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管理
第二章 计划、价格管理
一、计划体制
黑龙江省畜牧业计划管理,随着全省计划体制改革相应的进行调整。1953—1983年均实
行指令性计划。从1984年起,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与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相
结合的管理形式。
国营畜牧业的生产计划,由生产单位、主管厅局逐级提报建议数字,经省计委综合平衡
下达到主管厅局,主管厅局再次综合平衡,以生产财务计划形式下达到各国营种畜场和畜牧
场执行。主管厅局代行国家监督、检查、指导计划的完成。
集体、个体畜牧业的生产计划,实行间接管理,由公社(乡)、县向上级提报建议数字
,经省计委综合平衡下达到县,县在不改变总指标的前提下,可以综合平衡,下达到公社(
乡)。1984年以后,公社(乡)、县、行署(市)逐级上报畜牧业计划建议数字,经省计委
综合平衡,下达到行署(市),经行署(市)综合平衡下达到县。
二、长远计划
在省的国民经济计划中,畜牧业单列项目。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要求到1957
年末家畜存栏达到:马180.9万匹,牛110万头,骡6.8万头,驴6.8万头,绵山羊15.4万
只,生猪430.5万头。在此期间,由于受农业合作化中个体养畜向集体畜牧业过渡的影响,
群众养畜积极性受挫,因此,除羊完成计划外,马只完成79.5%,牛完成53%。黄牛由于收购
价格压低,由1952年102.4万头,到1957年下降至53万头,下降47%。在此期间牧业产值(按
当年价格计算以下同),1957年为1.70亿元,比1952年的1.53亿元提高11.1%,占农业总
产值的8.2%。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规定:马达到180万头,牛71.7万头(其中奶牛6.1万
头),驴3.3万头,骡4.1万头,绵、山羊67.5万只,猪800万头。在此期间又由于农村人
民公社化过程中,平调社员和生产队畜禽,加上三年自然灾害影响,除骡完成136%,驴完成
118%,绵山羊完成201.8%外,其余均未完成计划。马只完成66.1%,牛完成98.5%,奶牛完
成91.8%,生猪完成31%。牧业产值,1962年为2.33亿元,比1957提高37.1%,占农业总产
值的10.4%。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年)计划要求:马达到180万匹,黄牛100万头(其中奶牛12
万头),绵、山羊135万只,猪2000万头,禽8000万只。到1965年,马匹完成74.4%,黄牛完
成94.4%,奶牛完成41.6%,羊完成74.8%,猪、禽只完成19.5%和24%。在此期间牧业产值
,1965年为3.27亿元,比1962年提高40.3%,占农业总产值的13.1%。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要求:大家畜达到290万头,羊300万只,猪600万头。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均未完成计划。大家畜完成97.4%,羊完成90%,生猪完
成72%。牧业产值,1970年为3.67亿元,比1965年提高12.2%,占农业产值的10.5%。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年)时期,除生猪完成105%外,其余均未完成。牧业产值
,1975年为6.67亿元,比1970年提高81.7%,占农业总产值的11.8%。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1980年)时期,除羊和奶牛均超额完成外,其余
均未完成计划。但生猪存栏,1978年达到835万头,为历史最高水平,畜牧产值,1980年
为12.2亿元,比1975年提高80.9%,占农业总产值的14.25%。
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要求:生猪存栏达到800万头,马145万匹,牛110万头
,奶牛20万头,羊700万只。畜牧业生产实行放开经营,取消生猪派养派购,进一步调动了群
众养畜积极性。畜牧业生产有了转机。收到了显著成果。到1985年牛完成135.4%,奶牛完成
133.7%,禽完成113%,马完成81.3%,猪完成74%,羊完成32.7%。牧业产值,1985年为21
.43亿元,比1980年提高75.7%,占农业总产值的18.7%。
在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前五个五年计划完成的不好,只有“六五”计划完成得稍好一些
。未完成计划的主要原因,一是计划指标偏高,考虑畜禽本身的增殖可能性多一些,对客观
因素干扰估计不足;二是投入少,畜牧业生产基本条件改变不大;三是畜牧业生产受政治冲
击、政策变革、粮食丰歉、供求关系等外界影响,极易产生波动。
三、当年计划
根据每个五年计划要求,每年还要制定当年的计划。省、地(市)、县、乡(公社),
都有自己的畜禽发展计划。为保证计划的实现。要抓好计划的逐级落实工作,注重饲养条件
的改善,积极发挥科技兴牧的作用。加强基地和牧业服务体系建设,为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
础。
四、生猪、禽蛋派养派购
生猪派养派购是1955年开始实行的。同年3月省委、省人委在全省财经工作会议上决定,
“在农村实行生猪派养派购,每垧地向国家出售一头商品猪”;一年内每一农户派购一头肥
猪,或两户一头肥猪,贯彻购留各半的原则。同年收购生猪53.42万头,比派购前1953年收
的32.95万头,增长62.1%。1957年收购生猪79.57万头,比1953年增长1.4倍。1958年和
1959年收购生猪均超过100万头。1960—1962年由于农业自然灾害影响,收购量有所减少,降
至29—68万头之间。1964年开始回升,全年生猪饲养量达629.5万头,出栏量266万头,国营
商业收购133万头。按当年农村户数239.5万户计算,每户平均收购0.42头;1979年收购29
6.7万头,每户0.8头;1980年收购300万头;每户0.79头。1981年末开始,生猪收购量有
所减少,出现“憋猪”现象,全省有30万头肥猪卖不出去。由于养猪利益小、“卖猪难”的
影响,生猪存栏下降,到1985年存栏为592.9万头,比1980年减少17.4%。1985年取消了派
养派购,开放经营,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
禽蛋派购是1961年开始实行的。1970年规定每只产蛋鸡派购10个蛋,每只鸭派购7个蛋。
完成任务后,允许农民自由出售。1984年10月取消禽蛋派购,实行多渠道经营,价格随行就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