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建材工业

  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建筑材料工业以砖瓦厂、砂石场为主,兴起于农业合作社时期,部分 互助组、社、队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组织临时性或季节性的副业队(组) 手工挖砂、打石、用柴草烧手扣砖。由于生产方式落后,除砂石有少量商品外,红砖基本上 是自给性生产。50年代末,社队建材工业在“工业大跃进”中有所发展,60年代初,国民经 济调整,社队建材工业纷纷下马。60年代末,社队建材工业逐渐从农业中分出,形成独立的 工业生产部门。1978年,全省社队建筑材料工业企业1 112个,占全省社队企业总数的25.6%; 从业人员79 549名,占全省社队企业人数的33.6%;产值15 973万元,占全省社队企业总产 值的23.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队企业建筑材料工业得到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视,走上健康 发展的道路。1981年,全省社队建筑材料工业企业2 697个,比1978年增长1.4倍;从业人员 158 045名,比1978年增长98.7%,产值为30 070万元,比1978年增长88.3%。随后,社队建 筑材料工业发展加快,主要产品产量砖瓦、砂石一直占全省建筑材料总产量的70%以上,成为 社队工业中的重要工业部门。 1985年,全省乡镇建筑材料工业企业2 250个;从业人员162 948名,比1981年增长3.1%, 完成产值为48 738万元,比1981年增长62.1%,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22.4%,主要产品有 红砖、砂子、块石、瓦、石灰、水泥、油毯纸等,是全省建筑材料工业的主体。               
    一、砖瓦厂
    砖瓦厂是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地方建筑材料工业的主体,兴起于农业合作化时期,公社化 运动时期开始进入商品市场,但商品量很少。60年代初开始受挫,遭到限制,60年代末农村 砖瓦生产开始复苏,砖瓦生产成为农村副业生产的主体。1978年全省乡镇(社)办的制砖厂已 有881个,从业人数有64 791名,完成产值11 681万元,红砖产量达到27亿块,瓦6 919万 片,产值占全省乡镇(社)办工业总产值的16.9%,占乡镇建材总产值的73.1%,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后,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小城镇建设和农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乡镇企业的红砖生 产发展较快。1979年红砖总产量29亿块,1980年红砖总产量增加到38亿块,1981年红砖总产 量增加到46亿块,虽然1981年比1978年增长70.4%,但由于社会需要量大,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从省内市场需要量计算,全省地方生产的红砖总量(包括国营、集体和乡镇企业)只有84亿块, 而市场实际需要150亿块左右,缺口较大。所产红砖主要供应给工、矿、林、油区和大中城市, 小城镇建设和公民建房用砖无力供应。由于红砖产量少,买砖难的问题很突出。不仅大城市 从外省进砖,有的县镇也从外省“进口”红砖。青冈、望奎、海伦等县不少社员1981年就向 砖厂预交货款,次年还得排队等砖,为缓和红砖供求矛盾,省委黑办秘字(1982)98号文件转 达了省委第一书记杨易辰关于发展社队红砖生产的指示,各级党政部门对发展红砖生产高度 重视,纳入领导工作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肇东县委书记张焕臣亲自与社队企业局的人 员一起搞调查,研究解决问题,规划发展目标,省社队企业局贯彻98号文件,拟定了发展生 产的规划,提出“分类指导,合理布局,机窑配套,增加产量,节约能源”的方针,8月局召 开红砖生产会议;在全省乡镇建材行业中宣传树立肇东县五站砖厂、向阳砖厂、安达县万宝 山砖厂、双城县周家砖厂、海伦县建城砖厂、汤原县望江砖厂、哈尔滨市王岗砖厂等8个典型, 宣传了他们加强领导,合理布局,改善管理,落实责任,自力更生,革新挖潜等6条经验。