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镇企业中的工业企业源于农村手工业,以农民自发组织的油坊、粉坊、豆腐
坊、磨坊、小烧锅、木匠铺、铁匠铺、洋铁铺、成衣铺等为基础,经过农业互助运动形成集
体经济。1958年在“公社办工业”运动中从农业分离出来,形成冶金、电力、煤炭、化学、
机械、建筑材料、木材加工、食品、纺织、缝纫、皮革、造纸、文教用品等工业门类。60年
代初,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同时,社队兴办的工业企业纷纷下马,仅保留部分直接为
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直接服务的工业部门,生产规模缩小,大部分社办企业合并为社办农机
修理综合厂或联合厂,社办工业处于停滞状态。
1966年毛泽东主席在《五·七指示》中提出农民“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
厂”,公开发表以后,随着备战备荒,建立“吃、穿、用、打”小而全企业的开始,社队办
工业企业复苏。70年代初,北方农业会议之后,全省农村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兴起办厂高
潮。1978年,全省社队企业14 911个,从业人员351 628人,总产值93 348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城镇农村原二工业科所属手工业企
业一律移交人民公社领导和管理,省政府决定中小农具生产任务由二轻划给社队企业,社队
工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社队重工业、轻工业并驾齐驱,重工业中的采掘工业和制造工业,
轻工业中的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发展始终处于领先地位。煤炭开采、粮油加工、木材加
工、建筑材料工业成为全省乡镇工业的主体。
1985年,全省乡镇工业企业102 857个,比1978年增长5.9倍;从业人员624 303人,比1978
年增长77.6%;总产值272 838万元,比1978年增长1.9倍,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60.1%。
成为全省乡镇企业的骨干行业,拥有轻、重工业的食品、饲料、皮革、农机制造、机械设备
制造、交通设备制造、电子、生产(生活)用机械制造、仪器、仪表、量具、纺织、缝纫、电
力、煤炭、石油、建材、冶金、化学、化肥、农药、药品、橡胶、塑料、木材加工、家具、
造纸、文体用品、工艺美术、非金属矿藏开采等近40个工业门类,其中有红砖、仪表、木制
品等多种产品多次荣获部优、省优产品称号,一批企业被定为国家定点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