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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村办企业

  黑龙江省村办企业的前身是队办企业,是在人民公社三级经济中,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一 级经济组织兴办的企业。队办企业为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属于集体所有制 的合作经济组织,是社队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983年,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后,生产大队和 生产队兴办的企业改归村管理,变为村办企业。追溯黑龙江省(地区)最早兴办村办企业是在 牡丹江地区。
    1947年冬,林口县奎山区余庆屯土地改革结束后,全屯20多户贫雇农分得土地、牲畜和 房屋,但有12户缺粮断炊。根据区里“组织起来,搞生产”的号召,农会会员孙文海做了9副 大爬犁,编了9副套子,然后动员强劳力上山拉木头,弱劳力在家打木半子,按体力强弱分别 记分。一冬所打的木半子除留一部分自用外,大部分拉到麻山矿卖掉,换回粮食,解决了全 屯下年春耕时的吃粮、烧柴困难。这年春节全屯28户居民家家都穿上新衣服,户户都吃上肉 饺子。孙文海成为松江省林口县第一个农业合作社主任。1953年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当时《 人民日报》、《松江日报》分别发表《在斗争中成长》的长篇通讯。介绍推广余庆农业生产 合作社的经验,誉为“东北的曙光”。
    1949年春,松江省甲等劳动模范东宁县三岔口区大乌蛇沟村下屯互助组组长金俊熙把劳 模会奖励给他的300棵小沙果树苗送给组里,办起了果园。1952年4月初,金俊熙办起初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副业生产组,推行包工包产、超产奖励制度。春天,在西山坡3亩地又栽 了1 600棵优质黄太平、大秋、花红果等果树,抽出9名社员组成专业组,管理果园。同年, 又获得照日山林区的管辖权,合作社栽上41亩人工落叶松林,并实行封山育林,开始发展村 办林业生产。金俊熙被选为省护林防火委员会委员,并授予“爱国护林员”称号。1954年4月, 经省委批准成立东方红集体农庄。全社办有幼儿园、果园、林场、粮米加工厂和铁匠炉各一 处,集体经济一派生机勃勃景象,还组建了农民业余剧团和乐队,办起了俱乐部。
    1956年,全省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以后,强调粮食生产,对副业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 够,在农村工作的干部和合作社的领导在领导农业方面片面放松对副业生产的领导,甚至有 的把发展副业生产同发展农业生产对立起来,怕抓副业影响粮食生产。有的合作社建立了副 业队,但由于管理不善、报酬不合理,社员缺乏积极性,副业生产收利不大。有些本该农业 社搞的副业生产,遭到各方面过严过死的限制。粮食、税收、林政、运输、水产等部门制定 了一系列政策,造成农民“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农村村办企业有起伏。省委财 贸部对9个农业社副业生产调查结果是:集体副业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是1955年的16.9%, 下降16.6%。在这9个社中,有5个社副业生产总值增加了29.3%,有4个社下降了32.7%,上升 的社是原来副业生产较少的平原区,主要是增加了养猪、养羊。山区半山区副业生产下降。9 个社中,除养猪增加2.78%,羊上升31.7%外,牧牛下降18.2%,家禽下降31.8%,土副产品下 降38.6%,山产品下降60%,在副业生产中,集体副业生产比重,由1955年占副业总收入的12%, 上升到1956年的52.8%。集体生产的副业又以加工业和饲养业为主。桦川县农林社是一个以副 业生产为主的合作社,1956年副业总收入比1955年下降22%,乡供销社1956年收购的山产品和 农副产品仅相当于1955年的39%。尚志县土副特产资源丰富,1956年实现高级合作化后,全县 副业生产明显下降,历年国家大量收购的6个主要品种山产品和药材,1956年,分别比上年减 少数为:人参88%,平贝52.6%,党参45.3%,山葡萄45%,元蘑78.5%,木耳89.4%,讷河县向 阳乡胜利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总收入增加,集体副业1956年收入比1955年集体副业收入增加 51.5%,分配时将总收入的66.7%分给社员,但社员家庭总收入还是减少了,这是全省很多增 产社中普遍存在的现象,集体副业收入增加,经济效益却下降。
