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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黑龙江省地域辽阔,饲草饲料资源丰富,古代就有“天然大牧场”之誉。全 省拥有草原面积1.13亿亩,草质优良,种类繁多。西部松嫩草场盛产羊草,驰 名中外,东部三江草场的小叶章产量高、分布广;北部草场以及各地的草山草 坡、林间草地生长的五花草类尚待开发利用。黑龙江省是全国商品粮基地,种 植大量粮、豆、薯和甜菜,畜禽农家饲料来源充足。地处祖国最北部,气候寒 冷干燥,有利于家畜的饲养。省内广大农牧民素有养畜习惯和经验。渤海时期 有“率宾马”“鄚颉豕”著称于世,近代有“鄂伦春马"、“延边牛”、“民猪”等 名贵畜种。当今黑龙江省已列为全国十大牧区之一,成为全国重要的畜牧业生 产基地。到1985年奶牛数和奶产品列全国之首,牛、羊、猪、禽与解放初期比 较成倍增长,展示出黑龙江省畜牧业发展的美好前景。
    (一)
    黑龙江省畜牧业历史悠久。“哈尔滨人”及其伴随的哺乳动物化石的出土, 证明早在3万年前,古人类就以狩猎作为重要谋生手段。
    宁安县莺歌岭发掘出的具有野生体态特征的陶猪,肇源县白金宝发掘出的 鬲豆上的仿羊纹饰,泰来县平洋镇发掘出的猪、马、牛、羊、狗骨骼,均证明 距今3000年前原始畜牧业已经产生。2500年前东胡人以游牧为主要生活手段; 秽貊人开始圈养牛马;肃慎及其后裔挹娄人“好养豕,食其肉”;勿吉人在嫩江 流域已经养了牛、羊和狗等;夫余人已在松嫩平原饲养各类家畜,曾出名马,并 “以六畜名官”。
    公元2世纪家畜已进入原始交换领域。挹娄人马除骑乘外,还做为物物交 换的财产。698—926年(渤海时期)畜牧业已很发达,鄣颉府的猪已成为名产, 率宾府一带的良马最为著称,成为贸易之大宗,向山东半岛出售的渤海名马岁 岁不绝。与日本也曾进行家畜贸易和马球比赛。此外,室韦诸部、乌洛侯、地 豆于等部族,牧业也较发达,与外地不断进行牲畜交换。
    辽代女真人在阿什河流域种植五谷,“以耕凿为业”,牛广泛用于农耕,促 进了养牛业的发展。养马业也是女真族重要营生手段。辽初朝廷曾规定,东丹 每年贡马千匹,女真万匹。一直到辽朝末年,女真仍贡“良马及犬’’。女真向辽 进贡的马匹数目和辽向女真动辄掠马以万或数十万计,说明了辽代女真养马业 很发达。金代极为重视畜牧业发展。金初仍袭辽制,于各水草丰美之地,设置 群牧以发展畜牧业。金国旧俗,女嫁则“婿牵马百匹,少者十匹,陈其前”。三 年后,妇方又以“牛马数十群,每群九牝一牡以资遣之”。女真贵族生前饲养大 批牛马,死后还有“以所乘鞍马以殉之”的风俗。直到1118年(金天辅二年), 阿里罕上谏太祖:“马者,甲兵之用,今四方未平,而国俗多以良马殉葬,当禁 之。”太祖采纳阿里罕意见,禁止以马殉葬。并加强了国家对畜牧业的管理,在 今三江平原、汤旺河流域、嫩江中游、齐齐哈尔附近及甘南县一带等地方设群 牧所12处。哈尔滨东郊莫力街原为金代皇帝的养马场,故莫力街有马街之称。 1159年(金正隆四年)海陵王下令从全境调马56万余匹,令民户自养,以备军 用。1161年(正隆六年)海陵王后期,为了发动侵掠南宋的战争,金廷大征境 内马匹,引起广大牧民反抗,致使畜牧业几乎濒临破产。1168年(金大定八 年)明令规定:“马者军旅所用,牛者农耕之资”,“杀牛有禁,马亦何殊”。经 过20年的厉行牧政,蕃养滋息,畜牧业又得到了发展。元代曾在呼兰河、通肯 河和拉林河沿岸,立屯以事农业。1291年(元至元二十八年)元廷诏还水达达 等三万人、牛畜和田器,从事农耕。黑龙江、松花江下游的女真人盛行养狗,设 有15个狗站,每站养狗200只。狗爬犁是冬季冰雪上运输的主要工具之一。明 代大兴安岭以东的嫩江流域,山脉纵横,江河交错,土地肥沃,资源丰富,既 有适于畜牧迁徙的广阔牧场,又有便于驰骋狩猎的茂密林区。明政府令各大小 酋长“各领所部,以安畜牧”。兀良哈人利用当地的优越自然条件,使畜牧业有 了很大发展。1423年(明永乐二十一年)在三姓(今依兰县)一带,建州女真 所部从事农耕,家家养牛。由于耕牛的广泛应用,带动了畜牧业的发展。东、南 部“耕稼以食,城廓以居”地区,以耕畜为主的畜牧业有较快发展;西、北部 “渔猎以衣,牛马为家”地区,牧畜有较大发展。当时家畜及其产品主要用于耕 田、食品、交通、交换和战争,还用于馈赠、奖惩、嫁奁、祭祀等和向封建统 治者交纳贡赋。