在 发展红砖生产中,发现生产布局不合理和不考虑各方面客观条件而盲目建厂的倾向后,省社 队企业局指导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布局规划和分类指导,对于产量较多、布局合理的地方,以 革新挖潜为主;对铁路沿线土源土质好、销路好、稳产优质的地方,根据市场形势适当发展; 对因窑机或生产线不配套,技术落后而造成产量低的地方,以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能力为主; 对资源、交通和销售市场条件好的空白乡镇,则是积极发展。夏秋季节,全省社队新建490个 制砖厂,红砖产量比1981年增加204 976万块,增长44.5%。但是由于企业经营与管理素质差, 技术落后,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红砖质量低、耗煤高、成本高、效益低和单门产量低等问题。 据典型调查,乡镇红砖生产,煤耗高的1块砖需6两煤,低的是0.27两煤,成本高的单砖成本 达4.6分,低的为2.3分;产量低的单门年产20万块红砖,高的达到60万块;产品质量有的是 “核桃酥”,一出窑成了废品。因此,1983年以后,在发展红砖生产的同时,注重了产品质 量管理和成本管理。一是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增强质量第一的观念;二是建立严格的操作规 程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半成品入架,成品率定额,多道生产工序层层把关,质量不合格不进 入下道工序,实行下道工序监督上道工序的奖罚制度,产品质量普遍提高,“核桃酥”没有 了,保驾和焙烧车间的产品成品率由1982年的85%提高到96%以上;三是加强技术管理,降低 能耗,全省普遍推行内燃砖,从此红砖生产煤耗降低,质量提高,1985年,全省乡镇砖瓦厂 1 689个,其中乡镇办720个,村办931个,从业人员131 496人,总产值43 586万元,年产 红砖729 781万块,瓦3 188.8万片。
    (一)生产方式
    乡镇企业砖瓦生产开始是用高框窑,以柴草做燃料烧手扣砖,这种传统的手工业生产方 式在省内内地延续到70年代末,边远地区到80年代初,才被轮窑、机制砖以煤炭为燃料的先 进生产方式所代替,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长青乡联合村综合砖厂建于1960年,是由生产队集 资兴办的联合砖厂。当时生产是用人工扣坯,1963年用350型制砖机生产,1970年上人工干燥 室1 300平方米,150型制砖机1台,搅拌机2台,双滚破碎机2台,供料机1台,机床5台,总 装机容量510千瓦,固定资产总值67万元,形成了机械搅拌、制坯、干燥生产流水线,坚持长 年生产。1983年产红砖1 000万块,1984年10月进行改革,实行一包、三改、四定的经济责 任制,即企业经营权交给厂长,改干部任命为招标聘任制,改固定工为合同工,改死工资为 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定产量、定交承包费、定承包期限、定人员(由承包前的422人减到298 人)。经济体制改革,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红砖产量大大提高,1985年生产 红砖2 200万块,产值达96万元,收入126万元,纯利润7万元,缴纳税金10万元。该企业由 于手扣砖到机制砖的发展过程,反映了我省乡镇企业砖瓦工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一般状况。
    (二)产品质量
    70年代末,绥化、哈尔滨、松花江、牡丹江、合江、嫩江等6个地市所属的重点砖瓦生产 县开始陆续成立社队企业建筑材料公司,负责制订生产计划,组织指导生产,进行质量评比, 检查安全生产和企业升级等工作。
