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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化学工业

  黑龙江省乡镇化学工业有化学原料工业、化肥工业、农药工业、化学药品工业、日用化 学工业、塑料工业、橡胶加工业等。1954年,全省乡村仅有2个土法制碱的化学原料企业,从 业人员7名。另外,全省还有3 100名农民兼营土碱生产,年总产值74.89亿元(旧人民币)。
    1958年,在公社大办工业高潮中,全省许多社队办起土化肥厂、土农药厂及日用化学生 产企业。海林县海林镇、柴河镇兴办化工厂,生产松节油,松香等;通河、肇东、尚志、宾 县、宁安等县的公社和部分生产队办起小化肥厂和小农药厂,随后,即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全部下马。
    70年代初期,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提出贯彻“三就四为”的方针,大办社队“五小企业”。 1970年6月,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营公社的徐奎印带领7名社员,在一无资金,二无设备 的情况下,搭起了口大锅土法生产骨胶、骨油、骨粉,成为市区最早的社队化工企业。后经 有关部门的支持并拨款3万元,开始筹建年产150吨骨胶生产线,由于资金不足,该厂向公社 和市内的国营大厂求援并自制设备仅用128天,制成安装调试了提油机、冷凝器、脱胶缸、蒸 发机等24台套主要设备,当年12月正式投产。1979年,从业人员164人,产值89万元。水师制 胶厂生产的骨胶、饲料骨粉、工业明胶打入了新加坡、香港、日本、美国等市场。该厂所产 骨胶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产品。
    70年代中期开始,大庆附近肇东、安达等县社队注重利用废油为原料建立石化企业。1975 年,肇东镇新城化工厂,12名职工自己动手盖起了干打垒的9间土平房,(3间厂房,3间仓库、 3间办公室),1976年生产油漆。1978年,职工25人,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固定资产53万元, 产值14万元,利润1万元,税金1.1万元。1979年,生产油漆、肥皂两种主要产品,因肥皂成 本高,仅生产一年零两个月便停产下马,产值19万元,利税3.7万元。1980年肇东荣昌五镇与 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联合兴办昌五第一石油化工厂,开始投产时,技术 力量薄弱,生产的柴油质量不过关。他们多次去请大庆工程师到厂做技术指导,并派出6名技 术骨干到大庆学习操作、化验技术。1982年,改革锅炉和蒸馏两项设备,两年节约原油150吨。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采取劳动工具、生产原料、燃料、车间生产费用由生产岗位工人包干, 办公室用品由干部包干,汽车的零部件及修理费由司机包干,年终兑现奖惩。超支部分从包 干人员的工资中扣除,节余归己,杜绝了丢、拿、送损和跑、冒、滴、漏,平均年节约用开 支4.5万元,汽车修理费5.6万元。工厂按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实行不同的计酬办法,全厂 实行五种工资制度。干部发指标工资,把工作内容定为产值、利税、产量、质量、安全、卫 生等指标,达标发基本工资,超额奖励,完不成,按比例罚款;业务员实行提成工资,根据 不同时期,联系业务量金额的多少按比例提成计资;工人实行效益工资和超产节能奖;司机 实行费用工资;勤杂人员实行固定工资。非生产人员减少15人。蒸馏釜及锅炉耗用燃料,由 吨耗原油100公斤降为75公斤,吨成品油耗材料由2.5吨降为2吨,全年节省5.6万元。1983年,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沙公社投资18万元,兴办建筑面积为1 548平方米的化工厂,企业职工 245人,自有流动资金1.2万元,生产再生废油漆、松节油、松焦油、各种标号的汽油和再生 柴油等10余种产品。当年实现产值12.5万元,获利2.7万元。
    1985年,全省乡镇化学工业187个企业,其中化学原料工业27个,化肥工业4个,化学药 品工业9个,日用化学工业35个,塑料工业61个;乡镇办企业141个,村办企业45个。其他办 1个。从业人员7 442人,总产值5 702万元。其中经济效益较好,产品定型的有齐齐哈尔水 师骨胶厂、佳木斯民兴化工厂、碾子山区曙光化工厂、伊春活性炭厂、牡丹江温春化工厂、 牡丹江联合塑料管厂、牡丹江振兴塑料杂件厂、牡丹江红旗再生胶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