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黑龙江省乡镇企业源于农村手工业和农村副业,是以农村的油坊、粉坊、磨坊、豆腐坊、
小烧锅和木匠铺、铁匠炉、柳罐铺、洋铁铺、成衣铺、绳麻铺等为基础发展而来。如今的乡
镇企业是以农村能工巧匠和有专业特长的农民为技术骨干,以自有资金和集体积金为基金,
由农民兴办,以集体经营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从事商品生产、交换、服务活动。
一
40年代末、50年代初,黑龙江地区的乡镇企业,随着农业生产互助的发展和农业合作化
出现萌芽,作为农业社副业附属于农业。50年代末,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在“公社工业化”
的口号下,社队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作为农村经济中的一个综合产业独立于农业(种植)
之外,这些由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兴办的企业,称为社队企业。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
的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其范围由
原来的社队两级扩大到乡、村联办、个体4级。所有制形式经历了由个体、合作、集体到单一
的集体所有制,又发展到集体、合作、个体等多种所有制并存。
1946年6月黑龙江地区的黑龙江、松江、嫩江等省部分地区开始进行土地改革。中共中央
东北局发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提倡和鼓励农民合作互助。松江省等地区出现插
犋换工的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在开展农业生产的同时,组织副业生产。1948年,黑龙江地区
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分得了土地,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村副业、手工业同时得
到发展,为黑龙江地区社队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的人民政府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
府扶持农村副业、农村手工业发展的政策。松江省和黑龙江省农村已经实行农副结合,发挥
充分调配合理使用劳动力的作用,有条件的互助组开始分工分业。1951年,黑龙江地区的农
村副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30%左右,开始改变了农民的单一收入结构和经营结构,农村副业和
手工业得到全面发展。1952年,中共松江省委和黑龙江省委在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中,
强调农业社要农副结合,既可增加收入又可支持农业扩大再生产,给农闲的劳力找到生产门
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1953年,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开始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
主义改造,分散在农村乡镇的手工业者组织起手工业小组或合作社,加入农业社的手工业者
和兼营手工业的农民成为农业合作社发展副业生产的骨干。黑龙江地区农业社依靠这批力量
组成铁木、编织、农副产品加工组(队)或手工业工场、作坊,从属于农业社,作为集体副业。
1955年4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农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农村工作方针,农村家庭、集体
副业呈现一片繁荣景象。1956年春,全省实现农业合作社和完成手工业合作化,农业社出现
强调粮食生产而放松副业生产的现象。有的地方把发展副业生产同农业生产对立起来,禁止
社员家庭经营副业。粮食、林业、运输、税务等部门过严过死地限制农业社副业生产,使农
业社多种经营和社员家庭副业严重萎缩;对于农业手工业者,实行盲目集中统一经营,由于
要求过急,工作过于简单,随后全省出现了农业社社员、手工业者加入手工业合作社后个人
收入减少的问题,群众有意见。1957年,黑龙江省委分别批转防止手工业盲目集中现象和农
业社经营副业生产权利下放的意见。但是,全省农村集体副业生产和家庭经营,手工业者自
产自销,农民自由交易等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1958年,毛泽东同志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并且发动“大跃进”运动。黑龙江农村掀起人民公社化高潮。农村经济出现了加快发展的
新形势,社队企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中共黑龙江省委连续发出关于农村各项副业生产的
指示,将农业社办的工副业和手工业组(社)平转为公社工业;乡镇手工业合作社下放给公社
经营;地方财政或城市工商企业扶持一批公社企业,平调社员的人、财、物新建一批公社企
业。农村社队企业从依附于农业而成为相对独立的产业脱颖而出,遍地开花。一年中公社企
业发展到1万多个,比1957年增长4倍,从业人员近20万人,总产值达11.3亿元。但是由于盲