    为了提高乡镇砖瓦产品的质量,降低能耗,1981年以前,是以县为单位进行行检行评; 1981年开始,省乡镇企业矿建公司对全省砖瓦生产进行行检行评。1982年4月1日肇东县人民 公社企业管理局颁发了《肇东县社队红砖行业开展红旗窑、跃进窑、标兵窑竞赛办法》提出7 条具体评比条件:1.比产量:24门轮窑,4、5米跨度的年产红砖量达到1 900万块;4米跨度 的1 700万块;3.5米跨度的1 500万块;2.比质量:生产的成品砖规格、色泽、抗压、抗折 强度均要达到部颁标准,或高于部颁标准;3.比经济效益:按红砖产量计算,以利润最多的 为优胜者(包括自运红砖收入);4.比劳动生产率:从开工之日起至停机之日止,人均生产水 坯要达到5万块;5.比损失率:从水坯生产到成品砖,红旗窑损失率不得超过5%,跃进窑不得 超过4%,标兵窑不得超过3%;6.比耗煤量:每万块砖耗煤不得超过720公斤;7.比文明生产: 厂容厂貌好,安全生产好。省社队企业局4月10日颁发了肇东县开展红旗窑、跃进窑、标兵窑 竞赛办法,此后,根据农牧渔业部通知精神,在哈尔滨建材质量管理站的帮助下,组织了地、 县局有关技术人员,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省社队企业砖厂按部颁质量标准全面系统进行了检 查评比,8月初评比8个红砖质量优胜厂,在8月11日至14日全省乡镇红砖生产会议上给予表彰 和奖励。这8个优胜单位是:第1名,肇东县五站公社砖厂;第2名,安达县万宝山公社二砖厂; 第3名,安达县万宝山公社一砖厂;第4名,肇东县向阳公社砖厂;第5名,哈市太平区东风公 社一砖厂;第6名,泰来县泰来镇砖厂;第7名,哈市南岗区王岗公社砖厂;第8名,双城县兰 陵公社砖厂。1983年,在遭受低温、大风、连阴雨等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全省社队 红砖生产仍然取得较好的成绩,产品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在各地、市县自检、互检的基础上, 省局组织复查,并与省建材总公司联合进行了重点检查。按部颁标准要求,有安达县万宝山 一砖厂、安达县万宝山联营砖厂、肇东县向阳公社砖厂、肇东县五站公社砖厂、哈尔滨市榆 树公社新乡大队砖厂、哈尔滨市东风公社砖厂、双城县兰陵公社砖厂、讷河县拉哈镇砖厂、 呼兰县孟家公社砖厂、集贤福利镇砖厂、汤原县吉祥公社砖厂、泰来县宏利公社砖厂、齐齐 哈尔市建华公社光明大队二砖厂、哈尔滨市王岗公社兴隆大队砖厂、讷河县永丰公社砖厂、 牡丹江市兴隆公社砖厂、哈尔滨市王岗公社砖厂、宾县新甸公社砖厂、泰来县泰来镇砖厂、 克山县河北公社砖厂、泰来县汤池公社砖厂、龙江县华民公社罕头大队砖厂、佳木斯市敷旗 公社砖厂、五常县拉林镇砖厂,26家社队砖厂红砖质量在90分以上,被评为红砖质量优胜单 位。肇东县向阳砖厂产的普通粘土砖参加全省优质产品评比获省优;1984年,红砖质检获90 分以上的企业有95个,其中95分以上56个,比上年增加2.7倍。1984年,尚志县亮河机械检验 工具厂生产的“亮工牌”普通粘土砖,肇东县五站镇制砖厂产的“承固牌”普通粘土砖,双 城县五家镇综合厂产的“胜利牌”普通粘土砖获省优;1985年,哈尔滨市跃进砖厂、安达县 万宝山联营砖厂、肇东县宋站镇一砖厂、双城县东风乡兰陵砖厂、汤原县香兰砖厂等5家企业 生产的普通粘土砖获省优。
    (三)技术革新
    1.改造砖机
     乡镇砖瓦企业大部分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煤耗高,效率低。为了向技术改造要效率, 要效益,在安达县万宝山一砖厂进行技改试点,摸索经验。该厂对挤泥缸直径,绞刀螺距、 螺旋角,立轴转速、电机功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终于摸索一套适合当地土质性能的最佳 参数,使500型砖机产量比原设计能力提高1.5倍,班产砖坯(净作业10小时)为25~28万块。 一台500型砖机,60门轮窑,年产红砖达6 000万块,取得了红砖生产的高效率、高效益。在 全省推广他们的经验,得到显著效果。
    2.改造龙口