    1958年初,全省农村整风和合作化大辩论与“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 会主义”的总路线宣传结合起来,提出公社工业化、电气化、水利化、机械化,开始大跃进。 6月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在勃利县召开农业大跃进现场会,在部署农业生产的同时,强调大 力发展地方工业,根据全党办工业,全民办工业的方针,地方工业遍地兴起,全省有1万多个 农业生产合作社与农村80%的社员群众动手办工业,建立各种工厂9万多个。有些地方单纯追 求数量,规模上越小越好,有的把一个厂增加一个品种、一道工序都算作一个工厂;有些县, 几个人弄间房挂几个工厂的牌子,最多的挂11个牌子。嫩江县五二社,一个50多岁的修鞋工 挂“皮革加工厂”、“靴鞋修理厂”两个牌子。有些地方是先上报后办厂,或者只搭架子不 生产,海伦县有的乡上报社办了9个钾盐厂,实际上生产的只有一个厂。双城、肇东是省里挂 名的“万厂县”,平均每年农业社都办了40余个工厂,据当时合江地委估计,全区约有20%左 右的民办工业存在程度不同的形式主义。在办厂中,强调“三就四为”的发展方针,坚持为 农业生产的需要出发,不考虑经济效益,使一些能办其它厂的农业社受到抑制。东宁县泡站 设7个农业社办了三场(糖、粉、豆腐)一锅(酒);尚志镇幸福社办了30多人的砖厂;佳木斯市 郊五一社办起面向市场出售的粉条、毛织等厂;富锦县二龙山乡,社办的12个厂,有8个是生 产生活资料的都受到点名通报。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队办工厂或企业,被公社硬性划归公社 所有,公社经营。哈尔滨市松浦公社看到太阳升管理区开办的翻砂厂利润大,月收益达1万元, 就以不适合区经营为理由,强行调归公社经营。全省各地发现了违反经济发展规律的“共产 风”、“平调”生产队和队办企业的人、财、物,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 产遭到很大破坏。
    1959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中规定:大队可以 兴办农具、土化肥、砖瓦、粮食加工等小型企业;经营大队所属林业、畜牧业、水产和其它 经济事业;举办小型水利和小型水电站,办好大队的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 小学、各种业余学校、卫生保健站和公共福利、文化教育事业。3月11日,省委召开的六级干 部会议贯彻传达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解决“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平均主义和过分集中 的严重问题。随之而来的各种“大办”,使“一平二调”、高指标、瞎指挥之风重新刮起。 直到1960年3月,省委召开农业六级干部会议才全面制止“一平二调”的错误作法。已经无偿 平调的东西一律退还,不许不退,同时也要根据生产需要,折价退款或转为社、队合营。1961 年,全省贯彻执行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除了一部分必 须坚持常年生产的以外,一般都必须同农业生产季节相结合,农闲多办、农忙少办,大忙停 办、农忙务农、农闲务工,大批社队企业的从业人员返回农业第一线,部分社队企业下放到 生产队转为副业。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规定:公社和生产队一般地不办企业,不设专 业的副业生产队。全省队办企业全面处于萎缩、停顿、下马状态。仅保留一小部分为农业生 产服务的季节性的小企业,并且还附属于农业生产的副业。
    1964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一些农村生产队开始有计划、有规律地进行发展队办企 业,但是,当时正值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或“社教”运动),在“以阶 级斗争为纲”思想的指导下,把农村许多经济活动看做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队办企业处 于几近全面崩溃的状态。196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集体副业应当以生产队经营为主, 在不平调生产队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前提下也可以由生产大队直接兴办,为队办企业开了 口子。但全省队办企业还只限于季节性拉脚,以及为农业生产开办的小铁炉等小规模的手工 业作坊。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队办企业的发展一直处于低潮。1968年,借助城市上 山下乡知识青年的力量,由知青所属单位单独或和生产队联合兴办了一些集体企业,1970年, 北方农业会议之后,全省建立三级农机修造网,以队办农机修造业为首的队办工业开始有所 发展,许多农村生产队组织了多种经营副业队、畜牧场、水利队、运输队、林业队等。