目追求高指标、工作上的浮夸风和瞎指挥,全省各地竞相大放“卫星”,纷纷争报建成“万
厂县”、“千厂乡”、“百厂社”、“千头猪厂”、“万鸡山”、“万鸭湾”。当时几天就
建成一个厂,有的把家家户户积肥变成户户办工厂,甚至一个工厂的几道工序就可以变成几
个工厂。
1959年初,全省贯彻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随后,在贯彻
上海手工业生产会议时,中共黑龙江省委对农村公社工业提出“整顿、巩固、提高、发展”
的方针,针对农村出现的“共产风”、“一平二调”高指标、瞎指挥现象进行制止和整顿。
然而,中共中央庐山政治局扩大会议之后,各种大办发展继续,10月黑龙江省委提出农业生
产已进入以粮为纲,农林牧副渔全面大发展阶段,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化肥化、
电器化和公社工业化,全省社队办企业发展到近10万个,其中社办企业56 946人,产值15.4
亿元。1960年初,黑龙江省委讨论发展公社工业问题,提出实行“高大精尖新、农轻小洋群”
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掀起几次发展公社工业的高潮。随后召开省委农业二级干部会议,提出
“农业和社办工业并举”,召开鸡西现场会,要求全省再掀起一个大办县、社工业、大办小
洋群高潮。7月,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黑龙江省委发出《
关于制止一平二调现象的通知》,全省农村开始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和调整社办
工业的管理体制。公社工业一部分退给生产队或社员,一部分退给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
经过国民经济的调整,农村人民公社工业纷纷下马,关停并转。1962年全省公社企业只剩3 000
多个,从业人员5.3万名,总产值5亿多元,比1958年企业减少70%,人员减少73.5%,总产值
减少55.7%,撤销了刚成立一年的黑龙江省公社工业管理厅。1963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决定》,公社和生产大队一般地不办企业,不设专业副业生产队。全
省乡镇企业经过调整、退赔、限制,社队工业经过分解,又退回到附属于农业的副业地位。
1964年,随着全省国民经济形势的好转,农村社队重新开展工、副业生产。“四清运动”
给农村工副业定格为“抓钱丢钢”,农村家庭副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必须割掉。1965年,
中共中央放宽农村副业生产政策,为发展社办企业提供了契机,社队企业的中小农具生产得
到重视,砖、瓦、沙、石、灰等建筑材料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得到发展。全省社队企业的
生产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社队企业被视为资本主义不断
受到批判。城市一些国营和大集体工业受到“以阶级斗争为纲”左的错误影响,停产闹革命,
使生产受到严重干扰,造成市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短缺。1967年,农村干部和社员响应毛
泽东主席“公社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在有条件的地方,也要由集体办些
小工厂”的号召,借助城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和下放劳动锻炼干部的力量,立足当地优势,
从市场需求出发,城乡串连,厂社(队)挂钩,求亲靠友,兴办一批社队企业。1970年,省革
命委员会提出“三就四为”三就:是就地采购、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四为:是为农业生产
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大工业服务,为出口服务。方针,大办五小企业,下发《高举毛
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多快好省发展县、社、队三级农机修造网,发展地方五小工业五小企业
即五小工业:小钢铁厂、小煤矿、小机械厂、小化肥厂、小水泥厂、小水电站等统称。》的
通知。随后,国务院召开北方农业会议和全国农机会议,提出加快农业合作化的步伐,改变
六亿农民搞饭吃和管理好社队企业建立县、社、队等一系列方针,黑龙江省农村社队以农村
修造业为首的工业企业有了较大发展,成为石头缝中生存发展的社队企业骨干。1975年全国
农业学大寨会议后,黑龙江省对农业提出“抓两翼,保主体”的方针(两翼是农村副业和社队
企业,主体是农业),全省各市县相继成立社队企业管理机构,促进了社队企业的发展,到1977
年,社队企业发展到1.7万个,从业人员34万人,总产值7.9万元,比1970年增长7倍。同年,
成立黑龙江省社队工业管理局(与二轻合署办公)。1978年,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社队工业
工作会议。总结1958年以来全省社队工业发展的经验教训,贯彻省委常委会议要求“各级党
委一定要下决心把社队企业办好。将黑龙江省社队工业局单设为黑龙江省社队企业管理局。
对全省乡镇企业通过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来进行宏观管理。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肯定了社队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提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的方针,中共黑龙江省
