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 路
黑龙江省乡镇公路运输业在全省农村运输中占据主体位置。黑龙江地区农村半年农闲半
年农忙,旧时有“天寒地冻路好走,行车安全不打误”的农闲搞运输“拉脚”的习惯。
1946年黑龙江地区解放后,主要的运输工具是骡、马、驴、牛大车,其中相当一大部分
是半农半运,一部分是城镇中私营运输业,担负着全省公路客、货运输。1953年开始,在全
省乡镇组织运输合作社,半农半运的农民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成为全省公路运输的主体。
1958年,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
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一个“全党全民办运输”的高潮,全面号召
人民公社办运输。全省人民公社办运输的运动发展很快,到年末常年运输队已建立394个,拥
有畜力车11 205台;副业运输队1 903个,拥有畜力车54 425台,对完成当时骤然猛增的短途
运输任务发挥了作用。但在“大跃进”中,由于运输管理混乱和运输工具畜力的恶性使用,
也造成车辆损坏,马匹死亡,人民公社的常年运输队、副业运输队大量减少。1961年1月,党
的八届九中全会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后,全省公路运输转入全面整顿。
在整顿中积极发展国营公路运输企业,社队公路运输业遂被取缔。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
始,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在经济领域受“左”的思想影响,强调以粮为纲,劳动力、畜力集
中在田间生产,拉脚运输被认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屡遭批判。农村虽有“半年闲”,
却不能发展多种经营。全省农村公路交通严重落后,“人穷车马少,土路疙瘩道”,流通领
域不畅,严重影响了农村从自给自足经济向大规模商品经济发展的步伐。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政策放宽,城乡物资交流不断
增加。全省各地市、县、乡(镇)和绝大多数村屯,都修建了公路,形成以哈、齐、牡、佳四
个市为中心向外辐射的四通八达的公路运输网,促使乡镇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起来。
1979年,安达县社队企业科在组织社队运输车辆联合去大庆市搞运输的同时,组织了联
营运输企业——安达县第三装卸运输公司,成为全省社队企业中最早联办的公路运输企业。
1980年,黑龙江省又开辟新的运输市场,一是实行铁路、公路、水路分流。公路运输要
承担铁路沿线短途货物的运输,铁路运输的紧张状况得到缓解,二是开辟了落地煤公路运输
的新渠道,给公路运输开辟新货源和新的任务,从而促进了乡镇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由于乡
镇企业运输队伍的兴起,减轻了短途运输对铁路的压力,也解决了非沿线的城乡物资及时交
流,密切了城乡关系。
1984年运输业体制改革,贯彻“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各种运输工业一起上”的方
针,进一步活跃了运输市场,调动了各方面办运输的积极性。同时省公路运输局提出个体、
联户经营客运的五项措施,制定了《客运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市县交通管理部门和国营运
输企业,为个体车户购车落户,维修汽车,技术咨询,办理贷款等提供服务,从而促进集体、
个体运输业的大发展,使全省公路运输面貌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个体客运的发展,缓和了
客运紧张状况,并提高了服务质量。尚志县尚志镇红旗村座落在县城郊区,土地分布在蚂蜒
河两岸,砂源丰富,可年产建筑砂10万立方米、河流石2万立方米,发展运输业有得天独厚的
自然资源条件。该村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开始发展机动车运输专业户4户,1985年4月成立了
“红旗村运输协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协会主席,并且制定章程,组建运输专业队。当
时不少车马参加了协会。协会负责承包各项运输业务,为运输户服务。协会办起来之后,运
输专业户由1984年49户发展到79户,占全村总户数25.8%,年收入达到94.8万元。1985年机动
车达到86台。其中汽车1台、拖拉机14台、四轮拖拉机29台、胶轮拖拉机18台,马车24台。参
加运输的劳动力168人,占全村劳动力38%,运输户占全村户数16%,红旗村运输业的发展整调
了产业结构,家庭经济发生显著的变化。人均收入由1983年初191元上升到1985年的700元。
全村工农业总产值175万元,其中运输业总产值94.8万元,占总产值的84.6%。乡镇交通运输
业,绝大部分是广大农民办起来的运输队伍,他们活跃在广大农村和城市之间,承担着农副
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运输,以及农民盖新房建筑材料、乡镇工业的产品与原料的运输。同
时还承担农民交售征购粮的运输。有的冬季进山伐木倒套子,有时为国营大企业承担短途运
输任务。1985年末,全省农村个体和联户购买载重汽车10 058辆,客车659辆,运输用拖拉机
18 471台(包括四轮子手扶、有些拖拉机农忙种地、农闲搞运输),其它机动车(主要是摩托车
和后三轮车)32 434台,载货汽车占全省年拥有量89 633辆的12%。乡镇公路运输的发展,既
振兴农村经济、利国利民,又给农民带来明显的利益。1985年,全省平均每一农民纯收入就
增加至370元,比1978年纯增加261元,增长2.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