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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教 育

  黑龙江省的畜牧兽医教育事业,一直是农业教育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1903年(清光绪 二十九年)废除科举制之后,1911年(宣统三年)将齐齐哈尔南路初等实业学堂升格为南路 中等农业学堂,均设有畜牧学课程。此乃黑龙江地区兴办牧业教育的开端。1912年以后民国 时期,各种农业学堂,如初等实业学校,农业学校,乙种农业学校,甲种农业学校等,均规 定畜牧学为必修课。选修课中有养羊学、养牛学、牛乳业经营、养猪学、养鸡学、狩猎学等 畜牧方面课程。并规定畜牧方面进行家畜饲养管理实习。1923年至1931年,黑龙江地区除原 甲种农业学校改为省立农业职业学校外,在肇州、兰西县立农业职业学校均设有畜牧课程。 东北沦陷时期。伪满中期实行新学制,在黑龙江地区内设有农业学校、农业国民高等学校, 内设有畜产科的14处。有专业畜产国民高等学校及畜产学校4处。
    
    1940年于哈尔滨市建立国立哈尔滨农业大学,设有兽医与农学2个学科,学制3年。至19 45年共招6期学生,毕业4期。其中兽医科毕业130名,大部分分配到省、市、县畜牧业行政机 关或种畜场、种马场、家畜防疫所、站和兴农合作社等单位供职。同年伪满兴农部,在呼兰 县建立“国立马事技术员养成所”1处。该所专门培训初级马事技术专业人员,提高应用技术 ,设有第一、第二、第三和专攻等4个部。一部是培训伪政权机关或兴农合作社、满洲马事公 会、满洲拓植会社等单位的马事技术有关的职员,训练科目侧重畜产;二部是培训日本移民 开拓团技术员,训练科目侧重兽医;三部是训练现职机关从事马产工作的职员,进行装蹄技 术培训;专攻部是该所随时举办不定期的培训。上述各部毕业生,基本仍回原单位从事马产 工作。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黑龙江地区先后建立起来的东北农学院、八一农垦大学2所大学和双 城、北安、佳木斯、牡丹江等农业中等专业学校,除双城后改为省畜牧兽医学校外,其余院 校均设有畜牧兽医系或专业科。2所大学和4所中专,截至1985年,共为国家培养出畜牧、兽 医专业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毕业生、共14008名。另外全省在各个不同时期,还根据 需要,举办了长短期各类不同的畜牧兽医技术培训班,畜牧兽医技校、农民技术学校、畜牧 兽医函授班、夜大学、广播电视畜牧分校等,培养提高在职技术人员技术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