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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级物资部门

各县物资机构大部分在1959年和1960年后成立,当时统称为县物资科。“文化大革命” 期间改称为县物资公司。1978年后,恢复为物资科。1980年后,逐步改称为县物资局。所辖 的物资经营机构,由原来的物资综合、木材、燃料3个公司按专业分设,一般由金属机电、化 工建材、木材、燃料、金属回收、生产资料服务(协作)等公司组成,适应了市场调节、搞 活流通的需要。1985年底,全省县级物资专业公司45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