    乡镇企业大部分砖都是使用“水龙口”,1983年以来,提倡用“油龙口”取代“水龙口”。 1985年双城县同心乡砖厂学习肇州改用“油龙口”生产砖坯,结果泥条不成型,机器负荷加 大,改革失败。一时众说纷纭。这时,党支部会议统一厂领导思想,认定采用“油龙口”生 产砖坯是先进的工艺,技改不能走回头路,于是以党支部书记、厂长为首吸收车间主任、技 术人员组成科研小组,从4月15日开始大胆地进行改革。他们对两个油龙口进行解剖,将7个 叶片改成6个叶片,使龙口长度缩短,减轻了机器的负荷量,又不妨碍机械的强度;将龙口的 各个油槽加深一半(由0.5厘米改成1厘米),四角的大圆角改成直角;在龙口两侧增设一排透 油孔。经过15天的奋战,在5月10日成功地使用改造过的“油龙口”进行生产,“油龙口”使 生产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砖坯顶面光滑度好,不粉底;油龙口制成的砖坯减少了裂纹,减 少两个扬砂工、每万块水坯节省手砂1立方米(12元),日产17万块砖坯,17米砂子耗资204元; 17万块砖坯耗油(0号柴油和豆油角)136市斤,合人民币34.90元,每天节约开支169.10元。6 月,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召开全县乡镇企业制砖行业会议,宣传推广该厂的新技术和技改经验。
    3.改进焙烧技术
    焙烧,是制砖生产最终决定产品质量和产品成本的关键环节。省、地(市)、县各级乡镇 企业主管部门,在乡镇砖瓦生产大发展之后,加强了对焙烧工的培训,使之学习掌握焙烧工 知识和轮窑垫工技术。经过培训,全省红砖焙烧技术明显提高。
    双城县周家砖厂为了节约用煤,只知道增加内燃量,曾一度确定内燃量为20%。结果用煤 量很不稳定,有时还出现过火砖。他们在实践中学习,了解到每块红砖烧成的净垫量大约是 600大卡,同时各种内燃料的热值差也很大,炉渣的热值为每公斤1 500大卡至2 500大卡, 而粉煤灰的热值为每公斤400至800大卡。以这些数据为依据,他们在加内燃料时,改变了按 体积计算的方法,而按热值折算规定每烧万块砖,供给65公斤标准煤,不仅用煤量稳定,而 且燃料含热值量相对稳定,火度也好控制,不易产生过火砖。由此改进了燃料煤的保管、使 用方法。过去是买进的原煤直接使用,遇有雨无煤湿;现在把原煤粉碎,晒干后使用。在添 煤时,勤看火势,少添勤添,勤调风。保证煤的完全燃烧。改进码窑法。坚持码坯直条相对, 斜条相顶,上密下稀,边密中稀和弯窑处的里密外稀,以此调整窑内气流阻力大小和热量分 布的均匀性,达到优质、高产、低耗的目的。采用快装、快烧、快出的办法,40个门的轮窑, 3天轮一圈,日产13万块砖。把“两墙两抹”窑门改成“三墙三抹”从而始终保持窑内较高温 度。采用这些方法,不仅提高红砖质量,而且大大降低了煤耗。1976年,该厂烧成合格率为 98%以上,一等品率为92%以上。年单砖煤耗0.3斤,全年生产用煤3 450吨,1983年,单砖煤 耗为0.13斤,全年生产用煤150吨,全省乡镇砖厂,单砖平均耗煤量,1978年为0.13斤;1985 年为0.18斤。
    4.砖瓦生产区
    全省乡镇砖瓦生产覆盖面比较大,但由于受自然灾害,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逐渐形成 了主要产区。1978年主要产区是松花江、嫩江、合江、绥化、牡丹江、哈尔滨等6个地区。这 6个产区在后7年的发展中,名次发生变化。到1985年的名次是:绥化行署、哈尔滨市、松花 江行署、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
    绥化行署,1978年有砖厂160个,从业人员13 708名,红砖产量为43 655万块,产值为 1 572万元。到1985年砖瓦厂有236个,从业人数达33 406人,红砖产量增加到168 832万 块,占全省乡镇企业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3.1%,产值达8 246万元,占全省乡镇同行业总产值 的23.1%。
    哈尔滨市,1978年有砖瓦厂22个,从业人员2 879名,红砖产量3.2亿块,产值997万元。 到1985年砖瓦厂有170个,从业人员24 754人,红砖产量增加到120 987万块,占全省总产 量的16.5%,产值6 462万元,占全省总产值的18.1%。
    松花江行署,1978年有砖瓦厂是183个,从业人员14 717名,红砖产量44 480万块,产 值为2 992万元。到1985年,砖瓦厂有292个,从业人员有17 326名,生产红砖80 042万块, 占全省总产量的11%,产值达到4 869万元,占全省总产值的13.6%。
    齐齐哈尔市,1978年有砖厂11个,从业人员有1 147名,红砖产量38 121万块。到1985 年砖厂有198个,从业人员18 279名,红砖产量增加到94 367万块,占全省总产量的12.9%, 产值为4 451万元,占全省总产值的12.5%。
