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材产品联营
一、物资部门之间的联合
(一)小额联供
1981年,对应由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供应的在哈尔滨市的省直单位、松花江地区直属
单位和所属各县需要的建筑材料小额部分,划归哈尔滨市建筑材料公司组织供应。黑龙江省
建筑材料公司向哈尔滨市建筑材料公司全年提供国拨水泥2万吨,地方水泥2万吨,白水泥12
0吨,国拨玻璃1万标准箱,地产玻璃1万标准箱,石棉水泥瓦3万张,油毡纸4万卷、瓷砖200
0平方米,卫生陶瓷1000套,作为联合供应资源。哈尔滨市建筑材料公司提供经营资金、经营
场地和仓库设备,并组织人员搞好经营业务。省、市建筑材料公司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各
得管理费收入的一半,进货费、银行利息收入归哈尔滨市建筑材料公司。到1985年,黑龙江
省建筑材料公司还同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和绥化地区及北安市开展了小额联供,所
得盈利,按上少下多的原则分配,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得管理费的1/3。这种联营方式,
责、权、利挂钩,既调动各级物资部门积极性,共同搞好供应,又有利于需用部门能就地就
近及时地拿到所需物资。
(二)玻璃的联合购销
1981年开始,对全省用纯碱生产玻璃的6个玻璃厂的上调资源,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与
齐齐哈尔市、鹤岗市、嫩江地区、依安县建筑材料公司(化工建材公司)实行联合收购和销
售。这种作法有利于按合同供货,对玻璃生产和使用的淡季旺季进行有效调节,减少了用户
催货工作和供需之间的扯皮现象。
(三)水泥的联供联销
198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与牡丹江市建筑材料公司、牡丹江建设水泥厂共
同成立了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供应站,对建设水泥厂每年上调和分成的水泥,由供应站统一
负责供应和销售,保证了物资分配供应计划的完成。建设水泥厂过去执行合同只能兑现80%左
右,成立水泥供应站后,供应站负责编制运输计划,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发运工作,1985年该
厂供货合同兑现率为100.2%,是历史上最好的一年。
(四)进口水泥联营
1985年,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与国家建筑材料局东北产品管理处对进口水泥进行了联
营。由东北产品管理处每年提供25万吨左右的水泥资源,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提供仓库、
资金进行联营,利润分成。
二、物工联合销售
1981年,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和哈尔滨市电杆厂、集贤水泥制品厂、革志矿山机械厂
、新肇高压开关厂等4个企业开展水泥电柱、暖气片、墙地瓷砖等产品的经销业务。同年,黑
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为双鸭山等4个小暖气片厂代销暖气片,为庆安沸石矿代销沸石。
三、地方水泥联销
1984年12月,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供销公司共同组织
全省地、市、县建筑材料(化工建筑材料)公司和31家地方水泥厂建立了黑龙江省地方水泥
联销公司,任务是组织生产企业完成国家、省上调水泥的供货、订货、调运任务;组织产需
双方签订长期定点供应和就地就近经销协议;组织运输分流等购销和运输业务;帮助企业加
强经营管理,加速技术改造,指导采用新技术;开展地方水泥加工;协助解决生产维修需用
的原材料等。联销把参加联合的各方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整
体。
地方水泥联销公司成立前,小水泥滞销。为了解决品种、标号不对路问题,联销公司积
极组织有条件的工厂改矿渣水泥为普通硅酸盐水泥,很快扭转了水泥滞销局面。1985年全省
订货总量达114.4万吨,比1984年增长38.8%。同时,联营企业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参加
联销的水泥厂,1985年实现利润1280.7万元,比1984年增长48.5%。由于联营的扩大,黑龙
江省建筑材料公司1985年联营利润实现64.4万元,占全公司利润总额的39%。
地方水泥联销,促进了地方水泥合理流通。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积极采取科学合理的
运输路线,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就地就近组织供应,加快了物资流通,减少了商品损失。
1985年组织18家水泥厂就地就近供应当地物资部门水泥38.8万吨,同时还大力组织铁路、公
路、水路运输分流工作。对哈尔滨市周围百公里以内的7家水泥厂的水泥,由哈尔滨市运输三
队包运送货。1985年联运达21.2万吨,减轻了铁路运输压力。
地方水泥联销公司还协助地方小水泥厂改进包装,推广使用了塑料袋包装,破损率由25
%—30%下降到1%-2%。节约的纸袋,每年可节省造纸用木材4.95万立方米。由于减少破损,
生产企业减少损失120多万元。
四、农房物资配套供应的联营
为了满足农民建房的物资需要,1985年初,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在肇东、海伦等9个市
、县开展农房物资配套供应的联营业务。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拿出水泥2000吨,平板玻璃
1.8万标箱,油毡纸2万卷,作为垫底材料,分配给联营市、县开展农房物资配套供应。198
5年通过联合配套供应可供农民建房18.9万平方米,为国家回笼货币1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