    (二)
    清代初期,清廷视东北地区为“龙兴之地”。1668年(清康熙七年)清廷下 令,对东北地区实行封禁。限制汉人入境,长达192年之久,影响了农业的发 展,也阻碍了畜牧业的发展。到1860年(清咸丰十年)清廷宣布解除封禁,汉 人大批移入,扩大开荒,添牛买马者一时骤增。1904—1911年(清光绪三十年 至宣统三年)八年间放垦荒地764万垧,耕畜达50万头。在此期间繁殖家畜以 牛为盛,耕马、绵羊多从呼伦贝尔和哲里木等地输入,猪禽多自繁。西部地区 羊草甚茂,马食则肥,有家畜者十户有九,北部以铃当麦(燕麦)谷草秣之,马 亦茁壮。在因泌屯(今齐齐哈尔市西南)举办一年一度的“楚勒罕”(盟会)盛 会。每期20余天进行贡貂和交易家畜活动,显示出了畜牧业兴旺发达。
    从19世纪中叶开始,黑龙江地区(指现黑龙江省版图内地方)不断遭受沙俄入侵,畜牧业连续遭到掠夺。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俄军大举进犯,仅在呼兰一地,一次就强索耕牛 1 000头。1898—1903年(光绪二十四年至二十九年)沙俄修筑中东铁路时,俄 籍员工、商人以及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前后逃亡来的地主、富农和资本 家,先后带来较优良的奶牛4 000多头、猪1 375头、马665匹和蜜蜂等,对黑 龙江地区奶牛等家畜发展和改良有一定影响。
    民国初期,黑龙江地区开始建立畜牧管理机构和畜牧场,兴办学校培养人 才,推动了畜牧业的发展。1913年(民国2年)黑龙江省民政长公署设实业司 统管牧业。1914年(民国3年)兴办五个种畜场。1916年(民国5年)和1923 年(民国12年)黑龙江省甲种农业学校设畜产学课程,农科职业学校设畜产班, 进行畜牧兽医技术教育。1925年(民国14年)哈尔滨特别市政局颁布《防范牛 疫规则》,1927年(民国16年)又颁布《防止家畜传染病规则》,初步开展家畜 疫病防治工作,推动了畜牧业的发展。1930年(民国19年)黑龙江省政府设农 矿厅,掌管牧业。到1931年,马存栏达88.7万匹、黄牛34.0万头、羊17.5万 只、猪126.2万头。
    1931—1945年(东北沦陷时期)日伪当局为推行殖民统治,在省、县两级 政权内均设有畜牧行政机构,统辖畜牧业生产。1940年在哈尔滨建立哈尔滨农业大学,内设兽医科。1940—1943年在安达、海伦、长发屯、林口等地建立畜 产国民高等学校和畜产学校,并在呼兰建立马事技术员养成所。1934—1940年 建立种马场、种畜场和绵羊改良场21处,家畜防疫所6处。
    东北沦陷时期,多数畜禽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据1934—1939年伪满当 局进行的六次畜产资源调查资料记载,在伪龙江省16个县316个屯调查统计 的13 625户中,有13.5%的富户占有大家畜总数的66.8%,平均每户养大家畜 7.41头。1939年10月伪满政府对活畜及畜产品实行全面统制。1943年成立满 洲畜产公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支社,执行畜产品统制任务,不许私人 经营畜产品。据1935—1941年统计,出口皮张3 884吨、猪鬃毛4 322吨、绵 山羊毛16 223吨、其他兽毛10 283吨、肠衣5 913吨。