革命委员会将城镇农村原二轻工业所属手工业企业一律移交人民公社领导和管理。国务院颁
布《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后,中共黑龙江省委制定“十八条”贯
彻办法,省革命委员会颁布《黑龙江省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召开全省社队
企业工作会议,举办全省社队企业产品展览会,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社队企业的健康发展。1979
年,全省社队企业2.3万个,从业人员5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3.3%,总产值14亿元,
比1977年增长1倍。1980年黑龙江省召开社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推广以“五定一奖”五
定一奖:定人员、定任务、定费用、定质量、定报酬,超额受奖,达不到受罚。为核心的经
济承包责任制,全省社队企业经营管理开始走上改革之路。随后,全国刮起一股对社队企业
非议和责难风,说发展乡镇企业是“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和国营大工业争原
料、争能源、争市场”。这年社队企业发展受到较大影响,1980年企业数比上年下降9.4个百
分点。1981年5月,国务院颁布文件进一步肯定“社队企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符合农村经济综合发展的方向”,才平息这股“砍小风”。1982年,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
村工作会议纪要》,文件肯定了我国农村经济必须走农工商综合发展的新路子,大力发展商
品生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对全省社队企业开始有计划的整顿和改革,促进了产
业结构的合理调整。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在社队企业中也相应实行各种承
包责任制,企业的规模效益明显地提高。1983年,全省社队企业2.1万个,比1981年减少4.4%;
从业人员63.3万人,比1981年增加8.4%;总产值21.7亿元,比1981年增长29.8%。为社队企业
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
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对发展乡镇企业作出纲领性指示,强调“疏
通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开创乡镇企业新局面”。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发展乡镇企
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举行各种会议,放宽政策,优惠乡镇企业。全省乡镇企业普遍
推行“一包五改”。一包五改:即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改官办为民办;改干部委任
制为民主选举或公开招聘,改固定工资制为计件,浮动工资和承包利润分成制;改固定工为
合同工;改单纯生产型为经营生产型。促进了政企之间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扩大了企业的
自主权,改革了平均分配制度,调动了企业、干部、工人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乡镇办、村办、
联办、户办企业四轮齐转,使全省乡镇企业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1985年,全省乡
镇、村办企业发展到23 383个,占企业总数的9%,户办企业占86.2%,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1 107 796
名,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2.7%,完成总产值45.3亿元,实现纯利润38 080万元。
二
黑龙江地区乡镇企业由原始、简陋的农村手工业作坊和自给自足的农村副业经过30多年
的曲折发展,形成乡镇工业企业、农业企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其它企业
的五大行业。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推广、完善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城市经
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发挥地方资源优势,推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成份全面发展乡镇企业
的方针,地方优势产业发展较快,产业结构趋向合理。
工业企业 乡镇工业有以农副产品为原料与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采掘工业、原料
