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省物资厅(局)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物资局下属10个专业公司,2个事业单位,具体情况是:
一、黑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
1962年7月30日,国家经济委员会物资管理总局(62)物金字897号文《关于建立金属材
料经营管理机构的试行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省、市、自治区物资局经营管理金属材料的机
构、人员为基础,成立金属材料省、市(区)公司,在业务、资金、编制上受中国金属材料
公司垂直领导,同时也是省、市(区)物资厅(局)的业务经营机构。同年10月,在省物资
厅冶金处和金属材料供应站的基础上组建黑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11月,经省人民委员会批
准成立了中国金属材料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下设计划科、黑色科、财务
科、人事科、储运科、办公室和附属仓库。承担全省地方统配金属材料的组织供应和管理工
作,并参与统配金属材料的计划编制工作。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建筑木材加工厂院内。1967
年3月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27号省物资局俱乐部一楼。1968年9月,撤销省金属材料公
司,在省物资管理公司内设金属组。1970年5月,省物资管理公司第三(金属)仓库改为金属
材料供应站。1971年3月,成立中共黑龙江省物资局金属材料供应站总支委员会,4月,省物
资局金属组与金属材料供应站合并为金属领导小组,金属材料供应站仍改为金属仓库。
1972年9月,恢复黑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下设秘书组、政工组、财务组、计划组、供应
组、回收组及金属仓库、大青川仓库。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奋斗路312号。1973年公司
内部机构改革,下设各组均改为科。1979年7月27日,省金属材料公司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马
家街69号。12月22日,中国金属材料公司(79)物金管字152号文批准建立中国金属材料公司
黑龙江分公司,与黑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83年8月6日,经省物资局
批准,省金属材料公司内部设党委办公室(包括纪检、工会、团委)、办公室、人事劳资科
、计划科、黑色供应科、有色供应科、地方资源科、进口科、财务科、保卫科、仓库、劳动
服务公司(集体)、小额站。
二、黑龙江省机电设备公司
1962年10月,组建黑龙江省机电设备公司。同时成立中国机电设备公司黑龙江公司,受
中国机电设备公司和省物资厅双重领导,对内一套机构,对外两块牌子。1962年12月28日,
成立省物资管理公司第二仓库即机电仓库。1970年3月21日,成立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
机电设备供应站,实行站库合一。1972年9月,恢复成立黑龙江省机电设备公司,办公地址在
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67号。1984年,公司内部设党委办、人事劳资科、办公室、老干部
服务科、综合科、保卫科、财务科、汽车科、重型通用科、机械科、电工科、工具科、轴承
科、进口科、销售科、仓库。1985年3月2日,成立省汽车贸易公司,由省机电公司领导,独
立经营,单独核算。
三、黑龙江省木材公司
1954年1月,原黑龙江省和松花江省按照林业部成立省、市、自治区木材公司的通知,分
别成立了黑龙江省木材公司和松江省木材公司,隶属于省商业厅,业务受林业部木材调配总
局及省商业厅双重领导。两省合并后,1954年8月25日,黑龙江省木材公司正式对外办理业务
,仍归省商业厅管理。1958年7月22日,黑龙江省商业厅所属煤建、木材公司合并,成立黑龙
江省商业厅煤建处。1962年3月5日,撤销黑龙江省商业厅煤建处,成立黑龙江省煤业建筑器
材公司。1962年10月,黑龙江省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更名为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黑龙江省公
司。1963年12月10日,按照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黑龙江省木材公司。办公地址在
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二道街10号。内设办公室、计统科、煤炭科、储运科、业务科、劳动工
资科、人事保卫科、财务科和节约加工科。直属生产企业有齐齐哈尔木材综合加工厂、大青
川木制品加工厂。省木材公司除承担全省生产建设用木材的计划供应外,还承担全省生产用
煤的计划供应工作。
1968年9月26日,成立黑龙江省物资管理公司木材组。1971年1月13日,成立黑龙江省物
资局木材供应站。1972年9月10日,恢复黑龙江省木材公司。
1985年省木材公司内设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计划供应科、经营销售科、行政科、财务
物价科、运输进货科、党委办公室。
四、黑龙江省化工轻工材料公司
1962年10月,根据国家物资管理部和中国化工材料公司的要求,经省政府批准,在黑龙
江省物资厅化工轻工材料供应站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中国化工材料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办公
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30号,下设总务科、人保科、财务科、业务科、保管科(仓库
由保管科代管)。1963年1月7日,中国化工材料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改称中国化工轻工材料公
司黑龙江省公司。下设总务科、人保科、财务科、化工科、轻工科、计划科、运输科、保管
科。1964年5月,仓库、运输科、保管科划归省物资厅储运公司管理。同年10月,因部分轻工
产品交省轻化工业厅管理,调整了内部机构设置,撤销了轻工科、计划科、总务科,成立橡