1942年随着日本侵略战 争的扩大和加剧,对家畜及畜产品的掠夺更加疯狂,实行强制征购。1942—1945 年,四年间征购马39万匹、牛45万头、羊37万只、猪113万头。由于强行 “粮谷出荷”( 即强制征购农民的粮食),实行野蛮搜刮,农民的口粮、饲料严重不足。加之畜禽疫病猖獗,炭疽、牛瘟、猪瘟不断发生蔓延,家畜存栏逐年下降。到1945年6月末,全境马存栏114.0万匹,牛29.1万头、羊16.2万只、猪94.9万头,分别比1941年 减少25%、17.9%、18%和32.3%,黑龙江地区的畜牧业已处于衰败的境地。
    (三)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特别是1948年土地改革之后,农民当家做主,生产 积极性大增,畜牧业发展出现了新的转机。解放后到1985年,40年来黑龙江地 区畜牧业在曲折发展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大致可分四个时期。 恢复时期。1945—1953年是黑龙江地区畜牧业恢复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 黑龙江地区畜牧业从殖民地经济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经过土地改革,农民添牛 买马、养猪养禽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省人民政府及时加强了对畜牧生产的领导, 建立畜牧行政管理机构,发布《保护和发展耕畜布告》、《严禁屠宰耕畜的通 令》,发放大家畜执照,组织中西兽医进行畜病防治,举办赛马大会,推广和传 播养畜经验,从苏联等国引进优良家畜品种,推行马匹改良和人工授精先进技 术,使黑龙江地区畜牧业得以恢复和发展起来。到1953年马为143.4万匹,比 1945年增长25.8%;牛93.6万头,比1943年增长2.2倍;奶牛1.6万头,比 1945年增长1.3倍,羊18.8万只,比1943年增长16.1%,猪262万头,比. 1943年增长1.8倍;禽1 024万只,比1943年增长3.2倍,分别恢复和超过战 前水平。流行已久的牛瘟和牛肺疫到1952年也基本消灭,解决了牛发展上的一 大难题。
    集体养畜骤增,畜禽曲折发展时期。1954—1965年是集体养畜骤增,畜禽 曲折发展时期。1954年初级社时马、牛等大家畜,实行分等评级,入股分红,集 体饲养。由于饲养管理跟不上,各地都曾发生一些瘦弱死亡现象。1956年高级 合作化,耕畜所有权改变了。全省148.4万头役畜归了集体所有,占役畜总数 的99.6%。实行作价折股,作为入社股份基金,多退少补。高级合作化一般是 一村一社,以自然屯划分生产队,土地、劳力、耕畜重新划分。由于高级社都 比初级社的规模扩大,耕畜过分集中,畜舍设备不足,管理经验缺乏,耕畜瘦 弱死亡现象增多。1958年实现农村人民公社化,耕畜全部转为公社集体所有,由 生产大队管理,生产队使用。队与队之间实行耕畜抽肥补瘦调剂,鼻疽马集中 隔离,病健互换;社队办畜牧场抽调繁殖母畜等“一平二调”(指集体经济内部平均分配,无偿调拨人,钱、物。)、“共产风”,使畜牧业发展遭受了严重挫折。1958年大跃进中提出“六全十大养”(六全即全配、全准、全生、全活,全壮,全改良。十大养即养马牛猪羊禽,鱼蚕蜂兔兽。),不切实际大办畜牧场和副食品基地,更加严重地破坏了畜牧业的基础。据统计,1960年全省办起畜牧场、畜禽基地场和副食品生产场14 448个,社队集体畜牧场 33 610个。还出现“万猪场”、“万鸡山”、“万鸭湾”等畜禽归大堆的现象。由于 人员思想混乱,饲料不足,畜舍不够,管理跟不上,部分地区的猪禽成批死亡。社员个人饲养部分因怕归公,也大量宰杀吃掉。加之,三年自然灾害,饲料紧张,以及马传染性贫血病的流行,耕畜数量显著减少。1954年每头耕畜负担土地63亩,1957年上升为80亩,1961年高达110亩。同年据省畜牧厅调查资料,在130.5万头耕畜中,从事农耕的只有80万头。其中过度瘦弱的有35万头,丧失使役能力的有5万头。1959—1961年年平均死亡率高达9%,比正常年份高一倍以上。马匹由1955年的158.3万匹,降至1962年的111.7万匹,七年间减少46.6万匹,平均每年减少6.6万匹。黄牛从1953年开始下降,到1957年降至53万头,五年间减少49.4万头,平均每年减少近10万头。