工业、制造工业构成的重工业等。在工业部门上具有“小、齐、全”的特点。其中农副产品
加工、建筑材料工业和能源工业发展较快,在黑龙江省地方工业中占据主要地位。食品工业
以农村小油坊、小磨坊、小粉坊和小酒厂为基础,形成以粮豆薯、肉食、牛奶、浆果等原料
为主的粮油加工业、肉类加工业、酿造业、饮料加工业、乳品加工业和淀粉及淀粉制品业等
资源开发型的食品加工生产体系。产值由1978年的占全省乡镇企业总值的10.8%上升到1985年
的17%,乡村办食品工业企业占全省乡村企业的34.3%。牡丹牌马铃薯淀粉,孔雀牌奶粉,农
乐牌啤酒,双粮牌白酒,昌五牌白酒等荣获国家农牧渔业部优质产品奖;飞马牌马铃薯淀粉,
黑龙牌马铃薯粉丝,北国牌啤酒等荣获省优质产品奖。亚麻纺织工业是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具
有典型地方特色的行业。种植亚麻和加工亚麻历史较长,亚麻播种面积和产量居全国首位。
1983年,乡镇企业创建黑龙江兰西亚麻纺织工业联合公司,结束了乡镇企业只能加工生产亚
麻原料的历史,形成了从种植、原料加工到纺织的较完整的亚麻生产体系。产品远销美国、
日本、法国、意大利、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985年,全省乡镇亚麻纺织工业总产值
占全省乡镇工业总产值的3.5%。乡镇建筑材料工业是黑龙江省地方建筑材料工业的主体,是
全省乡镇工业的重要支柱。产品产量占全省地方建筑材料主导地位。1985年,乡镇工业红砖
占地方社会总产量的70%,工程砂占60%,白灰占70%,碎石占80%,产值占全省乡镇工业总产
值的28%。永固牌、红宝石牌、胜利牌等9种普通粘土砖,荣获省优质产品奖。煤炭工业由50
年代末开始集体办小煤窑,几经起伏周折,到1985年,集体、个人一起上,原煤产量占地方
原煤总产量的45%以上,产值占全省乡镇工业的8.7%。机械制造工业起步于农村小铁匠炉,在
1958年农村农业机械化运动中得以发展。从简单的农具加工、修理,到较复杂的农机具加工
制造和修理;从初步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到为城市大工业和城乡人民生产、生活服
务。产品由农具,家庭生活用具到仪器仪表、锅炉、五金、电器、各种金属制品和改装的汽
车。1985年,主产品达到1 000余种,其中山字牌水田镰刀,亮工牌箱式平板,白鸽牌液化气
炉具等8种产品荣获国家部优产品,冰城牌平板、白鸽牌印刷胶、幸福牌多用冷热风机、红热
牌防水粉等26种产品荣获省级优质产品。尚志县电子仪器厂生产的“帆”牌数字石英钟,为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首次使用的日报时钟,1兆周石英晶体振荡器为国家航天工业部的定点定型
产品。1985年,机械制造业产值占全省乡镇工业总产值的20.4%;1985年全省乡镇企业工业企
业达102 851家,比1978年增长5.9倍,占全省乡镇企业总数的39.4%,比1978年下降18个百分
点;工业企业从业人数62.4万名,比1978年增长77.6%,占全省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56.4%,
比1978年下降16个百分点;工业企业总产值27.3万元,比1978年增长1.9倍,占全省总产值的
60.1%,比1978年下降22个百分点。乡镇工业是黑龙江省乡镇企业的主体。
农业企业 乡镇农业企业由种植业和养殖业构成,源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副业队。1958
年农村建立人民公社时,中共中央提出要实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随后,黑
龙江省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在有关部门的扶持下,陆续办起社、队集体所有的小农场、
小林场、小药材场、小果园、小畜牧场、小养禽场、小渔场、小蚕场、小蜂场等种植场和养
殖场。60年代全省农业企业遍地开花,一个生产大队一般都有2~3个集体所有制的农业企业,
在培育种、苗,发展各种经济作物,开发畜、禽、水产养殖等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省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部份种植和养殖企业分散给
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农业企业逐年减少。1985年,全省乡镇农业企业3 717个,比1978年减少
50%,占全省乡镇企业总数的1.4%,比1978年减少27个百分点;从业人员44 788人,比1978年
减少38个百分点,占全省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4%,比1978年减少10.8个百分点;产值1.6亿元,
比1978年增长62.7%,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3.6%,比1978年下降5个百分点。成为全省乡镇
企业五大行业最后一位。
交通运输业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乡镇交通运输业为夺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
重大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农村交通运输始终是季节性作业,上山为林业系统“倒套子”
和进行短途运输。60年代中开始遭到批判,发展缓慢。1984年以后,初步形成畜力运输与机
械力运输并举,陆运与航运并举,客运与货运并举的交通运输体系。1985年,全省乡镇交通