    牡丹江市,1978年,砖瓦厂有128个,从业人员6 305名,生产红砖31 270万块,产值1 473 万元。到1985年,砖瓦厂有326个,从业人员12 587名,红砖产量增加到97 470万块,占全 省总产量的13.4%,产值为4 441万元,占全省总产值的12.4%。
    佳木斯市,1978年,砖瓦厂有138个,从业人员10 776名,生产红砖46 745万块,产值 1 808万元。到1985年,砖瓦厂有187个,从业人员12 026名,红砖产量增加到91 836块, 占全省总产量的12.6%,完成产值3 890万元,占全省总产值的10.9%
    1985年,6个主要产区,红砖产量合计为653 534万块,占全省乡镇红砖总产量的89.55%。 产值合计为32 359万元,占全省乡镇砖瓦企业总产值的90.7%。      
    二、砂石场
    砂石,是黑龙江省乡镇企业的拳头产品,也是地方建筑材料工业的主要产品。随着经济 的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的改善,乡镇砂石生产发展较快。全省乡镇砂石行业的主要产品有: 砂子、块石、河流石。其主要产区是松花江行署、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乡镇 砂石生产基本上是笨重的手工业生产方式。砂厂,是农民用锹镐等简单的手工工具采砂,用 胶轮车运往乡镇砂厂的货场,砂子在货场收购,用挖土机装车发运。石场,是用火药、雷管 炮炸山崩石。然后人工分成块石、碎石等不同规格,采用传送带装火车发运。
    70年代初期,五常、海林、龙江等县社队,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兴办砂石场。五常县山 河镇砂厂建于1970年,建厂时职工仅23人,年产工程砂2万米,主要销往哈市轴承厂、锅炉厂、 电碳厂和伟建厂,用于基本建设,产量效益均低。1973年,与大庆签订销售合同,年产工程 砂2万米以上。到1978年,产值达到105.8万元,进入百万元企业行列,固定资产达53.9万元。 镇政府从砂厂的积累中拿出40万元办农业机械厂,由一个企业发展为两个骨干企业。海林县 海南乡砂厂建于1977年,当时是手工采砂,16名从业人员年产工程砂为3 500立方米,人均 采砂为218.75立方米,完成产值17 500元,实现利润1 400元。1978年全省乡镇砂石场121 个,从业人员中6 186名,年产砂子330万立方米,块石223万立方米,完成产值2 368万元。 但是齐齐哈尔市、汤原县、龙江县等不少市县的地方建材部门,向社队企业砂石场收取管理 费。1978年,龙社企字第20号文件载,最近据各地反映,有关部门还向社队生产砂石的企业 收取名目繁多的管理费。少则收销货额的1%,多则高达20%。因而致使有的社队企业发生无利 或亏本现象,只好关闭企业,停止了砂石的生产。1980年农业部、建筑材料工业部文件规定, 农村社队建材企业,由社队企业管理部门管理。国家和地方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和物资也由其 管理和分配。社队建材企业的发展规划,由社队企业管理部门规定,纳入省、市、自治区和 各县统一的建材工业发展规划,按归口范围分别组织实施。社队建材企业所需的原材料、燃 料、维修材料,工所矿件和通用设备,由企业提出计划,社队企业管理部门记录,按物资管 理体制和供应渠道,分别向有关部门申请供应。社队建材企业产品的销售,除属统配和部管 产品外,由社队企业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或由企业自行销售。社队建材企业的产品,必须严 格地执行国家或上级机关制定和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规程,确保质量。各建材工业管 理部门和国营建材企业,要积极帮助社队建材企业培训技术和管理骨干,提高生产水平和经 营管理水平,指导推广建材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两部文件明确管理体制之后,向社队建 材企业乱收费的现象基本刹住。1981年砂石场154个,从业人员9 827名,年产砂子492万立 米,块石322万立米,完成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2 408万元。