    1960年中共中央指示调整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 队,耕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统一归生产队,纠正“一平二调”,采取经济退赔等 一系列重大措施,各地认真贯彻了中央指示。国营畜牧场、畜禽基地场把合并 过来的集体所有制的生产队,给原生产大队退回,恢复原来生产队体制;国营 和集体畜牧场平调社队或社员的畜禽,基本上退赔了实物;队与队之间调拨的 耕畜,实物退还;公社集中隔离的鼻疽马,找补了差价。对国营畜牧场进行全 面整顿,多数场保留下来继续办好;畜禽基地场一部分办得好的保留下来,其 余并转给农垦系统;机关、企业副食生产场大部分关停,小部分并转为地 (市)、县畜牧场。集体畜牧场经过整顿,万头(只)猪禽场自动解体;公社畜 牧场凡畜禽死亡严重、经营亏本的解散,办得好的保留,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 核算单位,自负盈亏;大、小队畜牧场除经营有利者保留外,多数下马。平调 的耕畜和猪禽退还原主。到1966年,公社畜牧场还有820个,大队畜牧场700 个,生产队畜牧场20 200个。由于采取了这样一些措施,稳定了畜禽生产秩序。 1961年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相继提出了“以猪为首,以耕畜为中心,全 面发展畜牧业”的方针,大家畜增殖收入参加当年分配的政策;贯彻“公养私 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养猪方针和“允许社员家庭养一二头大牲畜、几口猪、 几只羊、几箱蜂”的政策。为改善家畜特别是耕畜的饲养管理,中共黑龙江省 委和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从1960年7月到1961年9月连续发出《黑龙江省大 牲畜经营管理制度》、《耕畜管理办法》、《耕畜实行四包(饲养、使役、繁殖、积 肥)一奖生产责任制》等文件。各地根据上述规定,采取了生产队集体饲养、分 组分犋饲养、社员家庭包养、复壮院集中饲养老弱病畜等多种形式,改善了经 营管理。1961年上调畜产品收购价格;1963年发放贫区投资和无息贷款3 881 万元购买耕畜;实行生猪出售“斤猪斤粮”、“购留各半”、“卖猪奖售饲料粮”、 “超售加价”的政策;1964年开放家畜交易市场;整顿家畜配种站,培训配种技 术人员,加强改进家畜繁育改良和防疫灭病等工作。由于上述措施的实行,扭 转了畜禽下降的局面。马从1963年开始回升,1965年达134.5万匹,为1953 年的93.8%;黄牛从1958年开始回升,1965年达94.4万头,为1953年的 100.9%;奶牛5万头,为1953年的2.1倍;羊108.6万只,为1953年的4.8 倍;猪391.4万头,为1953年的149.4%;禽1 924.8万只,为1953年的188%。 猪、马、羊上升,牛、禽持平时期。1966—1978年,畜禽生产呈现稳步上 升局面。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执行一些极“左"口号和政策,使畜牧 业遭受了严重摧残。