胶科、三类物资科和秘书科。这期间中国化工轻工公司黑龙江省公司虽然是按照“三垂直”
要求建立的,但人、财、物一直没有上收。
1968年9月,中国化工轻工材料公司黑龙江省公司被撤销,业务工作交黑龙江省革命委员
会物资管理公司化工组管理。1970年化工组与建材组合并为化工建材组。同年4月,成立黑龙
江省化工建材供应站,与省物资局第一仓库(建材仓库)合为一体,即站库合一,在仓库办
公,地址在哈尔滨市动力区军民街12号。1971年4月,化建组与供应站合并,改称黑龙江省化
工建材物资供应站,站库分开,供应站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27号。1972年9月,黑龙江
省化工建材物资供应站改称黑龙江省化工建材公司,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奋斗路312号
。公司下设秘书组、政工组、保卫组、财务组、化工组、建材组、业务组、综合计划组、仓
库。
1976年12月,省编委批准省化工建材公司分设为黑龙江省化工轻工材料公司和黑龙江省
建筑材料公司。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橡胶轻纺科、化工火工科、保
卫科、仓库。同年7月迁至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67号办公。1981年7月迁至哈尔滨市南岗
区民益街27号办公。内部机构有党总支办公室、人事劳资科、保卫科、办公室、综合计划科
、化工科、橡胶科、轮胎科、市场调节科、财务科、科教科(与人事科合署办公)、仓库。
1983年3月,省化工轻工材料公司增设地管物资科,撤销科教科。1984年增设老干部科、
计算机室和工副业联合厂。1985年3月1日,调整了内部机构设置。设党总支办公室、经理办
公室、人事劳资科、保卫科、行政科、财务科、化工科、橡胶科、地方产品管理科、市场调
节科、电子计算机室、仓库和综合服务公司。
五、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
1962年10月,在黑龙江省物资厅建筑材料供应站的基础上组建中国建筑材料公司黑龙江
省公司,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30号。1963年8月,迁至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
街174号。公司下设秘书科、人事保卫科、业务科、财务科、储运科。1968年9月中国建筑材
料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撤销,业务工作由黑龙江省物资管理公司建材组承担。
1976年12月,撤销省化工建材公司,成立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公司内设办公室、综
合统配科、部管物资科、三类物资科。公司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67号。1978
年8月,公司增设财务科。1980年3月,三类物资科改为地管物资科。1983年11月,办公地址
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72号。1984年11月,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下设党委办公室、经理办
公室、人事劳资科、财务科、行政科、统配水泥科、地方水泥科、部管物资科、地方玻璃科
、三类物资科和青年商店。1984年12月,成立黑龙江省地方水泥联合经销公司,与地方水泥
科合署办公。1985年6月,成立市场科。1985年11月,中国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批复同意成
立中国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龙建分公司。
六、黑龙江省燃料公司
黑龙江省燃料供应机构,1978年以前隶属于省商业部门,1978年5月以后归省物资部门管
理。
1947年7月,成立了东北地区燃料公司,各省商业厅分别成立了煤建公司。1954年黑龙江
省和松江省合并,同年8月25日,原黑龙江省煤建公司与松江省煤建公司合并,建立中国煤业
建筑器材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地址在哈尔滨市道里区马街21号。
1958年7月22日,撤销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成立黑龙江省商业厅煤建处
。地址在哈尔滨市道里区高谊街42号。省商业厅煤建处成立后,市、县公司下放地方商业局
(科)领导。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安达县、黑河专区设置了6个
地区煤木二级站。煤建处对各地区二级站是领导关系。1959年10月28日,成立了黑龙江省哈
尔滨煤业建筑器材采购供应站(为二级站),与省商业厅煤建处合署办公,挂两块牌子,统
一核算。煤建处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计统科、财务科、木材科、储运科、煤炭科、石油科
、建筑器材科、物价科、生产企业科、组织技术科。
1962年3月5日,撤销省商业厅煤建处,恢复黑龙江省煤业建筑器材公司。1963年12月,
木材业务从煤建公司划出,移交黑龙江省木材公司。
1967年1月13日,省煤建公司群众组织红色造反团夺了公司党、政、财权。同年12月13日
,成立黑龙江省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接管委员会。1968年2月,省煤建公司由省革命委员会生产
委员会财贸金融组领导。1968年11月,在原省煤建公司、五金公司、生产资料公司的基础上
,成立黑龙江省生产资料公司,1969年10月,改为黑龙江省生产资料局。1970年3月,撤销黑
龙江省生产资料局,同年4月,成立省商业局燃料站。
1972年4月26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市场人民生活用煤划归商业部门分配和供应
,工业生产用煤由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供应。同年6月20日,市场人民生活用煤正式交黑龙江
省商业厅燃料站经营,受国家商业部燃料局和黑龙江省商业厅双重领导。9月2日,改称黑龙
江省燃料公司。省燃料公司成立后,恢复了与市、县公司的领导关系。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
理局运输销售处负责煤炭销售分配和调运及工业用煤的具体分配订货。1978年2月,黑龙江省
煤炭工业管理局运销处改为黑龙江省燃料公司,鉴于商业和工业两个燃料公司并立,1978年