    1971年初,牡丹江市郊区北安公社北安大队的经济已临近崩溃,会计帐面只有50元的银 行存款,外债4万元。这时,镇江村党支部书记吴彦成被派到北安大队担任党支部书记,他上 任后面对这里农业单一、集体空、农民穷的状况,在办工业一无资金、二无基础的情况下, 吴彦成投亲靠友,在牡丹江原件厂暂借2 500元钱,购两把大锤、一个砧子、两把钳子,600 块砖,把小铁匠炉加以扩大,吴彦成求车到鸡西拉了3吨焦炭,又请了6个铁匠师傅,使小铁 匠炉复活了。他在对市场需求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生产出第一批产品——炉盖子、暖气片和 对丝,产品一时成了抢手货,历时两月到年终,小铁匠炉创造了3万多元的利润。1972年,在 此基础上建起机加车间,生产暖气片零件、电焊机等,年收入53万元,利润13万元。1973年, 成立北安农机修配厂,设有机加、铆焊(一、二)、电器、翻砂、蓬靠车间,并建立了砖厂。 1974年,靠技术人员引进,自行设计工具,生产出第一台快装锅炉、电焊机、滚齿机等20多 种产品,年产值达81万元。到1978年,该厂总产值达223.2万元,利润40.5万元,固定资产288.9 万元。1979年仅生产锅炉一项计生产20台,产值40万元,利润10万元。1980年,吴彦成决定 扩大锅炉生产,采取“母鸡下蛋”即一厂变多厂,大厂带小厂的办法,将北安农机具修造厂 铆焊二车间全面升级改造,单独成立北安锅炉修造厂,生产两吨以下卧式快装锅炉。1982年, 把铆焊一车间分出来,成立北安水泵厂,1983年,鞋帮车间升格为北安鞋厂,年产皮鞋达12 万双,同时,北安大队在吴彦成的带领下,又新建了铁木加工厂、冷食厂、打棉厂。到1983 年底,北安村已建成8个村办企业,年产值430万元,人均收入545元。1984年,牡丹江地区推 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北安村有人主张把村办企业分了,吴彦成主持召开党总支会,根据 中央1号文件“宜分则分,宜统则统,统分结合”的原则,把畜力车和牲畜作价卖给农民,其 它农业生产资料、畜牧场以及厂房、设备等大型集体财产全部保留为集体所有,在企业内部 实行按工种、车间、班组、个人生产和原材料包干的责任制,坚定走集体经济和家庭经济同 步发展的道路,1984年9月24日,吴彦成主持成立龙江开发总公司,是为全省最先成立的农、 工、商、牧并举,集体、家庭同步前进的农村合作经济实体,吴彦成被推举为总经理。总公 司下设农业、商业、贸易、服务、建筑、安装、运输、租货等专业公司,共34个核算单位。 1985年4月,龙江开发总公司在吴彦成的带领下,开始开发麻花沟,麻花沟位居近市郊,紧靠 20多家国营工厂,污染严重,面积4 000多亩,多属涝洼塘,是粮菜不收的废墟地,牡丹江市 政府计划在此建设居民新区,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未能实现,吴彦成开发麻花沟的计划得 到了市政府的批准和支持。当年施工建成7栋7层楼,计1.5万平方米,水电气三全的商品住宅 楼,当年销售一空,收入6 000万元,利润100万元。1975年省委根据省内实际情况,提出“ 抓两翼,保主体”的农业方针,全省部分农村生产大队、生产队以坚持“三就四为”,兴办 五小企业为契机,转变了部分农村生产队落后的局面,使社员增加了收入,到1978年底全省 队办企业达到19 606个,从业人员189 358人,固定资产值达1.1亿元。队办企业总收入100万 元以上的大队达13个:牡丹江市郊区铁岭公社一大队(120万)、兴龙公社大湾大队(100万)、 北安公社一大队(110万)、哈尔滨市团结公社红光畜牧场(155万元)、曙光大队(130万)、松花 江大队(125万元)、前进大队(205万元)、卫星大队(128万元)、跃进大队(127万元)、新发公 社胜利大队(108万元)、建国大队(113万元)、群力公社群力大队(103万元)、跃进公社翻身大 队(205万元)。办有企业的大队占全省大队总数的7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工副养农,以工副支农,农、工、商、建、服相结合的队 办企业使农村许多生产队农民收入增加,农业生产生活水平提高,集体经济巩固,农村村屯 面貌大有改观。密山县密山镇铁西村有438户,1 768口人,650个劳动力,耕地为2 050亩。 1976年集体资产仅24 000元,生产单一,人均收入不到100元。1979年,他们解放思想,放开 经营,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从此,全村总收入平均每年递增40万元。1983年总收入260万元, 人均收入800元;1984年总收入650万元,其中工副业收入600万元,占总收入的92%,人均收 入1 700元,户收入万元以上的有100户,占总户数的23%。收入6 000至10 000元的158户,占 总户数的83%;收入4 000至6 000元的98户,占总户数的22%。全村有固定资产达300万元,流 动资金100万元。
    1979年至1980年,对全省队办企业进行调整,将重复建厂,以小挤大,浪费能源,破坏 资源,指标过高,战线过长的调整下去。使一些“无米之炊”的企业,产销不对路,经济效 益差的企业转化成“种、养、加、销”一条龙企业和农工商联合企业,经过两年的调整,队 办企业虽然减少,但基础素质、效益均有所提高。1979年,全省队办企业16 460个,比1978 年减少了3 146个,从业人员增加1.4万人。1980年队办企业13 774个,比1979年减少16.3%。 全省81%的生产大队办了企业,比1978年增长9%。