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倒行逆施,批判“唯生产力论”、 “三自一包”、社员养母猪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说什么“老母猪肚子是小银行。 把社员家庭养一二头大家畜、几只羊和母猪,种自,留地、小开荒,家畜、畜产 品集市贸易、四包一奖生产责任制、大家畜增殖参加分配等等,统统当成资本 主义尾巴割掉。畜牧行政、事业、企业机构被砸乱了,实行所谓的“开门办 场”、“开门办所”、“开门办学”,广大畜牧行政、技术人员下放到“五七干校” 或农村接受“再教育”,使畜牧生产、科研教育无人负责,陷于停顿状态。1969 年各级畜牧机构陆续恢复,工作逐步有人抓了,生产有人管了。1970年省革命 委员会发出《以养猪为中心全面发展畜牧业》的指示,把发展养猪和粮食生产 放在同等重要地位,形成了六畜以猪为首的格局。省、地(市)、县层层建立养 猪领导小组和养猪办公室。贯彻“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 方针,规定了“集体和社员养猪一头划给半亩饲料地”,社员养羊划给放牧地、 采草地和饲料地,提高活羊、羊毛、羊皮收购价格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调动 起集体和社员养畜的积极性。1972年全省生猪存栏突破600万头大关,1978年 达到835万头,为有史以来最高年份。并有拜泉、虎林、泰来、依安、双城、龙 江、富锦、绥滨、萝北等九县按农村人口计算,先后实现过“一人_猪”。羊的 存栏到1978年达218.7万只,比1965年增加110.1万只,平均每年增加8.5 万只。马的存栏每年以2.8万匹的速度增长。主要是马价有所提高;农业机械 多了,约有40%的农田和运输作业由机械代替,因而马匹使役轻、膘情好,促 进繁殖率的提高。到1978年马存栏达164.5万匹,为1965年的122.3%。黄牛 存栏1978年达105.1万头,为1965年的111.4%;奶牛存栏1978年达6.2万 头,为1965年的124%;禽存栏1978年达1 893.7万只,为1965年的 98.4%。
    全面发展时期。1979—1985年是畜牧业全面发展时期。1978年12月中国 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之后,对畜牧业生产做出了一系列 重大决策。集体养耕畜与土地一起承包到户,猪、羊、禽等饲养不受限制,提 高畜产品收购价格,取消生猪、禽、蛋派养派购制度,开放畜产品集市贸易,改 革畜牧体制,实行政、事、企分开,增加发展畜牧业贷款等重大决策,使畜牧 生产从“左”的政策中解放出来。与此同时,大力发展了饲料加工业、乳品加 工业,建立畜牧业联合企业,加强畜牧业的服务体系建设,改良、建设现代化 草场,使畜牧业出现了生机勃勃的全面发展新局面。这七年畜牧产值逐年上升, 到1985年已达21.43亿元,比1978年提高2倍。奶牛增加3倍;家禽增加2.4 倍;黄牛增加42.6%。在此期间,羊先增后减,马、猪存栏有所下降。马存栏 比1978年减少46.6万匹,主要原因在于农耕动力结构转变,小型拖拉机迅猛 增加,致使役马日趋减少。猪存栏下降29%,是由于从省外大量购进白条猪,造 成群众卖猪难,加之又处于取消生猪派购、实行开放经营,取消收购加价、实 行议购议销政策的转换过程中,购销渠道不畅,以及饲料涨价,农民择利经营 等诸多因素影响所致。在开放搞活方针指引下,畜产品商品量迅速增加,活跃 了城乡市场。1985年收购菜牛6.02万头,比1976年增长22%;菜羊27.8万 只,增长4.4倍;禽蛋6 100万公斤,增长3.5倍;肉禽977万只,增长1.86 倍;鲜奶25万吨,增长5倍;生猪174.4万头,减少11.6%。建成了_大批商 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化畜牧场,使上千年来一家一头猪、几只鸡的小农经济生产 方式正在迅速改变。
