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养 貂
貂属食肉目鼬科的小型珍贵毛皮动物。黑龙江省产的貂皮,具有皮质柔软、结实,底绒
丰厚,毛峰平齐,保暖性好,轻便等特点,是“东北三宝”之一。
黑龙江地区家养野貂是从1949年开始的。当时有个别靠近山林、湖泊地区的猎户,将捕
获的野貂,放在笼内驯养,仅有30余只。1956年黑龙江省外贸部门从苏联普希金养兽场、谢
丹卡比留林养兽场先后引进混种紫貂105只、彩貂15只。分别投放在横道河子、密山、泰康野
生动物饲养场饲养繁育。各场根据貂的生活习性,养貂棚架一般设在地势高、通风、向阳的
地方。棚架遮荫、防雨。在距地面70厘米处架设笼舍,进行个体饲养。紫貂每日以动物性饲
料为主,搭配适量矿物质等混合料喂饲三次。彩貂以肉类、鱼类和其它动物下杂,以及乳蛋
饲料为主,适当搭配一些水果、蔬菜、维生素、微量元素、矿物质等,经调制后每天喂饲两
次。笼内设水槽,供其饮水和泳浴。省水产部门1964年在兴凯湖、镜泊湖、连环湖、茂兴湖
、石人沟等渔场进行试养。年末全省共养紫貂8592只,年产紫貂皮6285张、彩貂皮327张。
1965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利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大力发展野生动物饲养业的
指示。要求各野生动物饲养场要扩大饲养量,凡有条件的国营农牧场、渔场、农村社队,应
因地制宜地发展养貂生产。同时商业、外贸部门在貂皮收购价格上采取了优惠政策,全省除
外贸、水产部门外,还有少数国营农牧场和农村社队也开始发展了养貂业。1969年,全省紫
貂存栏数为4.5万只,比1964年增加4.2倍;彩貂存栏数为1688只,比1964年增加2.3倍。
年产紫貂皮1.84万张,彩貂皮900张。
省外贸部门1964—1966年又先后从荷兰、丹麦、挪威、英国、日本、比利时等国引进种
用紫貂1800只,分别投放在横道河子、密山、泰康等野生动物饲养场,进行杂交改良,繁育
提纯,培育出了体大、毛色一致、光泽美观的东北黑褐色标准紫貂。全省1975年紫貂存栏数
为4.9万只,比1969年增加8.9%;彩貂存栏数9370只,比1969年增加4.6倍。年产紫貂皮2
.6万张、彩貂皮4900张。
1980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各国营野生动物饲养场,普遍实行了生产承包责任制
,调动了职工精心饲养管理的积极性。同时农村养貂户也有了发展,养貂少者3—5只,多者
10数只。1980年全省紫貂存栏数为5.26万只,比1975年增长7.3%;彩貂2.4万只,比1975
年增加1.6倍。年产紫貂皮1.78万张、彩貂皮1.8万张。
1982年以后,省外贸等收购部门对养貂生产,在技术、资金、价格等方面给予了照顾和
扶持,加之紫貂皮在国际市场畅销,价格见涨,养貂有利,全省紫貂饲养量迅速增长。1985
年,紫貂存栏数达6.2万只,比1982年增长17.9%。年产紫貂皮4万张。彩貂皮国际市场需求
量减少,价格下跌,省内减少了收购量,彩貂饲养量大幅度下降。1985年,全省彩貂存栏数
为1.3万只,比1982年减少45.8%,年产彩貂皮9000张。
黑龙江省1960—1985年先后为27个省、市、自治区提供种貂4.45万只,支援了兄弟省市
养貂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