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 运
黑龙江省乡镇水上运输业起源于个体(私营)水上运输业,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松花江、
牡丹江、乌苏里江、嫩江、呼兰河等河流区域。乡镇办水运企业以货运为主,个体水运专业
户以各渡口为主摆送过江旅客。
1946年,黑龙江地区解放后,乡镇民办航运除维护正常的民运外,还积极支援解放战争,
担负人力、物资等运输任务。1949年通河县通河镇居民购造木船56只,进行水上运输,船工
达229人。1956年全省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个体(私营)水运业全部组成帆船社、水运合作社、
水运队及渔业社水运专业队,其中通河县帆船社等于1960年改为地方国营航运公司,乡镇办
水运企业所剩无几。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社队办水上运输业重新发展,沿江河社队开始
组建船队、船运社,1981年,方正县天门航运社拥有3支船队;伊汉通公社砖厂、松江渔业大
队、万宝公社东北大队各建立一支船队,以运输煤炭、木材、砂石为主。1983年,绥滨啤酒
厂在绥滨县绥滨镇松花江建成一处年吞吐量为300吨位码头,以适应铁路、公路、水陆分流,
给当地运输煤炭、木材、建材、石材等物资,是为全省乡镇企业第一处自筹自建的码头。随
后,购置机船2艘、驳船2艘,主要运输啤酒,销往桦川、汤原、依兰等沿江县。1985年,省
乡镇企业局和依兰县乡镇企业局合资在依兰县城北距城内6公里处,倭肯河、牡丹江会合处南
岸建立个黑龙江省龙乡港,年吞吐量60万吨。汤原县乡镇企业局在莲江口建立码头,年吞吐
量25万吨。宾县新甸镇航运公司,拥有七支船队,年营运量达30万吨,收入1 000万元。全镇
拥有130个水上专业户,他们抓住沿江码头人来货往、日益兴旺的机遇,在码头上开办饭店、
旅店、冷饮店、商店、食杂店和烧鸡作坊,全码头各项服务年收入可达100万元。
1985年,全省乡镇拥有多种船支263艘26 615马力、38 527吨位、770客位,分别占全省
专业运输船舶总马力、吨位、客位的51.4%、24.6%、16.7%。乡镇企业运输业已成为全省水上
运输业的一支重要队伍。