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是国家战备物资,供需矛盾很大。使用橡胶最多的产品轮胎,供应也一直比较紧张
。物资部门对轮胎实行凭证供应或以旧换新给予供应。轮胎翻新可以延长轮胎使用年限,节
约橡胶。因此,轮胎翻新工作发展很快。全省轮胎翻新(以下简称翻胎)企业1960年由8家生
产橡胶杂件的小企业发展起来的,开始只开展轮胎修补业务。1966年底发展到17家企业,19
74年最多时有80家轮胎翻新企业。
1978年3月以前,翻胎工业管理机构统归省化工局管理。为了加强黑龙江省的轮胎管理,
搞好旧胎翻新,节约橡胶,扩大胎源,省计委根据国家计委1978年3月10日《关于轮胎翻新归
口管理和做好规划工作的通知》,决定省内的翻胎工作统归省物资局管理,省化工局配合并
负责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的检查指导工作。省物资局责成省化工轻工材料公司负责翻胎管理
工作。
1984年3月14日成立了黑龙江省翻胎技术协作组,1985年3月22日在协作组的基础上,成
立了黑龙江省翻胎工业协会,会员44个单位。协会对各翻胎企业进行联络、指导、咨询、服
务,并向有关方面反映企业的要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1984年10月24日到1985年底,编
辑出版5期《翻胎技术通讯》,推进技术交流。1985年省化工轻工材料公司设立了轮胎翻新管
理科,统一管理全省翻胎企业生产,编制生产计划,组织原材料供应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组织全省翻胎质量检查和翻胎里程试验,开展厂际竞赛,总结并推广翻胎管理经验,进行技
术培训。
从1978年至1985年间,国家和省共向翻胎厂投资220万元,扶植生产。其中省投资30万元
,拨给汽车12辆,水泥300吨,木材250立方米,钢材150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翻胎产
品质量。
1985年省公司组织评出大庆市大同橡胶厂、依兰、虎林、勃利、龙凤、爱辉、哈尔滨市
交通局等7家翻胎企业为先进单位,大同和哈尔滨市翻胎厂生产的高压翻新轮胎被评为省优质
产品。
1985年底,全省轮胎翻新企业有46家,职工6393人,其中技术人员235人,拥有固定资产
原值1848万元,主要设备724台,生产能力达到33.8万条,实际产量是9.1万条,占全国轮
胎翻新量的4.3%,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居第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