    1981年,全省农村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大力发展队办企业在多种经营上搞各种形式的 联合、联办、联营。有资金上联合、加工生产上联合、产品销售上联合和城乡联合,队办企 业达到13 969个,全省每个大队有1.6个企业,高于全国平均1.4个企业水准。1982年,中央 1号文件中要求“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积极开展农副产品就地加工”, 使全省队办企业有了新的发展方向,使广大农民从单一的农业生产中摆脱出来。肇东县海城 乡长兴村有500户,750个劳动力,过去由于农业单打一的经营土地,只求粮食上“纲要”, 过“黄河”,却是高产穷队,人均收入不足100元。1982年,中央连续发出4个1号文件和84年 4号文件精神指导下,他们跳出单一经营土地的圈子,开始发展村办企业,走上了“农业保驾 工业发家”农、工、商、建、服综合发展的道路,振兴农村经济、加快农民致富的步伐,全 村共办起8家企业,1985年产值达1 030万元,实现利润100万元,人均收入850元。
    1983年,省委决定在全省农村实行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一部分农村生产队将村办企业 分光卖尽,村办企业比上年减少1 360个。随之,农村出现生产时间和劳动力两个过剩,村办 企业成为唯一的出路,1984年村办企业达到18 903个,比上年增加5 956个,增长45.9%,从 业人员250 222人,比上年增加28 933人,增长14.1,收入100元以上的村有67个。
    1985年,全省进行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和遭受自然灾害,村办企业中一部分被分散或 转卖给个人,一部分受到调整的影响而解体。村办企业14 985个,比上年减少3 938个,下降 20.8%,从业人员227 490人,比上年下降9.1%总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村194个,比上年增加127 个。
    全省农村因地制宜地发挥各自优势办起的村办企业,解决了土地少、人口多,不能广泛 就业的矛盾,1978年全省村办企业有从业人员189 358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4%。1979年增加 到202 986人,占农村劳动总数的4.7%,比1978年提高8.8%。1982年为225 877人,占农村劳 动力总数的5.27%,比1978年增长19.3%。1984年为250 222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11%,比1978 年增长32.1%。1985年为227 490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65%,比1978年增长20.1%。村办 企业从业人员年年增加,但个别地方仍觉劳动力不足,逊克县奇克镇四新村自有劳动力103人, 1985年村办企业从业人员有319人,其中216人是镇街和外村屯的知识青年。牡丹江市郊区北 安乡北安村办企业前的1971年有劳动力835人,到1985年增加1 080,纯增245人,不仅在企业 中都得到妥善安置,而且到基建旺季还得大量雇用别村的劳动力。肇东县海城乡长兴村有劳 动力750人,从事村企业的55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3%。仅27%的劳动力从事农业,从而解放 了劳动力,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
    村办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村办企业的人员工资逐年增长, 1978年为8 289万元。1983年为15 591万元,比1978年提高了88%。1985年为20 191万元,比 1978年提高2.1倍。随着从业人员的收入增加,生活水平也有很大的改善。逊克县奇克镇四新 村1981年人均收入570元,1982年达753元,1983~1985年连续4年人均收入1 200元,村民家 家有存款,户户有电视,其中,彩电占90%以上,90%的居民住上砖房,开始走向共同富裕道 路。牡丹江市郊区北安乡北安村1984年按1 080个劳动力计算,每人平均从村办企业拿到1 476 元。
    村办企业的发展使用于集体福利事业的投资逐年增长,1978年全省投入191万元,1980年 为255万元,比1978年提高33.5%;1985年投入650万元,比1978年提高2.4倍,村办企业集体 福利设施有托儿所或幼儿园、俱乐部、敬老院等。
    村办企业打破农村单一农业经济,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基金,1978年,缴纳的税收为1 520 万元,1980年为788万元,比1978年下降48.2%,主要是因为国家对乡镇企业实行减免税收所 致;1982年为1 887万元,比1978年提高了24.1%;1985年为3 645万元,比1978年增长1.4倍。
    村办企业每年都从盈余中分出一定比例直接投放到农业生产和建设上,有力地促进了农 业生产的发展。从1978年到1985年,全省村办企业由盈余中直接分配农业生产投资共有6 286 万元,1983年后由于家庭联产承包有所减少以外,每年都有一定比例支援农业,因而促进了 农业生产的发展。农田基本建设,1978~1985年8年投入2 085万元;支援贫困户1978~1983 年共投入1 180万元,从1984年开始实行联产承包后再没有投放;购买农机具1978~1984年共 投放3 0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