运输企业62 915个,比1978年增长274倍,占全省乡镇企业总数的24.1%,比1978年增长43.6
倍,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9.9%,比1978年增长9个百分点。乡镇运输业已经成为国营交通
运输业的有力助手,对补充国营交通运输业的不足,发展城乡经济,方便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起了积极作用。
建筑企业 乡镇企业的建筑业是农村泥瓦匠逐渐发展起来的,历经自发、松散协作到区
域性联营。传统的临时自发组合的建筑队主要从事农家房屋、畜禽舍的修建,均为季节性的。
60年代中期开始被视为“黑包工”加以限制。70年代末,乡镇企业建筑队伍开始成为固定的
企业经济组织。80年代,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中壮大起来。1985年,全省乡镇建筑企业15 601
个,比1978年增长23倍,占全省乡镇企业总数6%,比1978年增长3.5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75 992
名,比1978年增长4.9倍,占全省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15.9%,比1978年增长9.7个百分点;产
值7.1亿元,比1978年增长18倍,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15.7%,比1978年增长12个百分点,
占全省乡镇地方建筑业总产值的22.9%,成为乡镇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哈尔滨东方建筑
公司以快取胜,以优取信,成为全国百家获奖建筑企业中唯一的乡镇企业。
商业、饮食服务业 乡镇企业的商业、饮食服务业是新兴的产业。1980年在黑龙江省人
民公社企业管理局提倡发展第三产业后,农村人民公社和少数生产大队开始兴办饭店、旅店、
理发、照相、修理等劳务性的服务企业,发展缓慢。1984年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
个体和联户兴办的商业、饮食服务业蓬勃兴起。是年,黑龙江省乡镇企业联营公司建成并营
业,集商店、旅馆、饭店为一体,成为全省乡镇商业企业之首。1985年,全省乡镇商业、饮
食服务业及其它企业75 805个,比1978年增长26倍,占全省乡镇企业总数的29.1%,比1978年
增长18.6个百分点;从业人员142 424名,1978年增长4倍,占全省乡镇企业人员的12.9%,比
1978年增长7个百分点;产值4.8亿元,比1978年增长9倍,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10.7%,
比1978年增长6.3个百分点。乡镇企业商业不但是乡镇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起到了国
营经济的重要补充作用。
黑龙江省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已形成,在企业单位数量上,以工业、商业、交通、建筑、
农业为序,工业企业数量最大。在从业人员上,以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农业为序。
工业从业人员最多;在总产值上,以工业、建筑业、商业、交通、农业为序,已成为农村剩
余劳动力和剩余时间,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唯一途径。
三
黑龙江省乡镇企业是多种经济成分的庞大而复杂的经济网,形成行业众多、门类齐全的
经济结构。区域性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使黑龙江地区的乡镇企业形成有地方特色的
区域性的商品经济。
大中城市经济配套协作发展区(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经济条
件十分优越,随着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各种形式的城乡横向经济联合,乡镇企业的发展速
度和水平占全省第一位。主要工业部门有食品工业、机械、轻纺、化工、冶金、饲料、建材、
服装、塑料等。乡村企业基础好,技术力量强,企业规模较大,职工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较
高。1985年乡镇企业已发展到14 757个,占全省乡镇企业总数的5.7%;从业人数为136 386人,
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从业人数的12.3%;总产值达到7.37亿元,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16.3%,
其中乡村企业产值中,农业产值为2 172万元,占乡村企业产值的3.6%,工业产值4.5亿元,
占7.5%。交通运输业产值967万元,占1.6%,建筑业产值8 877万元,占14.7,其它企业产值
3 063万元,占5.1%;总收入7.44亿元,占全省乡镇企业总收入的18.6%,其中乡村企业收入
6亿元,占总收入的81.2%,乡村企业收入中工业企业收入占67.3%,利润6 344万元,占全省
乡镇企业利润的16.9%。缴纳税金3 827万元,占全省乡镇企业税金的22.8%;人均创利税752.3
元,超过全省国营和集体企业水平。哈尔滨市起步早,基础好,产值超500万元乡19个,超百
