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市物资部门
一、市级物资部门
(一)哈尔滨市物资局
哈尔滨市物资局1960年6月23日成立,有职工60人。1966—1969年10月,在“文化大革命
”期间,哈尔滨市物资机构被“砸烂”,业务工作归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领导,
各专业公司改称供应站。1969年10月,重新组建哈尔滨市物资局。1985年,哈尔滨市物资局
直属专业公司有燃料、木材、机电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回收、生产资料服务、建筑材料、
化工轻工材料公司、中国集装箱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哈尔滨市进口配件公司和哈尔滨市物资
局职工学校,共11个直属单位。职工人数6145人,其中干部1733人。
(二)齐齐哈尔市物资局
齐齐哈尔市物资局1959年1月成立,归市计划委员会领导,负责齐齐哈尔市属企事业单位
的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1959年1月,成立嫩江行署物资局,归嫩江行署计划委员会领导,负
责所辖各县的物资供应管理工作。1960年4月,行署、市物资局合并,嫩江行署物资局合并到
齐齐哈尔市物资局,合并后的齐齐哈尔市物资局归市计划委员会领导。1961年9月,行署、市
物资局分开,分别成立嫩江行署物资局和齐齐哈尔市物资局。1964年地、市物资局第二次合
并,成立嫩江地区物资局。1969年12月,地、市物资局第二次分开,分别成立嫩江地区物资
局和齐齐哈尔市物资局。1985年1月,地、市物资局第三次合并,原嫩江地区物资总公司与原
齐齐哈尔市物资局合并,成立齐齐哈尔市物资局,归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领导,业务归市计
划委员会领导,负责齐齐哈尔市物资部门和所辖各县的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1985年末,齐齐哈尔市物资局内设纪检委、组织科、宣传科、办公室、劳资科、科教科
、财务科、审计科、物价科、计划业务科、基层指导科、工会、团委、总务科、老干部办、
保卫科、集体办,下设金属材料公司、化工轻工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木材公司、燃料
公司、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物资交易中心)、建筑材料公司、金属回收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配套承包公司、设备租赁公司、木材综合加工厂、物资干部学校(职工中专)。
(三)牡丹江市物资局
牡丹江行署物资局1958年11月成立,负责行署所辖各县的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牡丹江
市物资局于1959年5月5日成立,负责牡丹江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物资管理和供应工作。1965
年1月1日,地、市物资局合并,成立牡丹江地区物资局。1973年8月30日,恢复牡丹江市物资
局。1983年10月实行市管县的新体制,牡丹江地区物资局与牡丹江市物资局第二次合并,成
立新的牡丹江市物资局,负责牡丹江市和所辖县的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
1985年,牡丹江市物资局有职工2736人,其中干部931人,内设办公室、劳资科、计划科
、财务科、物价科、储运科、业务科、宣传科、武装部、保卫科、工会、团委、纪律检查组
、老干部办公室、经济犯罪打击办公室。下设木材公司、燃料公司、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
备公司、化工轻工材料公司、建筑材料公司、金属回收公司、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基建物资
配套承包公司、物资贸易中心、物资学校。
(四)佳木斯市物资局
1960年至1964年12月,合江专署物资局与佳木斯市物资局分设。1964年12月至1973年6月
,合江专署物资局与佳木斯市物资局合并,成立合江地区物资局。1973年6月至1984年12月,
合江地区行政公署物资局与佳木斯市物资局分设。1985年,实行市管县体制,合江行署物资
局与佳木斯市物资局合并,成立新的佳木斯市物资局,隶属佳木斯市政府领导,承担佳木斯
市和原合江行署所辖县工农业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的物资计划供应与管理工作。
1985年全局共有全民所有制职工1860人,其中干部639人。内设计划资源科、综合信息科
、物价科、储运科、审计科、保卫科、武装部、办公室、劳资科、教育科、工会、团委、宣
传部、组织部、纪检委、老干部办公室、机关党总支。下设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