    80年代初,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大规模发展社队砂石场,促进其商品流通。五常县兴 盛乡与五常铁路车站联营合建城西砂厂。五常铁路车站负责货场、运输,兴盛乡负责生产、 管理,每年给五常东站固定分成3万元。建厂初期,没有厂房,赊进10台胶轮车运砂,靠自力 更生发展生产。1982年全部还清赊欠款,并盖起了厂房。1984年更新车辆,创办石英石粉碎 厂。由一厂(矿厂)发展为砂厂、鸡场、石英石粉碎厂、饲料加工厂等4个分厂,职工人数已发 展到120人,主要设备有胶轮拖拉机和各种机械车辆13台,大型成套孵化设备、饲料加工设备、 成套石英石粉碎设备等。固定资产达100多万元。1985年,实现产值162万元,利润20万元, 分别比上年提高14.9%和4.4倍。
    1982年,针对社队建材企业有的地方出现的不正当经营的问题,黑龙江省人民公社企业 管理局发的黑社企矿字(1982)第50号文件。《关于加强砂石销售管理的规定》中记述:据查, 有的地方为了多销砂石,竟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每挖1立方米砂石给司机补贴1元钱,有的司 机每天得非法收入15到20元,既腐蚀了司机,又给国家造成了损失,为堵塞这一漏洞,做了 两条规定:1.凡产砂石的公社,在社队企业办内设专职机构,将社队集体生产的砂石场管理 起来。由社企办统一开发票,持票到砂场取货,各砂石场一律不得直接销售。2.销售砂石的 单位,要执行公值公价,公平交易,不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提价。更不得给司机和购 砂者以任何形式的补贴。如有发生,按行贿论处。如司机接收购买砂石者钱物,按贪污论处。 各砂石管理单位和砂石场领导对行贿怂恿者按渎职处理。通知下达后,社队砂石企业的不正 当经营做法,得到及时纠正。乡镇企业砂石业得以健康发展。
    1985年,乡镇砂石场年产砂子768.5万立米,块石464.7万立米,碎石37.3万立米,花岗 石3.2万立米,大理石0.11万立米,河流石203.6万立米,产量占全省砂石业总量的80%以上。      
    三、水泥厂
    黑龙江省乡镇水泥厂50年代大跃进时期兴办过,只是昙花一现。
    70年代中期,全省乡镇开始兴办水泥厂。1975年集贤县丰乐镇在省建材部门指导帮助下, 机械设备因陋就简,土洋结合。镇党委、镇政府动员群众,集中“千人”会战,招工数万人, 修复了10公里长盘山路为运输道路,并解决水泥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的来源,当年建成丰乐水 泥厂,当年投产。汤原县东风村养殖场因经营亏损,政府决定赞助5 000元转产,由25人兴 建莲江口水泥厂。这些人靠打石头筹集资金,请1名师傅焊制1台小球磨机,用砖砌成土窑, 搭起料棚,经过5个多月的筹建,当年建厂投产,生产水泥800吨,实现利润3万元。1978年建 砖瓦厂房12栋,增加1台球磨机,达到两级机械破碎,生产水泥1 800吨,实现利润8.2万元。 后又增加1台球磨机,改进1台球磨机,增加1台粉碎机,并投资10万元建成滚式机立窑,投资 2万元建化验室,考试录用7名化验员。化验经省乡镇企业局和省标准计量局一次验收合格。
    1978年,全省乡镇小水泥厂有11个,企业人数为1 034人,产品多是275号,产量为36 000 吨。到1980年产量41 000吨,完成产值451万元,实现利润59万元。由于设备陈旧,工艺落 后,有的原材料成本高,产品质量次,致使企业停业转产。
    全省乡镇企业的小水泥厂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技术力量弱,管理水平低,普遍存在产 品质量次、成本高的问题。由于没有检测手段,多数厂家靠眼看,手摸,产品出厂没有化验 单,按照国务院关于水泥企业都必须在1981年末或1982年“七·一”前设置化验室,加强生 产控制和质量检验,严禁废品水泥出厂的规定,到1983年11月末,全省已有宾县胜利水泥厂, 汤原县莲江口水泥厂,竹帘水泥厂,伊春市西林青年水泥厂,龙江县鲁河水泥厂,牡丹江市 兴隆水泥厂,集贤丰乐水泥厂已基本具备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其余11个水泥厂化验设备不完 备,其中有3家企业因领不到化验合格证而被吊销营业执照。