万元村33个,超百万元企业43个;牡丹江市人均创利税957元,居全省之首;佳木斯市百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创产值382.3万元,居全省之首。
平原农副产品加工、轻、纺、化、机、建材集合发展区(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区、市、县),
是黑龙江省粮豆薯、亚麻、甜菜、大牲畜、家禽、鱼等大众商品生产基地,素有“北大仓”
和“渔米之乡”美称。乡镇企业起步早,发展缓慢。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
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产业结构有了很大变化,出现农、林、牧、副、渔和乡镇工业全
面发展的新局面。特别是1984年以后,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每年平均在30%以上,已经成为农村
经济的重要支柱。1985年,出现产值超亿元的县(市)10个,占全省亿元县(市)总数的52.9%;
乡镇企业185 563个,从业人员69 356人;总产值达到25.3亿元,比1980年增长1.7倍,五年
平均递增22.6%,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55.7%,实现利润19 951万元,比1980年增长1.9倍;
乡村企业固定资产原值达到83 150万元,占全省总数的51.5%。松嫩平原农副产品、轻纺、化
工、机械、建材加工区乡镇企业起步早,尤其是靠近哈尔滨市的呼兰、阿城、双城、五常、
宾县、巴彦、肇东,靠近大庆市的安达、绥化和齐齐哈尔周围的各县乡镇企业接受城市的幅
射,引进技术、资金、人才,发展速度快。1985年,超亿元产值县有9个。乡镇企业147 207
个,占全省总数的56.4%,从业人员560 344人,占全省总数的50.6%,主要产品有红砖、农机
配件、铁制农具、食用植物油、啤酒、白酒、土豆制品、亚麻、服装、饲料等。柳编制品产
量占全省80%以上,并且全部出口。三江平原农畜产品加工、轻、化、机、建材发展区乡镇企
业起步较晚,产值增长幅度小,1984年以后速度较快,1985年,乡镇企业38 356个,从业人
员133 221人,主要产品有黄金、原煤、红砖、啤酒、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等。
山区林业特产、采金、非金属开采加工综合发展区(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地
貌复杂,自然资源丰富。张广才岭、老爷岭特产品加工、建材、农副产品和小浆果加工区乡
镇企业起步较早,发展快,基础好,规模较大,宁安、海林、林口、东宁、穆棱、尚志县乡
镇企业年产值均在5 000万元以上,出现了一批省内闻名的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和创汇企业。
著名的有尚志苇河炭素厂、宁安渤海工业硅厂、河西浸油厂、石岩镇玛瑙厂、海林县树脂布
厂、东宁县陶瓷厂、穆棱县页岩陶粒厂、尚志县石头河子“三莓”基地和果汁发酵厂、林口
县楚山石材公司等。大小兴安岭林区特产,农副产品、采金、非金属矿开采加工区乡镇企业
晚于平原10多年,规模小,基础薄弱,产品单一,大都是利用当地资源进行初级加工,产品
质量不高。1985年乡镇企业9 185个,从业人员36 874人,产值11 689万元。主产品有野生浆
果加工、木材加工、采金等,逊克县宝山乡建起200多个玛瑙加工点,产品开始迈进国际市场。
矿区煤炭开采、石油加工、机械、建材、运输综合发展区(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
大庆)。1985年,企业数已达13 042家,其中乡村办1 832家,从业人员78 824人,占农村劳
动力39.3%,居全省之首。总产值达43 481万元,比1980年增长2.3倍,占农村社会总产值和
农业总产值比重之首。实现利润3 897万元,税金1 428万元,比1980年增长5.2倍,税金增长
速度列全省其它各发展区乡镇企业前茅,矿区煤炭开采加工区使乡镇企业开始向小型专业化
生产方向发展。1985年乡镇企业产值达37 594万元,其中采掘业占16 235万元,占总产值43.2%,
成为全省重要的能源企业区。石油化工综合区乡镇企业基础好,技术力量强,规模较大,经
济效益好,1985年,企业发展到1 366家,总产值5 887万元,实现利润685万元;税金282万
元,比1981年增长11.8倍,居全省之冠。
1985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超过亿元以上的有哈尔滨市郊区、肇东县、尚志县、阿城
县、牡丹江市郊区、佳木斯市郊区、呼兰县、宾县、五常县、双城县、巴彦县、绥化市、海
伦县、海林县、林口县、宁安县、密山县等17个市、县(区);乡镇企业产值超千万元的乡镇
有74个;产值超百万元的村有212个;产值超百万元的企业有232家,其中产值超千万元企业
有7家。全省乡镇企业发达的绥化地区、松花江地区、牡丹江市、哈尔滨市、佳木斯市、齐齐
哈尔市,这些先进地区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86.3%;乡镇企业较发达的七
台河市、鸡西市、黑河地区、大庆市,其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全省的10.9%;乡镇企业不发达的
伊春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其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全省的2.4%。截至1985年,
全省尚有24个乡镇3 351个村没办乡镇企业。