    (四) 国营畜牧场的建立、养畜基地的形成和专业大户的出现,改变了畜牧业小生产,家庭副 业的地位,使畜牧业向规模经营大生产独立产业部门转化。1985年全省已建起七个牧业生产 基地。西部牧区、半牧区13个县商品牛生产基地,饲养牛33.31万头,每年出售商品牛4.1 万头,成为港、澳市场的重要货源;滨洲铁路沿线七个市、县奶牛生产基地,饲养奶牛11. 13万头,年产奶量19万吨,带动了全省奶牛生产的大发展;中部农区24个县商品猪生产基地 ,商品化生产和现代化生产正在前进,饲养猪307.47万头,年出栏肥猪208.1万头,瘦肉型 猪正在大量进行杂交繁育,成为城乡消费者最欢迎的产品;中、西部15个县细毛羊生产基地 和东部山区、半山区15个县半细毛羊生产基地,共饲养细毛、半细毛羊146.88万只,年产毛 526.4万公斤,产毛量较未改良前提高1—2倍;12个大、中城市郊区建立禽、蛋、奶生产基 地,饲养家禽1265.97万只,年产蛋5798万公斤,饲养奶牛5.03万头,年产奶10913万公斤 ,以满足城市人民消费需要;滨北铁路沿线为主15个市、县的奶山羊生产基地,1985年饲养 奶山羊13.3万只,年产奶2800万公斤,为乳品加工业提供了重要原料。1983年随着土地、耕 畜、农具下放到农户经营,集体畜牧业逐步转为个体畜牧业。1985年个体所有的大家畜已发 展到227.5万头,占全省存栏总数的85%,农村个体养畜专业户发展到15.7万户,国营农牧 场的家庭牧场达8138个。各类专业畜牧场饲养着优良畜禽品种,饲用混合、配合或全价饲料 和应用健全的繁育、防疫手段,带动着全省畜牧业由传统管理方式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畜牧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个体养畜户、养畜专业户、家庭牧场、国营畜牧场提供了 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了畜牧业生产。到1985年建成五个服务体系:一是以省家畜繁 育指导站为龙头的、以地(市)、县家畜繁育指导站以及乡村配种站、配种专业户为网络的 繁育改良体系。为畜禽配种杂交改良,培育新品种,提高生产性能,做出突出贡献。省站年 生产液氮15万立升,生产冻精100万粒,累计冻精配种127万头,到1985年全省黄牛改奶牛达 30多万头,并有3万头进级为奶牛。二是省、地(市)、县40个种畜场成功地担负着畜禽纯种 繁殖、新品种培育和优良品种推广工作,形成了良种繁育体系。饲养繁殖从国外引进的和省 内培育的优良种畜,主要采取杂交育种、品系繁育、后裔测定、良种登记以及鸡的家系选择 、品系配套等措施,提高畜禽品质,充分满足全省畜牧业发展需要。三是省、地(市)、县 草原管理站、饲料加工厂、县草籽站、饲料良种繁殖场共有567个,加上广大乡村草原管理人 员,形成了完整的草原饲料服务体系。以省、地(市)、县草原管理站为中心实行分级管理 ,推行治沙治碱、浅翻轻耙、松土补播和人工种草等措施,到1985年改良建设草场达611万亩 ,灌溉施肥治理草原79.98万亩,机械化割草占总采草量的17.5%。饲料良种繁殖场和村种 子田共种植面积43140亩,基本满足了群众的种植需要。青贮、青绿和多汁饲料也有较大面积 的推广,大大降低了饲养成本,提高了饲料品质。全省办起饲料加工厂522个,日加工116. 3吨,年生产配(混)合饲料55.1万吨,占全省需要量的12.3%,逐步从单一饲料粉碎向配 (混)合饲料发展。四是畜禽疫病防治体系。省、地(市)、县有兽医卫生防疫站88处,地 (市)、县、乡有兽医院(所)1209处,村有防疫员一万多人。