3月28日,黑龙江省商业厅所属黑龙江省燃料公司改称黑龙江省煤炭石油公司,继续经营市场
用煤。
1978年5月23日,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对全省工业生产和市场用燃料实行统一管理
”的决定,黑龙江省煤炭管理局燃料公司与黑龙江省煤炭石油公司合并,成立黑龙江省燃料
公司,隶属于黑龙江省物资局,6月7日启用公章正式对外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南铁
道街1号。省燃料公司内设政工科、财务科、计划统计科、商业煤炭科、工业煤炭科、调运科
、油气燃料科、节约科、办公室、汽车队。1983年10月,省燃料公司办公地址迁至哈尔滨市
南岗区奋斗路322号。1984年8月,成立黑龙江省燃料经销公司,隶属于省燃料公司。
七、黑龙江省生产资料服务公司
1962年11月,黑龙江省物资厅成立省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和三类物资处合署办公,一套
机构,两个牌子。黑龙江省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办理代购、代销、代加工、代托
运以及组织经常性的调剂业务。1966—1971年,黑龙江省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撤销。1972年,
恢复黑龙江省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975年5月,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黑龙江省物资协作办公
室,与黑龙江省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合署办公。1978年撤销黑龙江省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成立
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物资协作办公室。1979年7月,恢复黑龙江省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与黑龙
江省计划委员会物资协作办公室合署办公。1981年1月,省物资局撤销三类物资处,人员并入
黑龙江省生产资料服务公司。
八、黑龙江省金属回收公司
1973年8月29日,成立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金属回收办公室,设在省金属公司,工作由省
物资局代管。
1978年9月18日,成立黑龙江省金属回收公司。下设综合计划科、黑色科、有色科。黑龙
江省金属回收公司除经营废旧有色金属外,还行使省计委金属回收办公室的职能。办公地址
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27号。
九、黑龙江省基建物资配套承包公司
根据1983年10月28日省编委黑编字(83)190号文件批复,在省物资局基建处的基础上,
于1984年1月1日正式成立黑龙江省基建物资配套承包公司,承担国家和省重点基本建设、技
术改造项目所需物资的配套承包供应工作,办公地址设在省物资局二楼。下设1室2科,即办
公室(包括财务)、国家项目科、地方项目科。
十、黑龙江省进口设备配件联营公司
1983年10月,黑龙江省机电设备公司与黑龙江省对外贸易信托公司协商,一致同意由双
方共同投资50万元,联合经营进口设备配件业务。1984年1月30日,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以黑
编(84)10号文件,批准成立黑龙江省进口设备配件联营公司,隶属于黑龙江省物资局领导
,编制20人。承担全省进口设备配件(含汽车配件)的供应工作并开展购销业务。公司实行
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同年2月16日,经中国机电设备公司同意,成立中国进口设备配
件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与黑龙江省进口设备配件联营公司合署办公,即一套机构,两个牌子
。
1985年7月1日,黑龙江省进口配件联营公司与日本马自达株式会社就建立马自达汽车维
修服务部达成协议。同年8月27日,又与日本汤浅产业株式会社在哈尔滨建立丰田汽车零配件
及维修中心达成协议。8月27日,经省计委、经委批准,黑龙江省物资局以黑物字(85)第1
56号文批复,同意成立黑龙江省进口汽车维修服务中心。1985年12月28日,黑龙江省进口汽
车维修服务中心及马自达汽车维修服务部正式开业。
十一、黑龙江省物资学校
1979年9月,在原松花江地区物资局的原址上成立黑龙江省物资学校,设物资计划、物资
财务会计等专业,黑龙江省物资干部学校同时成立。全校教职员工35人。1981年,学校内部
设办公室、教研室、教务科、行政科、伙食科、人事保卫科。1983年3月,成立黑龙江省物资
局职工学校,4月,成立黑龙江省物资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984年5月,成立黑龙江省物资职
工大学(设物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物资管理等专业)。职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职工
大学均与省物资学校一套机构。
1985年全校有教职员工162人,其中教师69人。内部机构发展为23个科室,有党委办、工
会、团委、校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劳资科、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干训科、图书馆
、马列主义教研室、语文教研室、外语教研室、数学教研室、体育教研室、物资经济教研室
、财务会计教研室、生产资料产品教研室、电化教研室、总务科、伙食科、基建科。
十二、省物资局职工疗养院
1982年8月10日省计委黑计字140号文件批示,同意在哈尔滨市江北太阳岛风景区筹建“
黑龙江省物资局江北职工疗养院”。经过3年多的努力,于1985年下半年基本建成,职工22人
。
省物资局职工疗养院的主要任务是,接待全省物资部门职工休息疗养,同时承担省物资
局的会议、培训和接待工作。
省物资局职工疗养院坐落在太阳岛西侧上坞区域,主楼为双层平顶,下有泄洪支梁。总
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总占地33.65亩。拥有32个疗养房间,120个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