化工轻工材料公司、建筑材料公司、金属回收管理公司、燃料公司、木材公司、生产资料服
务公司、物资贸易中心、基本建设物资配套承包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五)鸡西市物资局
鸡西市物资局1960年5月成立。1970年鸡西市物资局与鸡西矿务局供应处合并,称鸡西市
物资供应局。1971年,鸡西市物资局与鸡西矿务局供应处分开,成立鸡西市物资局。1985年
,鸡西市物资局直属单位有金属材料公司、化轻建材公司、机电设备公司、木材公司、金属
回收公司、生产资料服务公司6个专业公司,1个集体企业公司,1个物资中专学校。1985年,
鸡西市物资局及直属单位共有职工1019人,其中干部279人。
(六)鹤岗市物资局
1959年4月12日,成立鹤岗市计划委员会物资局,隶属于市计划委员会领导,负责鹤岗市
(地方)生产建设所需生产资料的计划供应工作。1969年9月,鹤岗市计划委员会物资局改为
鹤岗市物资公司。1970年,鹤岗市物资公司与鹤岗矿务局物资供应处合并,成立鹤岗市物资
供应局。1971年10月,与矿务局物资供应处分开,成立鹤岗市物资局。1985年3月,成立鹤岗
市物资贸易中心。全市物资部门有职工628人。
(七)双鸭山市物资局
双鸭山市物资局建立于1960年6月,隶属于市计划委员会领导,1983年由市政府直接领导
。1985年末职工人数516人,有金属公司、化建公司、木材公司、燃料公司、金属回收公司、
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基建物资配套承包公司。
(八)七台河市物资局
七台河市物资局建立于1973年4月,隶属于市政府,业务归市计划委员会领导。1985年七
台河市物资局内设业务科、财务科、职工教育科、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和工会,下设机电设
备、建筑材料、化工轻工材料、金属材料、木材、生产资料服务、金属回收、配套承包等8个
直属公司,有职工1002人。
二、地区物资部门
(一)松花江地区物资局
1969年1月,成立松花江地区物资供应站,承担全区农机、水利和工业生产需用物资的分
配供应任务。1970年4月,成立松花江地区物资公司,承担全区物资的分配和供应任务。197
2年8月,松花江地区物资公司改称松花江地区物资局,承担全区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的各
项物资供应的管理工作。局内设政工、秘书、计划、协作科。1974年松花江地区物资局成立
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建材、木材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等5个专业直属公司。1980年9月
,经省政府批准,撤销松花江地区物资局,并入省物资局,人员、财产、库存物资和物资供
应业务移交省物资局。1981年10月,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恢复松花江地区物资局机构。19
83年11月,松花江地区物资局改称松花江地区物资管理处,负责全区各县物资工作的指导、
统计、财务汇总及地直机关物资供应,有职工14人,未设专业公司,无仓储场地,没有经营
性业务活动。
(二)绥化地区物资局
绥化地区物资局1958年10月成立,归公署计划委员会领导。1976年称绥化地区革命委员
会物资局;1980年称绥化地区物资局;1981年称绥化行政公署物资局;1984年称绥化地区物
资局。1985年,有职工27人,其中干部23人。内设政工、秘书、综合、燃料、经营管理科,
下设金属材料、机电设备、金属回收、化工建材、木材、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物资贸易中心
、肇东物资公司。
(三)黑河地区行署物资局
1958年10月,成立黑河专员公署物资局。1959年8月,并入黑河地区计划委员会,下设物
资科。1961年恢复黑河专署物资局。1965年3月,爱辉县物资科并入专署黑河物资局,黑河专
署物资局又称黑河地区物资供应公司,一套机构,两个牌子。1966年12月,爱辉县物资机构
从专署物资局中分出,在县计划委员会下设物资科。1968年10月,黑河地区农机公司、黑河
地区汽车配件公司并入黑河专署物资局。在1969年4月,黑河专署物资局改称黑河地区物资公
司革命委员会。1970年物资局、农机公司、汽车配件公司分设,成立黑河地区物资公司领导
小组。1973年7月,改称黑河地区物资局。1979年,改称黑河地区行署物资局。1982年1月,
黑河地区行署物资局所属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木材、燃料、化工轻工、建材6个专业公司,
车队、驻北安物资中转站移交给黑河市。行署物资局设秘书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政工
科,将金属回收公司、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协作办公室合署办公。下设木材、机电设备、化
工建材、金属材料、燃料公司。1985年,有职工41人,其中干部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