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饲养管理
黑龙江地区古代养羊主要是游牧方式。居住在黑龙江境内的东胡人及其后裔鲜卑、契丹
等人在走出山林后即开始以游牧为业,四季驱羊牛于草原旷野,人无定居,畜无栏舍,逐水
草而迁徙。
辽金时期,除居住在山林、草原地区的室韦诸部和其他少数民族仍以游牧的方法进行养
羊外,女真等人逐渐定居下来,转以农耕为主。一些养羊多的农户,夏、秋季节赶羊到水草
丰盛的地方,任其自行采食野草和饮水,傍晚赶回收于圈栏内。冬、春季节早晚在栏内用干
草、农作物秸秆补饲,饮水。养羊少的农户则采取散放散养的方法。用干草、秸秆等喂饲,
每日给水2—3次。在管理上,无论养羊多少,都是公母混养,羊只繁殖都是任其自然交配,
发生疫病多是采用民间验方和中草药治疗,此种饲养方法一直沿用到解放前。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人民政府号召农牧民养羊要有栏舍,以利积肥,防止疫病发生
。多数养羊户都建了简易棚舍,白天放牧,夜收栏内。农区养羊少的,夏秋季节与其他家畜
混群放牧,冬季用木杆搭设简易棚舍,用干草、豆吻子等喂饲,每日给水2—3次。有的由于
管理不善,喂饮不及时,羊只瘦弱多病,每年春季死亡较多。
1954年,黑龙江省农业厅制定了《牲畜饲养管理及配种技术指导纲要》,各畜牧兽医部
门根据技术指导纲要的要求,加强了养羊技术指导。一些国营农牧场和养羊多的地区,开办
了饲养员、放牧员、防疫员、配种员等养羊技术培训班,进行了羊的喂饲、放牧、防疫、配
种、剪毛、接产等技术教育。各国营农牧场和农村一些社队养羊场(队),一般都配备了专
职饲养员、放牧员、配种员、防疫员,加强了羊只的饲养管理。大部分牧场和社队饲养场都
建了圈舍。夏秋放牧,冬春在舍内补饲,按时给水,公母羊分群饲养,选种选配。圈舍勤起
垫,注意卫生防疫。据1958年末省农业厅统计,全省共建羊舍1.5万间。安达、肇东、肇源
、杜蒙、龙江、海伦、尚志、勃利、汤原等县基本作到了夏有栏、冬有舍。较普遍地实行了
包饲养、包繁殖、包成活、固定人员、固定责任、固定工具、固定报酬的“三包四固定”和
超产奖励、减产受罚的责任制度。同时加强了羊只疫病防治工作,有效地控制了各种疫病的
发生。黑龙江省农垦厅于1962年制定了《养羊技术规程》。各国营农牧场和有些社队养羊场
(队),按照羊的习性和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春放洼地、夏放岗地、秋放平原、冬放阳坡
,以及“平地一条线,山地一大片”的方法,实行了常年放牧。冬春季每日在舍内补饲两次
,早晚给水。有些国营农牧场和社队,按草场地形和远近划分了四季放牧地、采草地和划区
轮牧,每区放牧6—7天。并于1951年开始推行人工授精配种,提高了母羊受胎率,加快了羊
的改良步伐。
母羊的饲养管理,配种期前保持满膘,妊娠后期母羊每只增喂玉米、豆饼、麦麸子等精
料和适量的矿物质饲料。产羔时一般都在较温暖的产室,由人工助产。产羔后四五天内每日
饮温豆饼水三次,加精料单独喂饲。奶山羊产羔后,补饲精料和青饲料,提高其泌乳量。
羊羔出生七八天后,一般都加喂一些玉米面和软草,或随母羊放牧。奶山羊羔羊,都是
采用人工哺乳,实行定时、定量、定温喂饲,断奶后10天内,每日以软草、精料和适量矿物
质饲料单独喂1—2次。
对后备公、母羊,除正常喂饲外,一般每日单独加料喂饲1—2次,促其体质生长发育,
早日成熟。
在防疫上,对圈舍除勤起垫外,夏秋季节实行定期消毒;对羊只进行定期疫病检查,发
现疫病及时隔离治疗,防止疫病传染蔓延。
1980年,省畜牧研究所根据绵羊各时期的营养需要,采用“消化能、可消化粗蛋白①(
①消化能,是食入饲料的总能量,减去粪的总能量。可消化粗蛋白,是指饲料中含氮物质的
总称。包括真蛋白和非蛋白质含氮物两部分。)”制定了《绵羊饲养标准》(草案),在东
北细毛羊重点育种场内实行,应用效果较好。
农村一些零散养羊户,对羊只饲养管理仍较粗放,夏秋季节把羊赶到沟边、壕沿、地头
,与牛、马、猪等混群放牧。冬春季节在圈内用豆吻子、玉米秸、干草等喂饲,每日给2—3
次。母羊产羔时多放在堂屋地一角。5—10天后将羊赶到室外栏内,每日用干草喂饲。
羊只剪毛,过去都是采用手工剪毛。1960年后试用机械剪毛,产毛量比手工剪毛提高10
%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