各级站院配有冷库、防疫检 疫器械和现代化的化验仪器,坚持进行疫苗预防注射,搞好市场、产地、屠宰、运输和口岸 检疫,实行养(饲养)、防(预防注射)、检(检疫)、治(治疗)、封(封锁疫区)、隔 (隔离病畜)、毁(毁尸)、消(消毒)的综合性防疫措施。到1985年全省已消灭了牛瘟、 牛肺疫和基本控制了炭疽、马传染性贫血病等20多种畜禽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五是科研教育 体系。以畜牧、兽医、牧业机械化所和农牧院校为阵地,贯彻科研、教育为振兴经济服务的 方针,实行科研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随着畜牧业经营体制改革,产加销一条龙,牧工商一体化,生产、经营、管理新体制正 在由点到面推开,开始冲破了多年以来形成的生产、销售、饲料加工、供应部门分割,多头 管理各自为政的羁绊。1981年国家农牧渔业部与黑龙江省畜牧局合资创建了第一个黑龙江省 牧工商联合总公司;相继又与齐齐哈尔、哈尔滨、安达办联营公司。到1985年各市、县办起 牧工商联营公司45处,办起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经济实体93处,广泛开展了产前、产中、 产后服务,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呼兰县以养鸡专业户为基础的肉鸡生产联合体,形成了种鸡 饲养,良种繁育,疫病防治,饲料供应,产品收购和加工的综合服务体,促进了养鸡业的大 发展。该群众联营公司、联合体,县乡以下为多,作用也很显著。
    总之,从解放后到1985年40年来,黑龙江省畜牧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类畜、禽头数成 倍增长,质量也有巨大变化。奶牛存栏数由解放初期的0.7万头,增加到1985年的25.76万 头,增长35倍,并且培育出了中国自己的优良品种——黑龙江黑白花奶牛;黄牛存栏149.8 9万头,增长4.2倍,经过杂交改良,已有50%的牛正向乳用、肉用方面转化。家禽存栏6425 万只,增长25倍。靠农村家庭妇女养鸡吃蛋的历史已经过去,养鸡专业户、养鸡专业场的发 展,带动了全省养鸡业的大发展。以滨白42杂交配套系为主的各类优良品种鸡占养鸡总数的 50%以上,年产蛋量提高一倍左右,市场货源充足,价格稳定。本地绵羊已为东北细毛羊、半 细毛羊所代替,数量达到198.8万只,增长11.2倍。生猪达到592.9万头,增长5.3倍,瘦 肉型猪在养猪基地已普遍发展起来。以黑白花奶牛、三江白猪为代表的黑龙江省自己培育出 的10个畜、禽新品种(品群、品系),大大地改变了各类畜、禽的面貌,明显地提高了生产 性能,增加了经济效益。野生动物饲养已取得巨大成就,鹿达到5.1万只、兔41.3万只、乌 苏里貉8.0万只,另外还有蓝狐、肉鸽等。1985年牧业产值比解放初期提高16.6倍,占农业 总产值的18.7%。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已成为极为重要的因素,大量的肉、蛋、奶、毛皮支 持食品、毛纺、皮革工业的发展,为国家创造大量外汇。1985年每人平均占有猪肉15.05公 斤,牛羊肉0.9公斤,蛋类10.4公斤,奶类13.3公斤。
    黑龙江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的畜牧自然资源,有数多质优的各种畜禽,有雄厚的科技 力量,有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一个新兴的农村支柱产业——畜牧 业,正向专业化、现代化大步前进,它将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