四
黑龙江省幅员辽阔,自然资源丰富,盛产粮食、石油、木材、煤炭。石油工业、森林工
业、机电工业、食品工业等工业闻名中外。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外部条件。
使黑龙江省乡镇企业以资源型企业占据主导地位。1985年,全省乡镇企业资源型企业占全省
乡镇工业总值的80%以上,其中粮、豆、薯、麻、禽、畜、果、木、药、矿等各类产品,初步
形成种、养、采、加、销一条龙,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乡(镇)村粮食加工。全省乡村粮食加工121.3万吨,占全省人口自用粮的70%,实现农
村人口口粮加工机械化。开始对规模大、效益好的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粮食的深加
工和精加工。
2.大豆加工。全省乡村加工大豆32.7万吨,生产豆油4.6万吨,满足了农村的需要。开始
由机械榨油发展为化学浸油。
3.马铃薯加工。以齐齐哈尔市为中心,以其附近的区县的乡办淀粉厂为骨干,乡村粉坊
为主体的加工网。马铃薯的加工量占全省同行业的60%以上。全省的商品粉条绝大部分靠本地
提供,向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开扩新产品方向进步。
4.亚麻加工。以黑龙江兰西亚麻纺织工业联合公司为龙头,形成亚麻制品生产系列化体
系。乡村亚麻初加工生产改进了生产工艺,增加温水机械梳麻能力。
5.家禽屠宰。禽肉制品和羽绒加工以齐齐哈尔市、肇东市、伊春市等冷冻厂为龙头,以
专业村(户)为骨干,形成养加销一条龙。
6.家畜屠宰。畜肉制品、皮革加工。伊春市朗乡冷冻厂、齐齐哈尔市铁路肉类加工厂、
肇东宋站冷冻厂为中心发展畜禽养殖业,并进一步发展乳品工业、毛纺工业,形成养加销体
系。
7.黑加伦、都柿等浆果种植基地建设。以阿城、尚志、海林为中心的“三莓”生产基地
已经形成,全省种植面积达26万亩,重点对主要果汁发酵站、果汁饮料和果酒厂进行技术改
造。
8.木制品加工。利用国营林场采伐剩余物,进行木材综合利用,生产地板块、鞋楦等市
场急需的商品,产值达1.6亿元。
9.药材加工。利用山区特产资源,对人参种植场、人参加工厂、刺五加加工厂等进行积
极扶持。建成伊春、铁力、虎林、密山、勃利、林口、穆棱、东宁等8个市县人参生产基地;
东宁、穆棱、林口、萝北等4县的黄芪生产基地;肇源、杜蒙、林甸、大庆等4县市的防风生
产基地和尚志、铁力两县的平贝生产基地。
10.采矿业。形成以煤炭、黄金、大理石、花岗岩和工程砂、石为龙头,红砖生产为主的
采加销体系。乡镇煤炭生产占全省原煤采量的13.6%;砖瓦砂石灰占全省地方建筑材料生产量
的70%,成为全省地方建材工业的主体。
但是,黑龙江省乡镇企业比全国大部分省市起步较晚,基础差、经济效益低,1985年全
省乡镇企业总值占全国第18位,总收入、总税金、总利润占全国19位。从全省自然资源状况
看,客观经济发展情况很不相适应,成为全省经济部类的一个薄弱环节。其主要制约因素是:
1.在政策上将乡镇企业排除在国家计划经济之外,在贷款上,乡镇企业占比例很小,农
占8,多种经营占1,乡镇企业占1。乡镇企业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上,使企业资金短缺,周转
不快,发展艰难。
2.企业素质差,经营管理不佳,经济效益不高。
3.企业负担过重,许多部门向乡镇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使部分企业失去自我改造、自
我发展能力。乡镇办企业,政企不分,企业无生产、经营自主权,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乡(镇)政府向企业超额收取管理费用严重,一般占利润的30%,有的地方高达70%,更有甚者
要求企业贷款交管理费。
4.人才培养不适应乡镇企业的需要,全省乡镇企业人才严重缺乏。1985年全省有30万从
业人员是文盲或半文盲,占从业人员的30%,严重影响乡镇企业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发展。
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在逆境中艰难成长,锻炼、造就了它自有的经营活力,在改革开放中
异军突起,使全省农村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走上农村工业化、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大道。乡镇企业已经成为全省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
深化改革中,发扬本地优势,开发资源,利用资源,不断开拓新领域,充分发挥乡镇企业优
势,不断地进行调整、充实、提高;利用本地优势,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山产品和矿产品的
加工业,促进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开展日趋广泛的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从经济上、技
术上、人才上武装壮大乡镇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行乡、镇、村、联户、
个体“五个轮子”一齐转,采用多层次、多成份、多形式发展乡镇企业。在不远的将来,黑
龙江省的乡镇企业必将成为继农业、林业、石油工业、煤炭工业和机械工业之后,又一颗镶
嵌在北疆沃土上的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