物资。在物资平衡分配时,
将地方水泥建设所需物资做为专项安排,基本保证了供应。据不完全统计,省物资部门在19
75—1983年8年中,为扶植地方水泥,先后安排供应钢材16800吨,木材24800立方米,水泥3
.2万吨,汽车300余辆,支持30个县的地方水泥厂的扩建和改造,到1985年共形成生产能力
290万吨。有些小立窑改造投产后,生产的熟料游离氧化钙偏高,水泥质量不稳定。为了解决
这个问题,省建筑材料公司组织牡丹江、哈尔滨、建设等3个大水泥厂进行试验,结果证明“
沸石”活性很高,能降低水泥熟料中的游离氧化钙,提高水泥质量。在省计划委员会、省物
资局的大力支持下,投资100万元,安排解决汽车20辆,挖掘机2台,推土机2台,每年生产出
沸石凝灰石12万吨,基本满足了黑龙江省各水泥厂生产需要,结束了黑龙江省地方水泥厂水
泥产品安定性不好的历史。
全省地方水泥产量增加很快,但是水泥包装袋紧缺,供不应求。1980年推广散装水泥取
得很大成绩,但只宜在大中城市推广,全省广大城乡仍需供应袋装水泥。1980年海伦县从日
本引进塑料编织生产设备后,省建筑材料公司在5家水泥厂组织试验,结果由于编织袋两头缝
合针眼小,透气不好,加之编织袋成本高,水泥厂用不起,试验没有成功。省建筑材料公司
继续努力组织几个塑料编织厂,改进生产工艺。1984年8月在桦南、双城水泥厂试验成功,并
于1984年9月在双城县召开了黑龙江省第一次地方水泥厂包装改革现场会,要求在全省地方水
泥厂普遍推广。省建筑材料公司确定肇州塑料编织厂、佳木斯塑料八厂、海伦塑料厂为全省
定点供应塑料编织袋厂家,解决了水泥包装问题,减少了损失浪费。经过1985年上半年试装
,运输破损率由25—30%下降到1—2%,水泥损耗也由5—8%下降到2%。
省建筑材料公司于1982年搜集牡丹江建设水泥厂等14家水泥厂的1980年、1981年的水泥
质量数据及用这些厂家的水泥所建工程的图片,组织编印了约11万字的《黑龙江地方水泥质
量介绍》,印发全省各用户,帮助提高地方水泥厂的知名度,打开水泥销路,扩大了这些企
业的影响。
1983年初,在国家土木工程学会召开的全国推广混凝土掺外加剂经验交流会的推动下,
黑龙江省物资局于1983年3月召开了混凝土掺外加剂座谈会,解决用户对地方水泥不如统配水
泥的疑虑问题,组织推广使用外加剂,改善地方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性能,扩大地方水泥使用
范围。会后在省低温建筑研究所的大力支持下,组织肇东水泥制品厂利用地方水泥掺MS—F早
强减水剂试验,生产空心楼板、大小涵洞管、农村井管,效果很好。该厂从1983—1985年近
3年生产预应力空心楼板1万多平方米,质量达标,在肇东、兰西、肇州建设近1万平方米楼房
,无一发生质量事故。黑龙江省地方水泥厂生产的325(#)矿渣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原
来根本不能配制混凝土,掺入MS—F后,其强度及各项性能与统配大小水泥厂生产的水泥相接
近,有的还超过了大水泥的性能,从而扩大地方水泥的使用范围。随着全省地方水泥的发展
,国家和省上调分配供应的数量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