    1983年12月6日至8日,黑龙江省社队企业局矿业公司在宾县召开全省社队水泥座谈会。 全省18家企业有17家企业出席了会议。这是省社队企业局建局以来召开的首次社队水泥企业 专业会议。会议主要传达万里同志在1983年4月13日接见建筑与建材技术论证会代表时的讲话; 传达贯彻国务院(1981)12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整顿小水泥企业产品质量报告的通知》精神。 省局矿业公司对过去以社队企业水泥产量低、质量次、没前途为由,而撒手不管的态度,是 造成我省社队水泥企业发展缓慢,处于落后状态的重要原因之一,进行了自我批评,查出我 省社队水泥企业普遍存在原料、燃料(如无烟煤)来源困难,没有正常供应渠道;化验室尚末 健全和不配套,缺少控制手段,忽视产品质量等问题。1983年,乡镇水泥厂18家,其中立机 窑1家,正在改造的2家,其余均为土窑,个别为小墨窑。拥有固定资产825万元,从业人员1 693 名,生产能力10万吨,产量完成57 500吨,其425号水泥占总产量的19.5%,325号水泥占总 产量的65%,275号占总产量的10%,废品占5.5%。完成产值632万元。产品产量占全省社会总 产量的1.8%,属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第24位。
    1984年,黑龙江省社队企业局与省标准计量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提出的“发展立 机窑,改造小土窑,消灭小墨窑”。各企业按“管理规程”,“验收条例”、“整顿细则” 的要求,抓技术改造,加强检测手段的建设,从乡镇企业系统抽调5名技术骨干组成验收小组, 制定化验室验收方案,于1984年6月份,组织统一理论考试,应考人数达92人,第一期验收企 业考核及格率为90%以上,第二期验收企业合格率为75%以上。验收小组代表省社队企业局和 省标准计量局,对第一批验收的宾县胜利水泥厂、牡丹江市兴隆水泥厂、牡丹江市温春水泥 厂、集贤丰乐水泥厂、汤原县连江口水泥厂、汤原县竹帘水泥厂、伊春市西林青年水泥厂、 绥化县利民水泥厂等8家企业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除温春水泥厂外,7家企业均获得省社 队企业局和省标准计量局联合签发的化验室合格证,48名化验员获得操作证。此外,有6家企 业已接近验收检查标准,其余企业也具备了一定的控制手段。改变了1983年前那种原料进厂 不化验,生产过程无控制,出厂不检验的混乱现象。集贤县丰乐水泥厂1984年扩建了工程投 资43万元,并自筹5万元资金装备质量检测化验设备,改修化验室,制定产品加工、生产、出 厂的验收检验制度,保证了水泥产品均达到325号、425号,其中425号水泥产量占总产量的50%。 经省建材部门的多方联检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牡丹江市兴隆工业公司所属的水泥厂,1983 年以前,325号水泥供不应求。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高标号水泥的需要量逐年增加,低标号 水泥相应减少。1984年初,该厂生产的水泥,曾一度滞销。这时,厂家经营战略决策是:使 水泥生产多标号化,奔向高标号,改造旧设备。于是,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改造。在325号水 泥小批量生产的基础上,利用牡丹江二发电厂的粉烟灰,开始生产125号、175号、225号砌砖 水泥。新产品试制出来之后,由市建委、标准计量局主持召开建筑系统广大用户参加的砌筑 水泥应用推广会,用户经过试用反映很好。当用户争相订货,水泥销路打开后,该厂就集中 力量抓425号水泥质量关。1983年,该厂有三下广西北流县水泥厂取经,一度生产出525号高 标号水泥的经验,因质量不稳定,没有坚持生产。这次,首先抓住化验室一关,一起研究配 方,一起试验,终于使水泥生产稳定在425号以上。每吨销售价139元,每吨新增利润近10元。
    1985年,全省乡镇水泥厂20家,其中牡丹江市4家,佳木斯市5家,齐齐哈尔市4家,松花 江地区4家,绥化、双鸭山、伊春各1家,从业人数1 426名,生产水泥46 200吨,完成总产 值451万元,实现利润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