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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省物资厅(局)机关

第二章 黑龙江省物资厅(局)

  一、“文化大革命”前的机构
    1954年12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黑办字(54)第975号文件批复,正式成立黑龙江 省财政经济委员会物资供应局,隶属省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由财委副秘书长邱耳兼任省物 资供应局局长。物资供应局内设秘书、供应、储运、财务4个科室。
    1957年7月,经省委批准,袁安泰、范革人任省物资供应局副局长,邱耳不再兼任物资供 应局长。
    1958年3月,经省人民委员会决定,黑龙江省物资供应局与储备物资管理局合并后成立黑 龙江省物资局。5月,经省委批准,省物资局成立党组,由孙涛任省物资局局长兼任党组书记 ,袁安泰任副局长兼党组副书记,郑立章、范革人任副局长。合并后的黑龙江省物资局,内 设人事科、秘书科、金属科、化建科、机电科、财务科、地方材料科、储运科和储备局合并 过来的3个储备处。1958年6月,袁安泰调到松花江地区任计委副主任,同年10月上旬孙涛调 往双鸭山任市长,10月下旬,省计委副主任时克兼任物资局局长,11月下旬时克到省计委办 公,暂由郑立章主持物资局的日常工作。12月原省第二工业厅副厅长王星甫调省物资局负责 全面工作。1959年6月王星甫任省物资局局长兼党组书记。1959年7月省物资局部分科室由科 建制改为处建制,有秘书室、协作处、冶金处、储备处、轻化工处,1960年又相继成立了综 合处、计划处、建材处、机电处和财务处。
    1960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黑龙江省物资局改称黑龙江省物资厅,业务划归黑龙江省经 济委员会领导。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叶方兼物资厅厅长、党组书记。王星甫、郑立章任副厅 长兼党组副书记,范革人任副厅长。省物资厅计划处划归省计委,为省计委的直属处。12月 ,王凤歧任黑龙江省物资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这时省物资厅内设秘书室、人保处、财务 处、储备处、金属材料处、机电设备处、化工轻工处、建筑材料处、燃料处、协作处、综合 处。
    1961年7月,王星甫任黑龙江省物资厅厅长兼任党组书记。9月,物资储备与物资供应业 务分开,机构分设,恢复成立了黑龙江省物资储备局。黑龙江省物资厅名称不变,业务划归 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领导。王星甫仍继续任省物资厅厅长兼党组书记,王凤歧任副厅长兼党 组副书记。1962年4月王凤歧任厅党组书记、代厅长。同年6月,杨魁一、袁树华任省物资厅 副厅长。1965年2月,省计委物资处设在省物资厅,业务受省计委、物资厅双重领导。9月省 物资厅计划处又归回省计委。1966年3月赵问学任省物资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机构
    1967年初,黑龙江省物资厅被造反派组织夺权,领导干部靠边停止工作。1968年9月成立 黑龙江省物资管理公司,隶属省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领导。姜臣(未到职)、张维清、李 显斌、刘杰、郭万福(解放军、未到职)、陈普照(解放军)、徐连有(未到职)任黑龙江 省物资管理公司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省物资管理公司革命委员会内设机电设备组、金属材料 组、木材组、建材组、财务组、计划组、办事组和政工组。
    1969年11月,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机构编制试行方案》规定,黑龙江省物资管理 公司改称黑龙江省物资局,隶属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领导,这时,党组织生活已 经恢复,并成立了黑龙江省物资局党委。张文林任黑龙江省物资局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兼党委 书记,孔玉任副组长兼党委副书记,李显斌、王玉德(解放军,1970年2月调出)、刘杰任副 组长。1971年5月,宋觉佩(解放军)任革命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兼党委第一副书记。局内设 办事组、政工组、财务组、机电设备组、金属材料组、木材组、化建组、计划组。
    1972年3月,黑龙江省物资局革命领导小组撤销,实行局长、政委制,改称黑龙江省革命 委员会物资局。张文林任局长、张吉祥(解放军)任政治委员、宋觉佩(解放军)任副政治 委员,杨魁一、孔玉任副局长。这期间局内设政工组、秘书组、综合计划组、业务组和财务 组。
    1975年1月,局内各组改为处室建制,有办公室、综合计划处、经营管理处,同时增设政 治部,内设干部处和直属工作处。1975年4月,成立黑龙江省政府清仓利库办公室,设在省物 资局,具体工作由物资局代管。1975年6月,张吉祥任省物资局副局长,8月李春发任副局长 。      
    三、“文化大革命”以后的机构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省物资工作恢复了正常秩序。经省革命委 员会批准,原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撤销政治委员职务,担任政治委员的解放军撤回原 部队。张文林仍任省物资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杨魁一、孔玉、李春发任省物资局副局长。
    1976年11月,局内设政治部(下设干部处、直属工作处)、办公室、综合计划处、三类 物资处、经营管理处、废金属回收办公室。12月,三类物资处改为综合业务处。1978年6月黑 龙江省计划委员会成立物资协作办公室,机构设在省物资局,日常工作由省物资局负责。8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物资管理工作,省委同意增设三类物资管理处,撤销经营管理处,成立 财务处、储运处和金属回收办公室。
    1978年9月,张文林调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孔玉任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局 长兼党组书记,杨魁一、刘野、董茂彬、李慧、李春发任物资局副局长,袁树华、赵问学任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顾问。1978年11月免去李春发副局长职务,回哈尔滨轴承厂工作 。
    1979年4月,经省编委龙编字(79)56号文件批准,省物资局撤销政治部及所属的干部处 、直属工作处,成立人事处、劳动工资处,并增设基本建设物资处。10月,成立了纪律检查 组。
    1980年初,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改称黑龙江省物资局,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直 属机构。孔玉继续任省物资局局长兼党组书记,杨魁一、刘野、董茂彬、李慧、王添基任物 资局副局长。1982年11月,李安民任物资局副局长。
    1983年6月,刘野任黑龙江省物资局局长兼党组书记;7月,田秀兰任省物资局副局长, 孔玉、王添基任省物资局顾问,董茂彬任省计委协作办主任(副局级);1984年12月,刘国 玉任省物资局副局长。
    1985年9月,刘国玉任省物资局局长兼党组书记,顾玉堂、田秀兰、王惠群任副局长,刘 野、李慧、王添基任巡视员。
    1985年底局内设人事劳动工资处、计划处、财务物价处、综合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办 公室、物资协作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律检查组、储运处、保卫处、史志办公室,计12个处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