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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价格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东北大区内实行计划分配的物资,价格实行批发价,其他生 产资料仍由商业部门按市场价格销售。在物资供应上,分为计划供应和市场供应两个供应体 系,物资价格相应采取调拨价(统一工业品出厂价)和商业牌价两种价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